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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海安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江苏海安县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

更新:2023年05月12日 07:52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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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海安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江苏海安县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

江苏海安县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选拔渠道,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有关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充实我县党政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招聘对象: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全国重点高校全日制应、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北京、上海及江苏省内重点高校为主);
2.招聘人数:50名左右。
二、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学习成绩优良,有发展潜力;
3.事业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4.专业要求: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电子信息类、材料工程类、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食品工程类、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经济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财会审计类、中文文秘类、农业类(林学、园艺、蚕学、海洋渔业科技、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农学)等专业;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6.身体健康;
7.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录用:①*党员(含预备党员);②海外留学归国人员;③班长、班团支部书记以上的学生干部;④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⑤曾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或两次以上三等奖学金;⑥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外语口译水平较高;⑦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参与过与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且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有意向者填写《江苏省海安县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将此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和2寸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88812971@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海安县高层次人才姓名(专业)。报名时间:11月10日―11月30日。
2.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3.初步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目测和个别谈话。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求职动机、个人性格、岗位匹配、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情况。初试时间拟于12月上中旬,地点初拟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初步面试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按1:2以上的比例确定演讲答辩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照片两张,获得的各类资格认证、表彰奖励证书原件,以及其他佐证材料。所有证书提供复印件一份。
4.演讲答辩。初试入围者集中到海安,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委进行演讲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演讲答辩时间拟于12月中下旬,参加人员来海往返差旅费给予报支,食宿也由我县统一安排。演讲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考察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重点考察应试者现实表现,对应届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对往届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素质、组织才能、工作业绩、群众公认和发展潜能等。按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集中体检。
7.公示。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在海安新闻网、海安党建网、海安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8.办理录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正式录用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被录用的人员列为我县党政后备干部,直接进入我县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
2.被录用的人员进入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享受同等人员待遇。县财政一次性发放录用人员安置费5000元。在党政后备干部管理期内,每月发放给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生活补助1000元,每月发放给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生活补助1600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我县急需的特殊人才,另行制定特殊优惠政策。
3.被录用的人员一般安排到县镇机关、事业单位、骨干企业实践锻炼。
五、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海安县委组织部、海安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若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与我们联系或访问以下网站。
联系*:0513-88812971、88831690;传真:0513-88812971
网址:中国海安网( www.haian.gov.cn )
海安党建网( www.hadjw.com )
海安人事局网(rs.haian.gov.cn)

附件: 江苏省海安县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海安县委组织部
海安县人事局
2009年11月3日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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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安县劳动就业管理处(挂“海安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海安县就业培训中心”牌子)
负责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就业岗位,开展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劳务合作;负责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审核拨付社保补贴、职介补贴、培训补贴;协调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建设及城乡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导创业就业,管理各类商贸型服务企业;经办失业保险各项业务。
负责全县空岗信息采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信息匹配、远程招聘,建立外埠劳务基地,做好招工引劳、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开展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在岗职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就业指导、培训等服务,促进就业、服务就业。
2、海安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为用工单位提供规范用工、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工伤及伤残鉴定申报、管理职工档案等服务;为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与培训指导、档案管理、代缴社会保险费、代办社会保险补贴、代办退休报批手续等服务;为破产、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内退、挂养人员提供代发生活费、代缴社会保险费、代办退休报批手续等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服务事项。
3、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全县各镇社会保险业务指导、培训和扩面推进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地方政策的调研、草拟和宣传贯彻工作;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中断、接续和终止工作;负责参保单位缴费申报的审核、职工缴费的记录;负责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结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及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
4、海安县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挂“海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牌子)
负责全县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待遇的审核和支付;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遗属补助的审核和发放;组织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负责基金支付安全;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海安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挂“海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管理和结算支付;负责全县社会医疗保险各项政策、制度、规定在定点服务机构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定点服务机构及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转诊转院、长期居外就医以及特殊医疗和慢性病的审核确认及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及大病统筹基金的筹集、管理工作;制定基金的预决算方案;负责参保对象医药费用补偿的审核、拨付工作;负责对镇农医办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工作。
6、海安县医疗保险稽查大队
负责对医保经办机构执行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保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定点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参保人员的违规行为;负责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7、海安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挂“海安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基金征缴、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及对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进行指导;负责农保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计报表汇总上报,指导保险费的汇集、存储及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生活费、养老金的支付等工作。
8、海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负责县人才市场的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县级各类人才智力交流活动;协助做好人才资源宏观预测和规划,做好人才资源综合开发、配置的具体指导服务工作,承办人才培训工作;建立区域性人才信息系统网络,承办全县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发布、传递、反馈、储存工作;负责各类人才就业或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承办人才流动的登记、推荐、介绍和人才引进的吸纳工作,开展人才测评服务,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组织实施各种类型的人才招聘活动;协助做好县内重点工程(项目)、新建扩建单位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人才服务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的“双选”服务,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搞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工作;开展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及回国后的推荐就业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流动的社会化管理,开展人事代理工作;对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开展乡镇人才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工作;开展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吸储、推荐和中转服务;提供科技攻关、科技项目协作等方面的人才中介服务。
9、海安县企业人才站
负责入站人员审核、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负责入站人员人事代理手续办理、档案工资核定、工资晋升、社会保险缴纳、退休手续等;负责拟定入站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10、海安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进编考试考务工作;承办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承办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培训工作;承办不具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升级、技师评聘、继续教育、文化补习等培训考核工作;制(审)定相关考试、考务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海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承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12、海安县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
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综合管理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和技师、高级技师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13、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和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开发、管理、维护和数据的加工处理及安全运行;负责局网站的维护与信息收集、整理、发布;负责信息网络相关业务的培训与技术支持。负责劳动保障12333*咨询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14、海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处理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各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协助管理县劳资纠纷三级调解网络的日常工作。
15、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务管理中心
依法管理全局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各项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以及各项基金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基金的预决算;制定并实施全局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票证据管理制度;负责各项经费及基金的解缴、划拨、支付和保值增值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各项经费及基金报表的编制汇总上报和会计资料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2017年江苏南通市海安县部分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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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 海 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县部分学校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8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至1999年5月期间出生)。


3.大专学历毕业生限海安籍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学科、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安县部分学校2017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http://www.haianedu.net(海安教育信息网)。


3.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5月8日-- 5月10日(每日7:00-21:00),2017年5月11日(7:00―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8日7:00-5月12日16:00。


5.现场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5月15日(8:30-12:00,14:00-17:30);缴费地点:海安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海安县城宁海南路24号)。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


(二)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480×62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B)。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海安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审查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6.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县门户网站(www.haian.gov.cn)、海安县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进行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海安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并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14:00-17:00)。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准考证领取


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18日-5月19日(8:30-12:00,14:00-17:30)至海安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70%)(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海安县门户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3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计算。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及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三)面试


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海安县门户网站、海安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2.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说课学科与笔试学科一致。报考岗位代码“17-19”(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者的面试除说课外,还须进行技能测试,内容包括弹琴(招考单位提供电子琴)、唱歌、跳舞、绘画(简笔画,画笔考生自备)等专业素质内容,按说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安县门户网站、海安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县门户网、海安县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由海安县教育局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非应届生须在拟聘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应届生须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4.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8916477(海安县教育局)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513-88910134(海安县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附件: 《海安县部分学校2017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 安县 教 育 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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