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区卫健委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2年7月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至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渝北区龙溪街道武陵路1号)。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个人情况登记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到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等级证明。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将在“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或“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2.笔试内容及方式:开考比例需达到报名人数与拟招录人数2:1的比例,如未达到则应书面向区卫健委请示,经区卫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分值为100分。护理部护士、儿科护士和放射科护士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到8∶1的进入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技能考试;驾驶员岗位直接进入技能考试;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8∶1的岗位,医院将组织笔试,未达到8∶1的岗位则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由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等负责组织。
4.笔试、技能、面试等考试成绩信息一般在考试结束1天内公布,详见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及“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或“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3天。
(三)技能考试
护理部护士、儿科护士和放射科护士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技能考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4∶1的考生进入技能考试;驾驶员直接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分值为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操作考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护理部护士、儿科护士和放射科护士岗位技能考试内容为护理相关知识;驾驶员岗位技能考试内容为驾驶相关知识。
(四)面试
面试由人事科会同招聘科室共同组织,凡考生缺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护理部护士、儿科护士、放射科护士及驾驶员岗位根据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适岗能力、职业素养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将在“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或“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如无笔试,则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如有笔试及面试,则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只有技能考试及面试,则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笔试、技能、面试全有,则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所有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及“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或“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学历高者确定。
体检由人事科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本系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规定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工作要求进行体检。
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区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在考试总成绩公示结束后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人事科牵头,会同招聘科室对其个人信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考试成绩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及“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或“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及“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或“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渝北区卫健系统临时工作人员个人情况表》和《渝北区卫健系统临时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表》送区卫健委人事科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推荐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按《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科室讨论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用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人员单方面提出解除人事关系,如在由本院送去上级单位进修、规培者,按照进修协议、规培协议进行费用赔偿后方可退*遣公司。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
报名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本人核酸阴性报告。请做好疫情防护必备物品准备,确保自身健康安全。由于天气等因素的影响,请做好防洪防热防灾等应对措施。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023-67170906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现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3。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其他条件。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或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语文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语文”方向,持有“教育学类”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语文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
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语文”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3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2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6)(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
岗位等级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有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分重庆专场(具体岗位见附件1)和市外专场,市外专场分两站进行招聘,第一站在西安(具体岗位见附件2)、第二站在北京(具体岗位见附件3),前站未招聘满的岗位不延续到下一站。
市外专场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重庆专场结束后在渝北区人民*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重庆专场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通过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4日(周六)9:00至2月9日(周四)18:00。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每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并将扫描件按《附件8》所列材料名称命名后逐一上传(如“1.报名登记表”)。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招聘方根据考生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名结果。
考生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2月10日(周五)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渝北区教委:023―67813597)。
4.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15日上午9:00―2月18日上午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暂定于2023年2月18日(周六)举行。
笔试分值100分,时间60分钟。
笔试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暂定于2023年2月19日(周日)举行。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1.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采用试讲方式,试讲时间10分钟,根据应聘岗位,按指定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和专业素养。
具体测试要求以报名现场公布为准。
2. 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重点考查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个性特长、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招聘岗位和数量,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
签约人选当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可进行递补,在报考同一岗位范围内,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商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15日前到渝北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
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履行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ybq.gov.cn/
)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渝北区最低服务满3年以上,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属公费师范生的,最低服务期等按公费师范生协议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专栏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报名、签约
考务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重庆专场)
2.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西安站)
3.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北京站)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7.报名登记表
8.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重庆专场).xlsx
2.附件2: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西安站).xlsx
3.附件3: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北京站).xlsx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6.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7.附件7: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8.附件8: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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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度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岗位表》)。
三、选聘范围
(一)重庆市范围内(不含渝北区)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职务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符合条件者。
(二)重庆市范围内(不含渝北区)已完成转正手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符合条件者。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二)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计算时间,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现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的部门(单位);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考试:
(一)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试用期的;
(二)曾经受过处分、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参加公招、遴选、选聘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七)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均截止报名开始当月(即2019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编制内工作经历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1月,按照整月计算。有不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此原则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选聘单位的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选聘岗位表》。选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网上报名
1.诚信报考。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期间只审核照片,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选聘岗位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旦审核通过,不能进行更改)。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qzpta7.chinasyks.org.cn/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进入“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全面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其他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笔试完再对进入资格审查阶段人员的相应条件进行审查。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指标。无法递减的,由选聘机关商渝北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及确定选聘指标。若该岗位取消选聘,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
6.打印报名信息表。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9年12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12月7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不同,笔试科目分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写作》。《综合基础知识》大纲参照2019年4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写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能力、写作技巧等。
笔试采取书面答题(闭卷)方式,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每科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未设《写作》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设有《写作》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写作》成绩×50%。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渝北区人民*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审核加盖公章的《2019年度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3)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录(聘)用文件、是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证明文件;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任现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对第(3)条身份证明和任职依据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缺额的,其缺额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确定。经递补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由选聘机关商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及确定选聘指标。
(三)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与要求在全部资格审查完成3个工作日后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党校岗位除外),报考党校岗位的面试采取现场上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比例低于2: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选聘程序。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公布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时间、地点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聘岗位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有《写作》的,则按《写作》成绩高者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经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后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出现缺额的,由选聘机关商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岗位其他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出现缺额的,由选聘机关商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岗位其他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选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023-67825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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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019年度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