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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4名工作人...
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研究同意,西安市人事局批准,决定对区属部分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54名)
2008年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4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见《2008年西安市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8年(个别特殊专业放宽到2006年)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大专仅限小学教师)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须为西安市生源),具体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2008年西安市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6、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和步骤
(一)公告
10月27日(星期一),在西安人事考试网(
www.xapta.com.cn
)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0月30日(星期四)—11月1日(星期六),在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间截至11月1日中午12点。地址:小寨兴善寺西街39号(大兴善寺东隔壁院内)。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介绍信)及有关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准予报名。
对报名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凭有效证件于11月4日(星期二)8:30—18:00至11月5日(星期三)8:30—18:00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过期不领取的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如报考同一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低于5∶1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两小时三十分钟。笔试内容涉及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能力、行政职业能力和写作能力等内容,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内容按招考岗位专业设计,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试题,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作风纪律、工作态度、资格条件等。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初步招聘人员名单,经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对象,报西安市人事局备案。对于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的名额经审定后,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西安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7天。
(七)资格复审
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到时要进行必要的资格复审。凡经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此次通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聘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合同期满需续签合同的,须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方可续签合同,否则,不再续签合同,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区人才中心保管。
咨询*:85381978 85360325
附件: 2008年西安市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西安市雁塔区人事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
西安:2007西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月23日报名 - ...
本报讯(记者李茗)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1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从明天开始至月底结束。
招聘名额:
共661名
据悉,2007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61名。其中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2名,雁塔区80名,临潼区200名,灞桥区40名,户县79名,阎良区80名,新城区10名,蓝田县80名,周至县70名。
招聘对象:
大专以下市外生源不在报考范围
招聘对象主要是2007年以前毕业后(含2007年)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含大专)及根据岗位条件所需要的其他人员。此次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大专以下(含大专)西安市外生源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报名时间:
11月23日~11月30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23日-11月30日(截至30日上午12:00)。所有参加招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新城区、雁塔区、灞桥区、市教育局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临潼区、阎良区、户县、蓝田县、周至县通过所在区县报名点现场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报名地点分别为:
临潼区: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庆路口北20米306路车东关站);
阎良区:区投资投诉服务中心(延安道北头三角);
户县:户县人才交流中心(丈八路48号);
蓝田县: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长坪路交警大队斜对面);
周至县: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院内)。
招聘考试:
一个岗位至少3人竞争才有效
这次招聘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07年12月9日上午8:00~10:00,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07年12月9日上午10:30~12:30。12月19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特殊行业引进急需人才除外。
聘任试用期:
一年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将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在30日内报市人事局鉴证、备案。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职...
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职位表)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3名,其中管理岗位50名,专业技术岗位66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0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7日至1992年4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
www.sxrsks.cn
)、中国西安人才网(
www.xajob.com
)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7日8时—4月21日18时。
2、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
www.sxrsks.cn
)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各主管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网上公布的《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7日8时—4月23日18时。
4、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考试费50元,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专业科目考试费50元,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取得专业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交考试费,具体确认办法见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5、网上交费和下载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缴费时间为4月17日9时—4月24日18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5月17日9时-5月21日18时请缴费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陕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支持联系解决。
6、岗位开考比例: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5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行业以及急需引进的人才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进行专业调整,不再进行补报。取消岗位且未进行专业调整的,由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考察
西安市长安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百...
西安市长安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 积极落实长安区委、区*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研究同意,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为长安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107名
1、中小学及幼儿教师50名。
2、乡街计生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20名。
3、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安市长安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0年以前(含2010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年龄28周岁以内(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4、具备报考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报考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计生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
5、大专毕业生限西安市生源。
三、方法步骤:
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3名,其中管理岗位50名,专业技术岗位66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0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7日至1992年4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
www.sxrsks.cn
)、中国西安人才网(
www.xajob.com
)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7日8时—4月21日18时。
2、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
www.sxrsks.cn
)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各主管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网上公布的《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7日8时—4月23日18时。
4、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考试费50元,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专业科目考试费50元,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取得专业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交考试费,具体确认办法见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5、网上交费和下载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缴费时间为4月17日9时—4月24日18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5月17日9时-5月21日18时请缴费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陕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支持联系解决。
6、岗位开考比例: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5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行业以及急需引进的人才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进行专业调整,不再进行补报。取消岗位且未进行专业调整的,由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考察
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23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事业单位概况、职业道德、法学、公文与论文写作、科技常识和环境保护、文史知识、陕西省情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参考教材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2010年版)》(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西安市长安中路239号通瑞大厦351室(长安立交东南角)经济日报出版社陕西图书发行部有售,联系*:029-81856780 82111044 85224971)。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6月上旬,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www.shaanxi.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
www.sxrsks.cn
)查询。公共科目考试合格人员应及时与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资格审查有关事宜。
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审查,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只作为取得专业科目考试的资格。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定于6月8日-6月28日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
www.sxrsks.cn
)、中国西安人才网(
www.xajob.com
)上公布。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只作为取得面试的资格。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经主管部门同意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省*门户网站上公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本部门网站、一定媒体或场所予以公示。
(四)聘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月5日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下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85589535、87294487;
报名咨询*:各招聘职位后所留*;
技术咨询*:87457489、87441673。
附: 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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