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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更新:2023年05月10日 11:08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北方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北方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2023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满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应同时取得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岗位所需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3年2月27日。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9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7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9.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等)应在报名时取得。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方可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3年2月16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www.tjrc.com.cn 。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5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报名费每科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00至16: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
试卷满分各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023年3月16日9:00至2023年3月19日9: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www.tjtalents.com.cn )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
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2023年4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 www.tjtalents.com.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一次,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
有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022-88270100(政策咨询)、88270308(纪检监督);
2.天津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中心:022-58780322(政策咨询)、58070318(纪检监督);
3.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022- 23312326(政策咨询)、23112633(纪检监督);
4.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022-83127322(政策咨询)、83127566(纪检监督);
5.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022-23316187(政策咨询)、23295380(纪检监督);
6.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事务中心(天津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022-27796066(政策咨询)、27799898(纪检监督);
7.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022-26827196(政策咨询)、26816527(纪检监督);
8.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022-82100633(政策咨询)、82100995(纪检监督);
9.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022-29991962(政策咨询)、29993139(纪检监督)。
如有其他疑问,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
网站技术咨询:022-28013603、28013570;
主管部门监督:022-23397075、23145219。
咨询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3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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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北方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的人员(含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2023年8月31日前)。
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条件中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应为1997年3月3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2年3月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3月3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23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 www.tjhb.gov.cn/ )进行查询。
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二代)、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其中《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各岗位《综合知识》考试类别详见《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
《笔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9: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等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3年3月28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4月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河北区委党校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情况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等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023年4月13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总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档案、同本人及相关人员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递补,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递补。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或有其他最新政策要求,相关通知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网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
网站技术*: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022-2629608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附件: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2021天津南开区事业编制考试公告-18人


北方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为满足南开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南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和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生对待)、天津籍退役士兵(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和社会人员。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1年6月21日。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的,应199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1990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1985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应1980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对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2、具有天津市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详见《2021年天津市南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1年6月15日在北方人才网( 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 )、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 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 )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遇对《2021年天津市南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有疑问的,可拨打各岗位对应*咨询。

五、报名与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

原则上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6月29日(星期二)9:00至16:00结束。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1年6月21日至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909室(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

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其中《综合知识》为文字综合类。

具体时间安排为:

7月4日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测试

7月4日下午:14:00—16:00 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6月30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4日上午9:30。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13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

2023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北方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补充工作人员,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
主要职能是为在乡伤病残军人提供医疗、康复、保健、疾病预防、卫生宣传、指导服务,开展残疾与精神病机理的研究,并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
2.天津市烈士陵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铁东北路5998号。
主要职能是烈士骨灰存放、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
3.天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时代奥城C7写字楼9层。
主要职能是为军休干部文体活动服务;军休干部文体活动组织(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因失信依法依规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于2023年2月10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计划:
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 www.tjrc.com.cn
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3月1日9:00-16:00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改报。
(二)资格审查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3年2月27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022-28013603。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试卷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命制。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闭卷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8日9:00-3月11日9:30
笔试时间:3月11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月21日,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若有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依次递补后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于3月24日到招聘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6)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同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考务单位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
面试题本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印制。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公开招聘成绩在招聘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规守纪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
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自愿放弃或不予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及聘用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对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存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情况,产生的岗位空缺,依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若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
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递补人员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
十、特别提示
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处于机构改革阶段,报考人员自愿服从因招聘单位机构改革产生的岗位变动和二次分配。
十一、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十二、咨询、监督*
1.网站报名技术
2.招聘岗位
3.主管部门监督*:022-83685564
2023年2月10日
附件:《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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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津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人公告 - 百...

【免费】事业单位考前拔高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津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本市退役士兵。

2022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2022届非全日制毕业生还须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等);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6日至2004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及《天津市津南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22年5月5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new.tjtalents.com.cn:443/profile/)、天津市津南区人民*网(http://www.tjjn.gov.cn/)进行查询。

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为: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20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00-11:3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5月16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二代)、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各岗位《综合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6月12日。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下载时间:2022年6月10日9:00至6月12日9: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及防疫相关材料(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2年6月22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6月29日。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不再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16:00。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的面试通知及相关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7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时间:2022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022年7月14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总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档案、同本人及相关人员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递补,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递补。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网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见《天津市津南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网站技术*: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022-2856950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附件:

1.《 天津市津南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2.《 天津市津南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 》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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