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一点 > 大学排名 >一本排名 >正文

贺州招聘事业单位考试 2015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

更新:2023年05月01日 08:3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贺州招聘事业单位考试 2015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贺州招聘事业单位考试 2015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

202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招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U30至3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
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xxgk/jcxxgk/rsxx/klzp/)访问“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U30至3月28日17�U00。
2.资格审查方式。
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
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
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
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查询。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U3及以上方可开考。
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
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
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3年4月5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3年4月7日8�U30至17�U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8:30―5月7日8:3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
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U30�C10�U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U00�C12�U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
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公布。
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7月上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3年7月上旬。
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实操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实操测试人选。
实操测试前,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发布实操测试公告。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测试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实操测试或者实操测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实操测试结果当天公布。
实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实操测试时间:2023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需实操测试岗位在实操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
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
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7)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
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
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2023年7月下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
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
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3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
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经批准后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
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九、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
将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岗位类别纳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自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若有我市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按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可直接接受候聘库人员的报名,免笔试直接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不少于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核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详见《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3.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doc
4.附件4: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6.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时间和考试内容是...


贺州招聘事业单位考试 2015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
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广西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广西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U30--10�U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U00--12�U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原标题:2019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0人公告

来源: http://www.gxhz.gov.cn/home/article/columnlist/t/209.html

202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贺州招聘事业单位考试 2015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
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条件,是以其所获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一般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
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要求,由招聘机关(单位)设置并负责解释。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是否可以报考?
(1)招聘岗位设置为专业大类,在本学历层次该类别专业目录中没有该专业,但在该类别专业目录其他学历层次中有该专业,可以报考。
如岗位条件为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报考人员系本科学历“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毕业,但该专业只列入《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的专科专业目录,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
(2)报考人员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专业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且能提供毕业院校证明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能否以第二(双)学位的专业、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答:如考生的第二(双)学位、辅修专业可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学位查询网站上查询认证,考生可以以第二(双)学位的专业、辅修专业报考;因职位对专业有特殊需求、明确要求主修专业的除外。
5.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符合相应要求的岗位。
6.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未经认证的,视为无相应学历学位。
2023年毕业的,应在7月15日前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7.不得报考情形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的政策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二章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
8.如何理解生源地?
答:“生源地”指报考人员报考大中专院校时其户籍所在地。
没有报考大中专院校时户籍所在地的信息时,如报考人员为高校毕业生的,一般从报考人员的中学经历来判断,如其所在中学为外省的,一般可以判断其生源地为外省。
9. 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应届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毕业生。
10.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以下确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1.报考人员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是否可以算做基层工作经历?
答:不可以。
即使在此期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2.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被借调到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答:从2014年3月1日起,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帮助工作或跟班学习等,下同)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3.什么人可以报考我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
答: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
2.服务满1年以上的基层项目在职人员,所在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可以报考。
3.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辞职的,或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可以报考。
本公告所指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主要是指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等部门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的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包含“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综合性农村社会事务工作者、协统员等。
14.报名时已成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能否报考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答: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可以报考。
1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2016〕79号)精神,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16.服务基层项目时间如何界定?
答: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
2014年3月1日后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工作累计达90天以上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解聘。
从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7.什么人员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军人”的职位?
答: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考生,须为从中国人民*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18.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特别注意避免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有哪些?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以下规定:
第五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2014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啊? - 百...


贺州招聘事业单位考试 2015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贺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895名,并定于2014年7月12日进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
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8年5月25日至1996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就职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四)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八)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不得报名。
(九)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具体报考条件以《2014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014年贺州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为准。
具体公告信息及报名入口: http://gx.huatu.com/2014/0530/962207.html
2014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辅导: http://bm.huatu.com/zhaosheng/gx/syms.html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

>>>>> 2015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15年广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高分备考: http://t.cn/zH03sM0

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网址发布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的同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书面或*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10天前。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在2015年8月份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在网址另行公告,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规则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贺州招聘事业单位考试 2015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与“贺州招聘事业单位考试 2015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浙江省高考575能报什么大学

浙江省高考575能报什么大学

时间:2024年10月06日
舞蹈特长生能考哪些大学?

舞蹈特长生能考哪些大学?

时间:2024年10月06日
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
  鲁ICP备2021028409号-10

好一点 淄博机智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