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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包头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更新:2023年06月08日 12:13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包头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包头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一、引才计划

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引进条件见附件1:《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二)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

(五)学历要求(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①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③取得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六)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起,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七)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八)具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的;

8.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市党建网( http://www.btdj.gov.cn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baotou.gov.cn )、包头市乡村振兴局网( http://fpb.baotou.gov.cn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2月23日24:00。

2.报考资料: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包头市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照片电子版、二代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扫描件。以上资料须我到文件夹,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接受审核。邮箱地址:btsfpkfbgs@126.com。

3.资格初审:市乡村振兴局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包头市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包头市乡村振兴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粮贸服务大厦4楼419室)进行资格复审。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告知报名人员。

人才引进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经请示人才办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或核减岗位后组织开展面试。

(三)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市乡村振兴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局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并列,组织加试。面试结果在包头市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乡村振兴局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等情况。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调阅核查档案的方式进行。已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经考察小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书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因考察不通过、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全程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在包头市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包头市乡村振兴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研究后,向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报送相关材料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和列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于新进人员的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0472-5175669。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包头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咨询*:0472-5175669

1.包头市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包头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9日

包头事业编考试时间2023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包头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包头事业单位联考2023考试时间是:2023年7月25日。

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

缴纳本次考试报名费的报名费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考试地点位置:具体地点位置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所在地。

拥有事业编制的通常都是一些事业单位员工,事业单位都是以*职能以及公益服务性为主的相关部门。事业编制考试通常是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构成,以上就是对考试相关内容的介绍,了解考试科目才能更好地准备考试。

2021包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70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包头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1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含内蒙古生源,即在内蒙古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3.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内蒙古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2021年高校应届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4.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的笔试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面试试卷由蒙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至报名之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6月 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请考生注意。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
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4.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5.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包头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振兴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2人】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8: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按照《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决定就部分空缺岗位进行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包头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应急管理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负责应急信息化系统和网格化队伍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全市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健全全市应急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安全生产突发事故信息发布提供重要依据;负责全市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装备、救援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及专家的系统化档案管理,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应急救援科技创新,构建智能化城市应急体系,促进全市应急救援的合作与交流;配合开展各项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工作实际与业务需要,拟面向社会引进2名专业技术岗位人才。

二、引进对象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2.专业要求: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化学类、矿业工程类、采矿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类或其他相近相符专业(不得以第二学位报考);

3.年龄要求:本科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6.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市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到9月13日18:00截止。

2.报考资料: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照片、《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扫描件。以上资料须我到文件夹,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接受资格初审。邮箱地址:btsyjgljrsk@163.com。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包头市应急管理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7号粮贸服务大厦8楼8005室)进行资格复审。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告知报名人员。

四、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局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结果在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派驻纪检组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影像资料永久保存。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考察工作由局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考生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无异议,经*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市人才办审核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于新进人员的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0472-5185295,0472-5222851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包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0472-5222819,1340483122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包头市应急管理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原文标题:包头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http://rsj.baotou.gov.cn/gggs/2494562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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