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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事业单位招聘2014 2020济宁泗水事业单位招聘55人简章(教育类、卫生类)...

更新:2023年06月30日 04:5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济宁事业单位招聘2014 2020济宁泗水事业单位招聘55人简章(教育类、卫生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济宁事业单位招聘2014 2020济宁泗水事业单位招聘55人简章(教育类、卫生类)...

2014年山东省济宁邹城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事业单位招聘...

邹城工业园区位于山东省邹城市西部太平镇驻地,总面积130.6平方公里,距离邹城市区20公里,2006年,经山东省委、省*批准成立省级邹城工业园区。

近年来,工业园区坚持“规划引领、创新驱动、产城一体、绿色发展”,依托资源、能源优势,全力突破大项目建设,全速培育百亿梯次企业,全面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建设新兴产业聚集地、工业经济增长极、创新发展示范区,园区经济社会呈现增速加快、结构优化、设施健全、社会和谐的良好态势。2013年,完成财政收入7.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60.1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39.4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81.07亿元,市外国内到位资金29.8亿元。先后荣获中国新材料产业基地、山东投资园区、山东千亿工业园区建设示范镇等荣誉称号。2014年,正积极筹备创建经济园区。

区位优势得天独厚 园区交通便利,岚济公路、临荷公路、新济邹公路自西向东穿境而过;京福高速、日东高速、京沪铁路以及京沪高速铁路等交通干线距离园区仅20分钟路程,曲阜机场距离园区30多分钟路程。港口优势明显,辖区内有泗河、白马河、幸福河等多条河流,并同微山湖、京杭大运河相通,水路运输可直达京、沪、杭一带,特别是荣信港和森达美港的建成,打开了港口物流与临港产业良性互动的新局面。资源能源丰富,辖区内有四对煤矿井,年产量达1000万吨,区内大型煤电联产企业里能集团可为园区企业提供充足热力和工业用气,保障企业生产需求。

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从道路、供电、供气等方面着重加强基础配套建设,基本实现供电、供气、供暖、道路、场地等基础设施“十通一平”,园区吸引力、承载力、聚集力明显提升。先后完成兴港路、新华路、文苑路、疏港大道、坤隆路、幸福河路等道路建设,启动荣信路南延和兴港路北延工程,形成“六纵六横”路网结构。邹城首家BOT模式运作的外资项目--新城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铺设污水管网18公里,实现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启动LNG天然气应急气源项目建设,一期专用管道铺设30公里;完成热力管网北延、项目聚集区燃气管网覆盖工程;园区应急响应消防中心建成投用,35KV升级110KV变电站工程竣工供电,项目入驻条件进一步优化。

主导产业蓬勃发展 积极推进园区一体化建设,加快实施特*中园规划,目前已形成以荣信煤化、化工研究院等为龙头的百亿精细化工产业园;以泰山玻纤、百隆纺织等为龙头的百亿新材料产业园;以华鲁生物、圣齐生物等为龙头的百亿生物*产业园;以200万吨太阳宏河纸业为龙头的百亿新型造纸产业园;以新型消防液、鲁西电厂为龙头的百亿里能产业园。园区企业总数达到7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9家,2013年新开工亿元以上主导产业关联项目22个,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增强。

科技创新成效显著 园区搭建平台,强力推动入驻企业与中科院、山东大学等科研院所进行合作交流,企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不断提升。现已建成省级以上研发中心8个;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0家,2013年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12.98亿元;拥有省级以上知名5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 81个。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济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招聘三名管委会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要求: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英语国家六级;计算机二级;成绩良好以上、专业课无补考;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具备一定的普通话基础。

需求专业:

安全工程或环保工程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安全工程、环保工程及相近专业均可报考。

材料科学与工程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材料工程及相近专业均可报考。

化学工程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精细化工及相近专业均可报考。

待遇:

列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编待遇。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邮箱:tpzzb5458058@163.com

联系人:刘军 0537-5458058 13963766776

李伟 0537-5458058 15063738889

附件: 邹城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邹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济宁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济宁事业单位招聘2014 2020济宁泗水事业单位招聘55人简章(教育类、卫生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现将2014年济宁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为探索开展从优秀工人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工作,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的相关职位;

(五)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和济宁监狱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8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六)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报考济宁监狱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员,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嗅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监管信息管理、医疗技术、心理矫正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七)录用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报考人员如与合并职位中的一个用人单位有以上应回避关系,则不能报考该合并职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济宁监狱公务员(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警察的。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公务员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2011年以前(含2011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间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除具备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

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在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报名网址: www.jnsi.gov.cn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2014年济宁市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将上传照片保存加洗1寸照片4张备用。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同上),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职位。

对报考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规定进行现场目测。报考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到济宁市公安局一楼大报告厅(济宁市�埠勇�29号)进行现场目测,现场目测合格者方可取得报考资格。

报考济宁监狱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按规定进行身体初检。报考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到济宁市司法局(济宁市红星东路113号)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可取得报考资格。

现场目测(身体初检)项目包括体型体貌、肢体功能、纵跳摸高、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现场目测(身体初检)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截止时间为6月2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办理。现场目测(身体初检)不得由他人代办。

报考人员进行现场目测(身体初检)时,须提交网上报名序列号、本人二代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时间为5月30日-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地点见附件1、附件2)。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年山东省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板)。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乡镇机关相关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29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笔试时间为6月22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 申论A、B、C类

报考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笔试需要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6月21日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各占35%、35%、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乡镇机关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可以适当降低。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其中报考合并类职位的,高分先选(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职位规定的具体招录部门或单位)后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该职位体检考察人员,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三)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体能素质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用人部门要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当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生跨县(市、区)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济宁监狱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有关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和济宁监狱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林业厅按有关规定另行部署。培训期满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含试用期);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附件2。

七、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谢谢采纳。

山东济宁市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信息? - 百度...


济宁事业单位招聘2014 2020济宁泗水事业单位招聘55人简章(教育类、卫生类)...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济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邹城市常住户口(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学历、专业要求见附表)。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济宁市批准计划,这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见附表。
3、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用人单位要按简章规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已就业考生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证者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三支一扶、支援西部考生、大学生村官考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独生子女考生、特困考生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填写《报名登记表》(需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到市就业局服务大厅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证识别和指纹采集)。报名时交纳报名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为减轻特困家庭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应聘人员,提交邹城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高校核发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规定核减。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于2013年12月1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分为两科,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基础知识折合成绩、专业知识折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其中:①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卫生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专业知识指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②定向1、定向2、通用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公共基础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③其它事业单位岗位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特困考生、“省优”考生、独生子女考生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形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排列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应聘资格复核无误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考生个人放弃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按照专业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所招聘单位性质列编,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附件:201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山东济宁曲阜2014事业单位考试信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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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曲阜2014事业单位考试信息: http://www.dwz.cn/tZzNe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9日9:00-11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11月9日11:00-11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11月9日11:00-11月12日16:00

咨询*:4498402(综合)4442676(教育)4893311(卫生)

个人报名。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选择“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点击“2014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2张备用。

点此查看》》 2014年山东济宁曲阜事业单位招聘240名考试用书

2020济宁泗水事业单位招聘55人简章(教育类、卫生类)...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七)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主要引进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10月17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根据省委、省*《关于全县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规定:“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报考我县教育系统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需为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泗水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020济宁泗水事业单位招聘55人简章(教育类、卫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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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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