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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事业单位招聘 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更新:2023年06月02日 10:53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芦淞事业单位招聘 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芦淞事业单位招聘 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2020年芦淞区卫健系统面试成绩

您要问的是2020年芦淞区卫健系统面试成绩公布了吗?2020年芦淞区卫健系统面试成绩公布了。根据《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芦淞区于2020年9月11日举行了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9月12日将考生面试成绩、实操成绩和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2020湖南株洲市芦淞区教师招聘111名公告 ?


芦淞事业单位招聘 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成立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11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面向全日制高校2021届毕业生招聘教师71名(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面向有教学经验人员招聘教师40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门户网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门户网( www.lusong.gov.cn )“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后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高校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1905484836@*.com邮箱;
现场报名:在招聘方设立的现场报名点递交《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高校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17:00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16日至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人民*2号楼12-22会议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高校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必须承诺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本人必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科生须提供《全日制高校2021届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3,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⑦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及时间与现场报名的地点及时间一致,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均须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3.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分答辩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进行,答辩时间3分钟,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变、人际关系处理、语言表达、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考生答辩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初中体育、初中美术、小学音乐、小学体育专业测试内容为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展示。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专业技能展示内容及时间:初中体育、小学体育岗位为队列队形和自选特长展示(限篮球、羽毛球、排球、足球),时间6分钟;初中美术岗位为素描,时间60分钟;小学音乐岗位为指定曲目清唱,时间3分钟。
其他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上微型课。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答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初中体育、初中美术、小学音乐、小学体育专业测试成绩100分:其中上微型课60分、专业技能展示40分。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5分则淘汰,不列为体检对象。
总成绩=答辩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80%。
各招聘岗位以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教师岗位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防疫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报名和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监督*: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察委0731-28580021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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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芦淞事业单位招聘 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株洲市芦淞区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5名、幼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3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门户网(www.lusong.gov.cn)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招聘方分别在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两个高校招聘现场均设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和考试。举办现场招聘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2。如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有变动,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门户网和上述高校网站的信息为准。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见附件3,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应聘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生须提供《普通高校2023届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7)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谈和面试(上微型课)两个环节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面试(上微型课)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面谈和面试(上微型课)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谈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进入面试(上微型课)环节。面试(上微型课)设最低分数线,面试(上微型课)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列为签约对象。

面试(上微型课)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各招聘岗位以两个现场招聘点所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谈成绩高的排前。总成绩和面谈成绩均相同的,按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3.面谈、面试(上微型课)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签约: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有放弃签约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涉毒毛发检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

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监督*: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察委0731-28580021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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