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包头国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商务局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商务局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才引进...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商务局(市直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2名。引进条件详见附件1:《包头市商务局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条件: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人员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需满足下列条件其中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A类36所,B类6所)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3.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4.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备注: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因学校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并于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六)专业条件:共2人,经济学门类1人;朝鲜语专业1人(详见附件1)。
(七)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
www.btdj.gov.cn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市商务局网(btswj.baotou.gov.cn)、“包头市商务局”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24: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包头市商务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彩照、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更新的学历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扫描件。以上资料须我到文件夹,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btswjzgk@163.com,接受审核。
3.资格初审:市商务局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市商务局将通过包头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及*告知等形式,发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应复审事宜。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包头市商务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初审时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商务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党政机关大楼6楼C634)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通过前期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环节按照1:3比例组织开展,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情况,经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市商务局将通过“包头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以及*告知等形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具体以结构化面试为主要形式,分值为100分,时间为8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影像资料永久保存,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通过包头市商务局网、包头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具体内容为:
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形式:由市商务局成立考察工作组,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调阅核查档案的方式进行,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已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考察结束后,在局党组会决定人选前,市商务局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局工作等事宜。
其他要求: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商务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市商务局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商务局网、“包头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就引进人选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书面报告,申请办理人事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1〕1号)要求,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同时,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六、后续安排
1.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
2.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引进的人才全部列为副科级后备干部,并选择一定数量优秀人才挂任副科级职务进行实践锻炼或轮换岗位锻炼。四年后,根据工作表现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评定,特别优秀的任用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七、其他事宜
(一)包头市商务局严格按照人才引进、录用等上级相关制度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总支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新冠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包头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
包头市商务局联系人:张欣安然
咨询*:0472―56186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监督举报*:0472―5618699,0472―561872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1.包头市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2.包头市商务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包头事业编考试时间2023
包头事业单位联考2023考试时间是:2023年7月25日。
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
缴纳本次考试报名费的报名费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考试地点位置:具体地点位置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所在地。
拥有事业编制的通常都是一些事业单位员工,事业单位都是以*职能以及公益服务性为主的相关部门。事业编制考试通常是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构成,以上就是对考试相关内容的介绍,了解考试科目才能更好地准备考试。
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22...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22人】已发布。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17日至9月26日(从9月17日上午9:00开始,截止9月26日17: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1〕1号)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年轻干部来源、改善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石拐区将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石拐区计划引进人才22名。详见《包头市石拐区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引才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
①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起点,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③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5.报考医疗单位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和中国海洋大学);
②部分医学类国家重点学科(共30个)所在院校为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301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广州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青岛大学、山西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苏州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
6.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为28周岁及以下(1993年9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岗位需求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
7.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学历);
8.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第一学历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9.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10.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7.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10.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具有吸毒史的人员;
11.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制定《包头市石拐区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石拐区人民*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通过发送报考资料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17日至9月26日(从9月17日上午9:00开始,截止9月26日17:00)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期间须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近期更新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5.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6.《包头市石拐区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诚信书》(附件1)。
7.《包头市石拐区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
9.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资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发送至sgqrsjrsk@126.com。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不予审核通过。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
1.本次拟引进人才数与通过前期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上报包头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确定后,适当调整引进人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以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2.面试时,若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且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增加实操实践环节。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且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石拐区人民*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组由专班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主要通过实地考察、谈话了解和调阅核查本人档案及相关材料的方式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石拐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石拐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专班审定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石拐区人民*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必须实名制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公示无异议,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按人事管理权限写)进行书面报告,申请办理人事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
1.引进人才原则上安置到所填报单位工作,列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石拐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一年选派部分人才到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参与全区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第二年到招聘单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列为优秀年轻干部,根据所学专业及各单位实际需求优先安排挂职锻炼和提拔重用。
3.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优先兑现职称待遇。
4.引进人才在石拐区工作期间,可提供前两年免租金后两年租金减半的人才公寓保障;也可给予购房优惠,在石拐区内购*首套自用住房享受一定折扣优惠。
五、其他事宜
1.引进人员在石拐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向区外调动或参加各类公开招考等方式离开工作岗位。
2.对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余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最低服务期内离岗的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实行回避制度。引进人才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引进人才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引进人才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届时将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石拐区人民*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布信息,影响个人考试等事项的,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6.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凡违反石拐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咨询和监督举报*
政策咨询*:0472-8728182、0472-8728052
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
监督举报*:0472-12388
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
2022年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诚信书
2022年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022年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原文标题:包头市石拐区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shiguai.gov.cn/information/btsg62/msg22241310437.html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包头国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商务局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才引进...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