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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百度...

更新:2023年04月24日 06:24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射阳县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百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射阳县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百度...

江苏省事业单位统考有哪些市参加

尊敬的用户,江苏省事业单位统考是指江苏省各级事业单位联合招聘的考试,参加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目前,江苏省事业单位统考的参考城市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等12个市。这些城市都是江苏省的重要城市,拥有较为发达的经济和文化,同时也是事业单位的集中地。如果您想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考,可以选择就近的城市进行报名和考试。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百度...


射阳县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百度...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盐城市直及有关县(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0名工作人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jsychrss.yancheng.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各县(市、区)*网站公布。
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3.面试。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254、255两个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及联系人”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0515-866685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市直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别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
1.招聘单位政策
2.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政策
盐城市政协办公室 : 0515-86661532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0515-88192225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0515-66880846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15-88187121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0515-68800716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15-81611007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0515-88111506
盐城市水利局: 0515-87019603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515-86664519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515-68088013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0515-86663631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15-89029727
常州盐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515-83689608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0515-69036451
盐城海事局: 0515-80893630
3.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1155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52565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386412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66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0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4.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0515-80500736
5.招聘考务技术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0515-80500719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监督*:
东台市:0515-89561023
建湖县:0515-86216055
射阳县:0515-82382036
阜宁县:0515-87386617
响水县:0515-68020013
滨海县:0515-89196010
盐都区:0515-8842516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邮箱:sgc88198304@163.com
举报*:0515-80500736
*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点击下载: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点击查询: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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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111人才在职称聘用中的政策


射阳县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百度...
一、盐城市
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本科毕业生和专科类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双选”就业。毕业研究生进企业单位可实行协议工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住房;急缺专业本科毕业生,进企业单位可确认其事业编制性质;到滨海、响水、阜宁三县工作的本科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可挂靠在市人才中心。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双选”,接收专业对口的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可不受编制、进人计划限制进事业单位,并高定一档次工资;急缺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进事业单位从事专业对口工作,可相应追加编制、进人计划。――盐政发〔2001〕103号
创办、领办和联办个体私营企业的毕业生,可在县以上*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代办养老保险,承认其工龄;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他们办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和户籍关系等人事代理手续 。――盐政发〔2002〕117号
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的,注册资金可分期到位;毕业生创办不同行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可减免不同年限的税收;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并简化手续,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盐政发〔2003〕157号
外地生源本科毕业生来盐,可先入行政、组织、户粮关系,后“双选”就业;优秀人才由*人事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发放引进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安排引进优秀人才的住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90平方米;优秀人才的子女可选择本地任何一所中小学入学;短期来盐服务的优秀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享受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盐发〔1999〕35号
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盐政发〔2005〕127号
对父母双方均失业,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家庭平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经“双选”仍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部门按专业对口原则推荐到相关单位就业,相关单位应予照顾。――盐政发〔2003〕157号
二、东台市
凡属我市紧缺专业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相关事业单位可直接组织考聘签约;愿意到企业工作的,可与企业洽谈签约,市人事部门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相关服务。到企业服务的高层次人才,亦可将人员关系挂靠到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享受有关政策补助。对于综合素质较高的高层次人才,直接列为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根据工作需要,在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应实职岗位。重点高校工程技术类紧缺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在市场双向选择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对口、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到相关事业单位或效益较好的企业单位就业。
落实省*支援苏北人才政策,对所学专业列入人才引进专业目录、到我市企业工作并落户、服务期满5年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给予2-8万元的补贴。到企业工作的工程技术类本科以上紧缺专业毕业生,人事关系可挂在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所在企业按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标准发放月薪,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市属重点企业普遍建有人才公寓,免费为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实行特别倾斜优惠政策。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来我市工作的博士,按财政供给渠道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任职补贴,享受期为5年,如在我市购*住房的,给予8万元的住房补贴,在东台工作满5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引进人才从事的科研项目被列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大科研项目的,由市*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中心)实行项目负责制,市*一次性给予进站(中心)的博士后每人1万元的在站服务科研补助经费。

三、大丰市
凡愿意每年到我市集中工作一段时间的院士,特殊生活补贴每月不低于1万元。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开发项目的,可不受时间限制,每年按15万元计发。对聘有院士并进行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企业,*给予引进奖10万元。凡担任大丰市经济发展顾问的博士,每年发放顾问津贴2000元,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市委市*根据有关奖励政策另行兑现或重奖。
凡愿意来我市任职的博士,安排市直部门科级岗位相当职务,享受正科级领导干部同等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任职津贴,津贴享受期为五年,五年后享受本市同级干部的正常待遇。如本人在大丰市内购*住房,由市财政提供6万元住房补贴,在大丰工作满五年后,6万元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凡愿意来我市任职的硕士,安排市直部门或事业单位副科级岗位相当职务,享受副科级领导干部同等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如本人在大丰市内购*住房,由市财政提供2万元住房补贴,在大丰工作满五年后,2万元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凡愿意到我市工作的紧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进企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可放在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工资、养老保险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对帮助我市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区域性产业开发基地,经国家、省认定的,市*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
对列入国家、省星火、火炬计划等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项目承单位及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我市企业合作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盐城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在原获得奖金数的基础上,本市发别加发100%、50%、30%的奖金。

四、射阳县
实行公务员制度(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吸纳毕业生,须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务员招考计划,采用公开考录的方法进行。组织部门选调毕业生根据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派遣手续就业。对取得《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江苏警官学院等三所院校的毕业生,严格按照苏人通[2004]95号文件规定就业,其他警察类高校毕业生进公安系统工作,按计划、按程序办理。
事业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可直接吸纳毕业研究生,且不受增人计划限制。事业单位接收本科及其以下普通高校毕业生,一律按照*人事行政部门编制的年度高校毕业生增人计划执行,招聘方法和程序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射人【2006】4号)办理。父母双方均失业或家庭中同时有两人以上失业且家庭平均生活标准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经“双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特困生,按专业对口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编制计划,报县*批准后照顾安排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积极鼓励各类毕业生通过“双选”进企业就业。凡通过人才市场“双选”到振阳集团等41家规模企业就业的普通本科(学士)毕业生,人事关系进入“县企业人才服务工作站”,确认其事业性质,享受*补贴,并办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规模高新企业员工一视同仁;他们当中从事科技工作的,在按规定程序申报国家和地方科研和项目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时,根据情况给予重视和支持;对办理了人事代理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工龄。
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到社区就业的,其薪酬由社区和所在地财政共同解决。到农村就业的,可通过规定程序安排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应职务,由县镇财政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到村、社区工作的毕业生将作为镇、街道干部的重要来源。对工作2年后报考公务员的,采取适当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争取3�D�D5年内,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安排1名高校毕业生。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在毕业后2年内)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从下岗失业人员*担保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担保。
为了切实提高到规模企业工作的高层次毕业生的实际待遇,大力吸引人才,县*对到规模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专项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学士)每月补助标准分别为1000、600、300元。补助期限3-5年。
对到企业从事科研和产品开发的毕业研究生,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的,购*住房时给予补助,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补助标准分别为12万元、6万元,县财政专项资金承担50%,用人单位承担50%。
毕业研究生配偶原则上同性质优先调动。毕业博士研究生配偶,可根据专业对口和资格准入的原则,照顾安排到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五、建湖县
建湖县对愿意来湖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采取考试、考核、公开选岗、择优录用进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选岗进入的本科生关系保留在事业单位,须到全县五十强企业服务5年,服务期间享受行政关系所在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除省标工资外的一切政治生活待遇,并由所服务企业发给不低于省标部分的工资待遇。二是差额拨(或规费)款事业单位;三是新成立县经贸委人才储备中心和建湖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作为接纳储备毕业生的载体,分别由县经贸委和开发区管理,均为财政差额补助全民事业单位,进入两个中心的本科生须到县内规模骨干企业服务五年,由县财政每人每月补贴500元,养老、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等应由集体承担的部分由县财政拨付,工资由其服务的企业按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含资金、福利、工伤、保险等)发放。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单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矛盾,拓宽了毕业生就业渠道,为本科生提供了学有所用、发挥其专业特长的空间。

六、阜宁县
高层次人才实行技术津贴补助(阜人才〔2004〕2号)
1、聘请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年3000元);
2、聘请的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每人每年2000元);
3、在阜工作的博士生(每人每年2000元);
4、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每人每年500元);
5、市“111工程”培养对象(每人每年500元);
6、县级拔尖人才(每人每年500元)。
颁发阜宁县“人才绿卡”(阜发〔2004〕36号)
对省“333工程”、市“111工程”培养对象和县级拔尖人才以及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在阜投资超千万的客商,颁发阜宁县“人才绿卡”。持有阜宁县“人才绿卡”在三年内享受以下7项待遇:
1、在县新华书店购*图书8折优惠;
2、在单位享受50%继续教育经费补贴;
3、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优先就诊,每年免费常规体检1次;
4、子女在县内中小学入学可免收部分择校费;
5、外来高层次人才享受本地市民待遇,优先办理劳动、医疗保险;
6、取得职称资格优先聘用
7、每年法定假外休假7天。
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第4号)
1、从2006年起,凡阜宁籍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我县内企业就业(不包括条属企业)或自办企业的,除享受省市优惠政策和企业的报酬待遇外,从2007年1月起由县财政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连续补助3年。
2、凡经批准引进的急缺专业、一类本科中“211工程”院校中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时可实行免考。

江苏省一类地区有哪些?二类地区是哪些?三类地区哪些...


射阳县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百度...
一类地区: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苏州五市,南通市区, 启东市,海门市,通州市,镇江市区。

二类地区:溧水县,高淳县,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区

淮安市区(不含楚州区,淮阴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扬州市区,丹阳市,

扬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区

三类地区: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灌云县,灌南县,东海县,赣榆县

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

响水县,江都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靖江市,兴化市,泰兴市,姜堰市,宿迁市区

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射阳县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保密、教育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计划、总结;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系统内部报刊的编辑、发行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工作生活和全局性重要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牵头协*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负责对各学校年度评比表彰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以及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综合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参与把关学校预算,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等有关政策;负责县直学校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分配、划拨教育经费,拟订省、县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方案;协调、指导校园建设规划的制订与实施工作;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管理国家专项拨款、赠援款和世界银行贷款等外资贷款;指导、协调资助各类学校家庭贫困学生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工作;负责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会计结算中心工作;负责撤并学校资产管理工作。
(三)政教法制科(学校安全管理科)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并负责涉法文件审核把关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承担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受理和办理工作;协助办理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指导、协调学校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学校网络管理安全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食品卫生、校舍、实验器材、药品安全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学生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四)初等教育科(射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县初等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初等义务教育的实施巩固工作;协助制定全县初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优质幼儿园、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工作;指导初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落实国家和省的办学标准和教学计划,指导小学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校外教育、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教育、家庭教育等工作;协助管理全县初等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合作办学的有关事宜;指导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提高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文字规范化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普通话等级测试组织工作;组织全县教师普通话培训和合格考核工作。
(五)中等教育科
承担全县普通中等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实施巩固工作;协助制定全县中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普通中学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星级高中的评估工作;指导普通中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落实国家和省的办学标准和教学计划,组织和指导普通中学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初中毕业证书的审核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民族教育、科普宣传与科技教育等工作;协助管理全县普通中学社会力量办学和合作办学的有关事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人防教育工作;组织全县性的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教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对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学生体质调研和抽测;参与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指导、协调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协*育系统双拥和人民武装工作。
(六)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
承担全县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教育质量评估标准;负责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变更、撤销、调整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学制、教材、课程建设等工作,指导学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和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的审核工作;指导职业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常规管理、办学指导及年度审检等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承担部门服务职能化相关工作。
(七)审计科
负责全县教育经费、财务收支和年终决算的内部审计工作,协助有关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县直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基建维修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并实施监督;负责县直学校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系统内各项教育收费和资金使用审计;负责教育系统各经费审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对各乡镇教育内审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
(八)训练竞赛科
研究拟订全县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负责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拟定全县体育训练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及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负责全县教练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协助指导县竞技体育运动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反*工作;管理、协调、监督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体育运动竞赛的政策和制度;编制竞赛计划,检查监督竞赛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在全县举办的各类重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全县裁判员队伍的管理,负责裁判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审定、统计、公布各运动项目竞赛成绩和县记录,负责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审核、申报工作。
(九)群众体育科
研究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政策、制度及健身计划;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体育活动的开展;配合有关方面指导、推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群众体育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群众体育科研管理;指导协调县群众体育单项协会工作;研究体育产业的发展状况,编制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拟定体育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培养体育市场。
(十)组织人事科
承担县教育局党委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县直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直学校的人事工作和领导干部管理具体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劳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晋升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和老干部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协助关工委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培训管理等工作。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协*育系统人才工作,规划、指导实施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初中及以下教育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调配和招聘;承担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候选人、国家和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工作以及县优秀教师的评选组织工作。负责学校干部、教师的学历培训、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我县出国留学和来我县留学人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交流工作;承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前期审核论证工作;指导、协*育系统聘请外国专家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对外宣传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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