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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社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更新:2023年05月06日 20:1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包头社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包头社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4人】已发布,邮箱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4: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局属事业单位2021年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方案》,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决定就部分空缺岗位进行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包头市科学技术馆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人。专业为:化学1人;材料科学与工程1人。

2.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人。专业为:物理学1人;材料科学与工程1人。(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科28周岁以下(1993年12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引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所有岗位均要求专业对口,第二学位不可报考,硕士研究生本科期间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期间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4.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包含试用期12个月),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等招考。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8)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 www.btdj.gov.cn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http://kjj.baotou.gov.cn/ )、包头市科学技术馆( http://www.btkjg.cn/ )、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https://www.btkjdsc.cn/ )、“科创包头”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

(4)近期蓝底一寸照片电子版。

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并*联系确认。

3.报名邮箱号及*:

包头市科学技术馆:429013219@*.com,0472-5235909;

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btskczx@163.com,0472-5235927。

(三)资格审查

由市科技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公示,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面试时核对。

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考核资格。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的证明,不能够提供的,取消考核资格。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1:3比例组织开展面试,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同意后,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

(四)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试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第三方机构应出具面试的书面意见。面试结果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科技局上公布。面试全程录像,相关音像资料全程保存以备查。

(五)体检和综合考察

1.体检。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统一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人员,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综合考察工作由市科技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查阅考生档案,重点审查考生“三龄两历一身份”。根据招考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经研究形成考察结果。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4.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在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且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科学技术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市科技局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以及申请办理编制人事手续的请示,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市科技局向编委报送用编申请,经市编委审批下达人员用编通知后,及时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聘用、递补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参加面试及体检等环节时,考生要主动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毒等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政策咨询

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办公室0427-5235927

包头市科学技术馆办公室0472-5235909

1.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局属事业单位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2.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6日

2021包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70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


包头社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1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含内蒙古生源,即在内蒙古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3.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内蒙古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2021年高校应届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4.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的笔试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面试试卷由蒙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至报名之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6月 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请考生注意。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
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4.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5.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包头社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人才共9名,详见《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能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户籍不限;

6.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7.发布公告之日起,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

8.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能力。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3)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 www.btdj.gov.cn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zrzyj.baotou.gov.cn/ )及“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2)个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3)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科研业绩成果扫描件(需提供个人简历、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成绩单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截图,学历验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个别应届毕业生如因客观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需提供论文答辩成功的相关印证材料以及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并*联系确认。

3.报名邮箱及联系*:以上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至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指定邮箱:btszrzyjrsk@126.com,联系*:0472-6978911。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材料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比例组织开展,对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适当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面试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的应聘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将在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面试成绩存有疑议,可拨打包头市自然资源局*0472-6978911咨询。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永久保存。

(五)体检与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行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在市自然资源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的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条件,审核引进人员的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职称、技能资质等情况,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经历,个人诚信以及申报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权限办理人事手续。

2.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引进人才(含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的在岗临聘人员)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我局相关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四、有关要求

(一)市自然资源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面试、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手续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二)对人才引进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人才引进面试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认真做好引才工作各环节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场所的日常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均需佩戴口罩。外地来(返)包人员均需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政策咨询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0472-6978911。

1.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doc

2.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2021年12月18日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包头社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一、引才计划

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引进条件见附件1:《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二)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

(五)学历要求(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①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③取得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六)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起,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七)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八)具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的;

8.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市党建网( http://www.btdj.gov.cn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baotou.gov.cn )、包头市乡村振兴局网( http://fpb.baotou.gov.cn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2月23日24:00。

2.报考资料: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包头市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照片电子版、二代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扫描件。以上资料须我到文件夹,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接受审核。邮箱地址:btsfpkfbgs@126.com。

3.资格初审:市乡村振兴局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包头市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包头市乡村振兴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粮贸服务大厦4楼419室)进行资格复审。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告知报名人员。

人才引进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经请示人才办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或核减岗位后组织开展面试。

(三)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市乡村振兴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局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并列,组织加试。面试结果在包头市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乡村振兴局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等情况。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调阅核查档案的方式进行。已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经考察小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书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z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因考察不通过、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全程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在包头市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包头市乡村振兴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研究后,向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报送相关材料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和列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于新进人员的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0472-5175669。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包头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咨询*:0472-5175669

1.包头市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包头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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