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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事业单位招聘护士招聘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管理岗位第...

更新:2023年06月07日 02:16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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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护士,请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2014下半年深圳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考试时间:2014-11-23
报名时间:2014-10-27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11-19
成绩查询时间:2014-12-04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1.一般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医疗类和护理类均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均为所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医疗类按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具体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
3.教育类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中公教育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各类公考类信息,建议及时关注,祝考试成功!
http://gd.offcn.com?wt.mc_id=bd10927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市小学校医招聘3名公告 - 百...


广州事业单位招聘护士招聘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管理岗位第...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医配备,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的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3名医护人员,其中医生1名,护士2名。

具体学校招聘岗位如下:吕田镇第三小学招聘护士1名、良口镇石明小学招聘护士1名、流溪河林场学校招聘医生1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修养、有志于山区教育事业;

3、工作责任心强,能胜任校医工作;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应聘岗位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6、医生需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护士需具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

7、非从化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从化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从府〔2009〕32号)规定的从化市人口准入条件。

三、报名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30时。

(二)报名地点

从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从化市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4楼)。联系*:020—87922347,020—87935143。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应聘者填写、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或计生证明、个人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等,应聘人员属于有工作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其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只限于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四)资料审核

从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受理应聘人员报考工作并初步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四、资格审查

由从化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应聘考试资格的名单将在从化市教育信息网和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如有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考试资格。对符合应聘考试资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以上比例(含1:3)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考试。

五、考试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项分数组成,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面试单科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低于合格线者不列为面试候选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候选人。

(一)笔试(按100分计算,以60%分值计入总分):按照报考人员类别分别进行医疗知识考试和护理知识考试。采用随机抽样生成试题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8月23日。

2.考试地点:从化市中心医院。

(二)面试(按100分计算,以40%分值计入总分):按照招聘职位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单位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招聘单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按该招聘职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凡有《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招聘单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从化市教育信息网和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从化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医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投诉*:020-87935143或020-87921673。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从化市教育局报市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并安排到所报考学校任校医,试用期一年。录用时需提交学历、学位鉴定材料,非从化户籍的人员在录用后半年内需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校医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从化市教育局和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从化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医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部门派员负责监督。

十一、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从化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医工作领导小组。

特此公告。

附件: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zip

从化市教育局

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公开招聘76名工作人员公告 -...


广州事业单位招聘护士招聘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管理岗位第...
根据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情况简介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于2006年9月经广州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由原广州市儿童医院和广州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妇婴医院)整合而成,并继续保留广州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儿童医院和广州市妇婴医院的院牌,为市副局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533名,核定床位1358张。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下设珠江新城院区、市儿童医院人民中路院区、市妇幼保健院人民中路院区,内设广州市儿科研究所、广州市优生围产研究所。其目标是发展成为医疗技术水平总体上体现国内和国际现代化先进水平,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为一体,医、教、研并重的综合性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及高等医学院教学医院。
二、拟招聘的专业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专业岗位及人数:
科室/岗位 专业 学历/学位 人数 备注
儿内科 儿科学/消化专业 研究生/博士以上 1 5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取得高级资格5年以上
儿内科 儿科学/临床医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以上 4 1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
儿外科 外科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1 1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
麻醉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1 3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广州市户口
妇产科 妇产科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4 1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
保健部 健康心理学/幼儿教育 研究生/硕士以上 2 有国外学习和1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
神经电生理室(技师)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以上 1 3年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定向技术岗位
医学影像部(技师) 医学影像学 本科/学士以上 2 3年以上三甲医院放射技术工作经验,定向技术岗位
医学检验部 临床检验诊断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2 1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1 1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
出生队列研究室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研究生/硕士以上 1 2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
财务部 会计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4 1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
儿科护士 护理学专业 本科/学士以上 17 1年以上三甲医院儿科工作经验。
本科学历 2 8年以上三甲医院儿科工作经验,具有广州市户口
介入科护士 护理学专业 本科学历 1 5年以上三甲医院介入治疗工作经验,取得中级资格2年以上,具有广州市户口
妇产科护士 护理学专业 本科/学士以上 1 2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取得中级资格2年以上,具有广州市户口
儿内科 儿科学 研究生/硕士以上 5 英语六级以上
护理部 护理学专业 本科/学士以上 26 英语六级以上
合计 76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法》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及各专业备注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取得相关的执业资格。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初级职称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初级职称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35岁以下,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5岁。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要求英语六级以上;无工作经历者要求本科、学士,全日制教育、英语六级以上;工作一年以上者要求本科、学士,全日制教育、英语四级以上;工作5年以上者要求本科学历。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保健部的岗位属于财政核拨事业编制岗位,其余均为财政核补的事业编制岗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的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时间和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3日起至2011年12月27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金穗路9号15F人事部
应聘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交个人简历(贴相片)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英语证书(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待*通知)。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三)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加面试的方式。
2、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四)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1、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2、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40%和60%。
(六)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招聘单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成绩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在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
考核: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中心行政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制度
被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十、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策指导下和广州市卫生局的组织、协调、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人事、纪检、工会代表及其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招聘计划的拟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包括受理报考、资格审查等);
2、成立考官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人事、用人科室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考试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评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与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中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公告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护士岗位是考什么内容


广州事业单位招聘护士招聘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管理岗位第...
药理、生理、诊断、解剖等。
事业单位卫生系统的考试考试内容一般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或者只考专业知识一科。基础知识部分考试内容有两种,一种是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药理、生理、诊断、解剖等。另外一种是护理基础知识。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管理岗位第...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1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招聘单位有其他规定的,以该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四)注意事项
1.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二)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7日9:00时至2021年9月29日17:00时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上传附件: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网络系统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考试程序。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内容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需参加笔试。
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免笔试人员不计入面试比例。
6.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查、面试人员名单分别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和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查
1.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查。
2.资格复查人选为: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查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资格复查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查。
3.资格复查要求: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查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可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形式为面谈。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并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上告知的,可以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3.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二)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届生应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报名咨询*详见附件2。
举报(投诉)或监督*: 020-87302871、83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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