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人事工作的综合调研和政策的规划、拟定及审核;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事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保卫工作;负责*工作,办理市人大代 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工作人员考核、培训、任免、交流、晋升、工资、保险福利、奖惩、退休等有关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
根据《公务员法》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市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管理、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及科级(含科级)以下职数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管理以及市直机关国家公务考试录用的审批;负责全市优秀人才的录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指导全市机关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等工作;审核市直行政机关年度考核等次比例;承办市*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考核、惩戒工作,审核市直各系统全市性行政奖励工作计划,承办由市*、省*、国务院工作部门奖励的集体与个人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定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全市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任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出国培训工作;指导管辖范围内继续教育协会的工作;拟定干部培训中心和*干部培训中心的培训计划及对培训中心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其他有关专家 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指导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 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专家联谊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在全市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职员、工勤人员的聘(任)用、考核、辞职辞退等 工作。
*干部安置与流动调配科
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原则、办法和措施,编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和特 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提出全市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负责市直机关(除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外)和中央、省在衡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国家公务员、干部(职员)的调配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市场与人才流动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工作;拟定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全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工资福利与退休工作科
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中央、省在衡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工资基 金管理并指导工资统计工作;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负责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工作,研究 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完 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员的疾病、 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优异退休待遇、异地安置、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龄更改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的认定及待遇确定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管理工作。
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科
研究拟定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研究拟定 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组 织指导全市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人事统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 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研究 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研究拟定人事争议仲裁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参与市人才研究会的工作。
外国专家科
管理全市智力引进、来衡工作外国专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 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智力引进与派出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管理智力引进经费;协调管理全市引进外国文教、经济、科技专家工作和计划审定、项目实施;负责对聘请外国专家、承办出国(境)培训业务的单位及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认可并提供有关服务;对经济技术领域、外商投资企业、教科文卫系统的外国专家实行专家资格认证管理,办 理外国专家邀请函电、确认聘请外国专家审批件和外国专家证审核报批手续,发放《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和《外国专家证}; 负责来衡(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实习培训人员的审核工作;负责对来衡外国专家的宣传工作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同公安部门做好来衡外国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指导筹建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的工作。
干部培训中心
衡阳市人事局干部培训中心和衡阳市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合并组建衡阳市干部培训中心(加挂衡阳市公务员培训中心牌子),为市人事局管理的正 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及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 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负责拟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计算机应用、*干部 岗前培训,负责新录用的公务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任、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全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前培训等工作; 联系管辖范围内继续教育协会工作; 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衡阳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为市人事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人事考试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专业技术人事职(执)业资格、外语等级、录用公务员、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升(定)级等考试工 作;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专家服务和人事信息中心
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拟定全市人事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和市委办、市*办制定的系统网络标准化与规范化的执行和推广,负责与有关信息部门的业务联系,并向社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三)负责人事信息系统联网单位操作人员的培训;
(四)负责全市人事和工资统计及人才预测工作;
(五)负责人事工作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和市人才研究会工作;
(六)负责国务院*特殊津贴、市学科带头人津贴的发放,为专家提供医疗保健、休假、学术技术交流及生活方面的服务;
(七)负责专家联谊会工作,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咨询、攻关及技术培训等活动,为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
(八)负责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等有关服务及科研资助经费的评审申报工作;
(九)负责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有关服务工作;
(十)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干部自业择业安置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的汇总、申报及拟定调整与分拨方案等工作。
(二)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障经费的测算,并负责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三)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接转及其跨县(市)区迁移的报批工作。
(四)负责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完成市人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交流中心 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才交流法规、政策,参与制定本市人才 交流规划和制度; (二)承担全市人才与智力交流、人事代理服务; (三)办理企业及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才调动手续; (四)负责国家计划外及自主、择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和择业管理; (五)负责人才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人才开发、人才培训,以及与大中专院校联合开展 成人国民学历教育; (七)承担市人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任务,市人才交流中心设3个科室: 综合科 负责人事人才宣传;负责本中心人事、行政、财务管理;承担本中心综合、协调、督查、咨询、接待等服务工作。 人事代理科 负责承办各类人才档案托管,人事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 户粮关系挂靠,转正定级,工资异动,职称确定、晋升,以及社 会养老保险、出国出境政审、计划生育等人事代理服务;负责自 由择业大中专毕业生择业管理、就业指导和毕业生档案托管;负 责人才开发、人才培训,以及与大专院校联合开展成人国民学历 教育。 人才交流科 负责办理各类人才的引进、输出;承办除实行公务员制度的 党政群机关以外的自收自文和差额拨款的所有事业单位的人才 流动调配手续;负责人才求职登记、人才测评、推荐招聘及人才 聘用合同鉴证;负责举办人才集市;承办人才招聘广告的审批。
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一般会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网或*官网等网站上面公布招聘公告,大家要找到自己报考地区的事业单位的官网,密切关注动态,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会介绍很多招聘的相关内容,大家需要仔细阅读,如果还是有疑问可以*咨询招聘单位。
事业单位考试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招聘要求
1、考生需要拥有我国的国籍;
2、考生需要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
3、考生需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考生需要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
5、考生需要拥有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考生需要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并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并且在禁考期间;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存在回避关系的人员;
9、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2年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衡阳市“十四五”人才雁阵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区域人才中心,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衡阳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及驻衡高校(含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精尖缺人才,现将衡阳市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情简介
衡阳,古称衡州,雅称“雁城”,是国家区域重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4万,辖五县二市五区。
衡阳是文化名城。
在历史上留下了神农创耒、祝融播火、大禹治水等远古传说,是湖湘文化的重要发源地。
中国古代四大发明有其一,蔡伦造纸;古代四大书院有其一,石鼓书院;中外古代两大唯物主义思想家有其一,王船山;中华五岳有其一,南岳衡山;新中国十大元帅有其一,罗荣桓。
衡阳是枢纽之城。
扼两广、锁荆吴,历为商贾云集之所、兵家必争之地,是全国交通枢纽城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粤港澳地区向北的第一个大城市,湘江、蒸水、耒水三江汇流,拥有1条2千吨级黄金水道、3座机场、5个高铁站点,铁路、高速公路总里程位居全省前列。
衡阳是产业之城。
全国老工业基地城市,国家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拥有1个国家级高新区、10个省级工业园区和1家综合保税区。
目前已布局电子信息、核技术应用、输变电装备、钢管深加工等14条产业链,以祝融学院为代表的互联网直播、以“衡州大道数字经济走廊”为依托的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来势向好。
衡阳是创新之城。
先后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连续多年成功入围全国城市创新能力百强榜。
拥有18个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专家工作站,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居全省第三。
衡阳是英雄之城。
中国抗战文化代表城市,湘军发祥地。
1944年衡阳1.7万守军抵御12万日寇长达47天,是中国抗战史上敌我双方伤亡最多、中国军队正面交战时间最长的城市攻防战,史称“东方的莫斯科保卫战”,衡阳成为全国唯一的“抗战纪念城”。
解放之后,衡阳二七二厂、七一二矿为第一颗*提供了关键原材料,为我国的国防事业和核工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二、需求计划
全市共有90家用人单位计划引进983人。
其中,41家市属企事业单位(含市直园区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19人;4所驻衡高校及3家附属单位计划引进408人,42家产业链企业和县市区单位计划引进156人。
引进人才需求中,博士研究生589人,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10人,本科学士生84人。
本公告发布市属企事业单位、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衡阳市产业链人才及县市区博士引进需求,引才单位、岗位、人数、联系方式及要求详见《2023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1)、《2023年驻衡高校及附属单位博士引进需求目录》(附件2)、《2023年衡阳市产业链人才和县市区博士引进需求目录》(附件3)。
各县市区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目录,由各地按相关规定另行发布。
三、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需求目录具体年龄要求为准。
(四)2023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才措施
(一)提供灵活的引才方式。
主要有两种引进方式:
1.单独引进。
事业单位(含市属高校)引进的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办理聘用手续,企业引进的人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入职。
2.市校企合作引进。
驻衡高校、本地企事业单位合作引进博士研究生,即:人才人事关系转入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作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既在驻衡高校(含附属单位)承担科研教学等工作任务,又通过*、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等方式在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同时享受*、高校、企事业单位三方人才政策待遇。
(二)提供快捷的引才通道。
非公有制企业引才和事业单位及国有(含参、控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实行“一事一议,面谈面签,随引随办”。
事业单位及国有(含参、控股)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精简流程,提高效率。
一是降低开考比例,对于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也可延长报名时间;二是简化考试考核程序,根据岗位性质、特点,原则上在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中,只选择一至两种方式考试考核,具体方式在各地各部门引才公告中予以明确;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来衡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享受“免费住、免费游、免费行”,即:相关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为考生提供免费住宿,安排车辆摆渡。
市委人才办牵头市文旅广体局向考生发放衡阳旅游年卡。
(三)提供优厚的政策待遇。
1.享受人才补贴。
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可享受6万-30万的生活补贴和2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本科学士生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5年,其他人才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
市校企合作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除上述补贴外,驻衡高校提供安家费及科研经费,本地企事业单位提供固定薪资及项目奖励,确保博士年薪最低不少于25万元,一次性综合补贴不低于65万元,最高可达150万元。
具体人才补贴政策以《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阳市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阳市市校企合作引进博士实施办法》为准(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人才政策栏查询)。
2.创业融资担保。
为毕业5年内在我市中心城区自主创业、合伙经营的大学生以及创业创新基地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免资产抵押,免担保费。
其中:个人创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3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11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担保限额500万元,单笔贷款担保期限最长为3年。
因创业失败发生贷款风险损失时,由担保公司代偿。
3.解决家属安置。
博士研究生子女可按就近原则在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衡阳工作的,根据管理权限按对口部门给予安排;属其他类型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4.聘任职称岗位。
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
5.提供优质服务。
发放“雁城英才卡”,引进的人才可凭卡可在我市享受创新创业、金融贷款、安居保障、人事档案、景点旅游、休闲生活等服务,“钻石卡”在此基础上还可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保障、驾照转换、出行绿色通道等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采取用人单位“面谈面签,随引随办”方式引进。
(二)事业单位(含市属高校)人才引进由当地党委人才办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引进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衡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衡阳市第七中学、衡阳市第十七中学、衡阳市实验中学、衡阳市衡钢中学和高新成章实验学校人才引进由市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衡阳市中心医院、衡阳市中医医院、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人才引进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衡阳市蔬菜研究所人才引进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衡阳技师学院、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统一报名和考试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5.宣传文化系统、自然资源系统、市场监管系统、水利系统、市委党校、园区所属事业单位、衡阳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松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由市委人才办牵头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引进报名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由各部门单独发布公告予以明确,人才可登陆各地各部门指定的官方网站或衡阳智慧党建官网()、“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市属国有(含参、控股)企业人才引进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引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单独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非公有制企业(含产业链企业)人才引进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六、监督管理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报名参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高层次人才、市校企合作引进博士、市属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5年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引进的非高层次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组织实施部门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附件:
1.《2023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xlsx
2.《2023年衡阳市市校企合作引进博士需求目录》.xlsx
3.《2023年衡阳市产业链人才和县市区博士引进需求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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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衡阳市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衡阳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用人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计划人数
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4个岗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0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衡阳市市直民政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1)。
二、政策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
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本科学士生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
具体人才补贴政策以《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为准(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人才政策栏查询)。
(三)职称岗位聘任。
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
其他引进对象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四)解决家属安置。
博士研究生子女可按就近原则在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衡阳工作的,根据管理权限按对口部门给予安排;属其他类型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五)提供优质服务。
发放“雁城英才卡”,引进的人才可凭卡在我市享受创新创业、金融贷款、安居保障、人事档案、景点旅游、休闲生活等服务,“钻石卡”在此基础上还可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保障、驾照转换、出行绿色通道等服务。
三、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7.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8.截至2023年3月20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民政局官网(mzj/)、衡阳智慧党建官网()和“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2023年衡阳市市直民政系统急需 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21日9:00至2023年3月25日17∶30,补充资料时间截至3月26日12∶00,线上初审截至2023年3月26日17∶30(报名咨询时段:3月21日至26日9∶0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岗位需求―进入《2023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选择引才单位及岗位进行线上报名(识别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点击“考试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考试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
线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到报名系统的资料为: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电子照片和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电子照片(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④本人2寸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由衡阳市民政局组织用人单位完成。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衡阳市民政局组织相关部门认定。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线上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实施。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报名资格及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用人单位*咨询。
2.现场确认统一安排在面试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请携带以下资料:①线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3年衡阳市市直民政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4);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后果自负。
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发放考试考核通知单。
考生凭考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考核。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的方式。
博士研究生实行随报随审、随谈随签,具体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人员采取面试(考核专业实践能力为主,口述作答)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2.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安排在现场确认的次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开考比例。
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1∶3的岗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
所有低于1∶3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分值,最低分值为80分,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4.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考试成绩将在衡阳市民政局官网、“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2.体检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次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衡阳市民政局牵头,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引进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衡阳市民政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在衡阳市民政局官网、衡阳智慧党建官网、“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即确定为引进对象,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报名参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二)引进工作在*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
由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衡阳市民政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衡阳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不得调动等,否则予以解聘,已经申领发放的人才补贴要全额退还。
(四)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用人单位报衡阳市民政局组织相关部门认定。
(五)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
衡阳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衡阳市市直民政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xlsx
附件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附件4:2023年衡阳市市直民政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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