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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价格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 百度...

更新:2023年05月06日 11:3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江苏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价格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 百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价格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 百度...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 百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保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省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了事业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不论是否推行了人员聘用制度),新进人员(含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招聘。

第三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条件,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相结合,实行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程序

第五条党委组织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组织、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备案审核和监督纠错等工作。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规范化管理和组织协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第七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此项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事业单位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应当根据*和多方参与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和吸收纪检监察部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

(一)编制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考试;

(五)考核;

(六)体检;

(七)公示;

(八)聘用。

第三章 招聘计划和公告

第九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根据工作需要、空缺岗位的要求和招聘程序进行。

第十条 招聘计划由事业单位负责编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党委、*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直接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招聘计划。

第十一条 招聘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及编制数、空编数、拟招聘总人数;

(二)拟聘用岗位、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

(三)招考对象、范围、方式。

因招聘高层次人才、急缺人才而设置特殊条件及待遇的应在计划中单独说明。

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经批准后,事业单位应当于报名日前十五天通过*人事网站以及其它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名称;

(二)聘用合同和岗位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招聘对象、人数和所需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六)考试科目、方法和日期;

(七)用人单位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资格条件与招聘方式

第十三条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要求。

第十四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用人单位考核、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可以不经考试直接聘用为工作人员:

(一)符合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二)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

第五章 考试、考核与体检

第十六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工作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的考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事业单位也可以委托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帮助组织考试或提供相关的服务。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内容与方式应当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确定。

第十八条 考试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实务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九条 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制定考试组织程序及规则,并向全体报考者公布。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全面、严格地按照程序及规则组织考试。

第二十条 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第二十一条 对拟聘人员的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没有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的体检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岗位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考试、考核之前安排体检,但此项特殊要求应当在招聘公告中公布。

第二十二条拟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根据招聘公告的规定,可以由事业单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组织招聘。

第六章 聘用程序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应当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由事业单位填写《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送组织、人员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直接聘用工作人员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事业单位持《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用人员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由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第七章 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

第二十五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从事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被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六条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查处。

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不按编制、计划和招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招聘程序聘用工作人员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人员报考或在面试、考核、拟定聘用人员名单中有违规行为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其改正,必要时可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主要或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事业单位可以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中有舞弊或欺骗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同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的有关规定向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或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招聘工作经费除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向报考者收取外,不足部分由事业单位负责解决。

第三十条 招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办法另行制定。

江苏省事业单位一年招聘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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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省 事业单位 招聘一年一次。 江苏省事业单位每年只有一次大型的,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不参加全国事业单位联考,一般是省内统考,考试时间每年的上半年,报名时间一般是3月份,考试时间一般是4月份,2022年江苏省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

2、虽然江苏省事业单位统考一年只有一次,但是还有一些事业单位会组织单独招考,所以想要考事业单位的可以多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或者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以及各地市的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面会公布各地各单位的招聘公告,单独组织考试的事业单位招聘时间是不固定的,可能每个月都有,具体的考试需要大家自己及时关注。

江苏省事业单位一年招聘几次

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后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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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事业单位用工作人员分两种情况,一是编内工作人员,在编人员,二是编外工作人员,也叫编外用工,区别:1 编内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当地财政部门发放,编外用工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是由事业单位本单位发放,编内与编外工资和待遇相差较大 2 编内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当地人事局管理,编外用工的人事关系由事业单位本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3 编内用工如果工作人员不犯错误一般不存在被解聘,比较稳定, 至于编外用工事业单位会根据单位实际效益决定工资待遇和是否解聘 至于您说的聘用制的问题,现在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在编的还是编外的都是采用聘用制。至于有没有保障,那就看是不是由编制。现在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一般都是逢进必考,现在很多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也采用考试,有笔试和面试体检环节,着一般都是事业单位本单位组织的考试,不含编制,如果是当地上级单位人事局组织的考试,是有编制的,当然也不排除有关系的可以直接进事业编制,至于您说的有关系,那么您要问清楚对方,是不是有编制,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需要对方给您一个准确的答复,要不然您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希望对您在认识方面有点帮助。

2014年江苏省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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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98名)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至1996年4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4月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应届毕业生指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8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19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影响考试公正性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2:1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和南通党建网(www.nantongdj.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4月22日09�U00~14�U00。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5月14日09:00至5月16日16:00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解决。联系*:0513-59000251 。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7月1日后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证明》,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的岗位面试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


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59000158、85098547;


考务咨询:0513-59000251;


监督举报:0513-12380、59000129。


附件 : 2014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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