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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安徽阜阳太和县教育局、市容局等事业单位2012招聘34...

更新:2023年06月18日 16:39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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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安徽阜阳太和县教育局、市容局等事业单位2012招聘34...

2016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何时发布? - 百度...

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4月14日公布。

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5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4日起同时在安徽先锋网( www.ahxf.gov.cn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w.ah.hrss.gov.cn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www.apta.gov.cn )、安徽人才网( www.ahhr.com.cn )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从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65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6年5月21日至5月23日期间,由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中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文秘类等10个专业科目(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凡报考岗位表备注栏中标注“1+X”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笔试考试大纲于4月14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70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7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可放宽到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体检考察)。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 5月21 日14:30-17:30和5月 23日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0房间,联系*:0551-62676130)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若笔试采取“1+X”模式,则依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合成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一般集中在6月至9月进行。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监督*等事项。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试题由省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命制,也可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或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命制。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选原则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不能满足需要的,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抽调合适人选。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其中,


1.不进行1+X考试且专业测试采取一种考试方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2.不进行1+X考试且专业测试采取两种以上考试方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专业测试成绩合成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


3.进行1+X考试且另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占35%,专业科目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公共科目÷1.2×0.35+专业科目÷1.2×0.35+专业测试成绩×0.3)。


4.进行1+X考试但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计算公式:公共科目÷1.2×0.4+专业科目÷1.2×0.6)。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需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体检表、考察材料、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省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及有关厅局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0551-62676130、62663783(省人社厅事业处)


0551-62609436(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考务咨询*: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0551-62663184(省人社厅监察室)


招聘单位咨询*:详见《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详见《省直各招聘主管厅局纪检监察部门*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月14日

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秘类(包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四个专业)


2.财会类(包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三个专业)


3.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


4.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四个专业)


5.机械类(包含机械工程、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三个专业)


6.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三个专业)


7.建筑类(包含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


8.地质类(包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三个专业)


9.水利类(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两个专业)


10.临床医学类(包含临床医学一个专业)


注:“专业”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包含”仅指如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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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2年我县教育局、市容局等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2年我县教育局、市容局等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部分岗位)、成绩合成、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招聘数量(见附表)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0名(其中:县直学校教师100名,乡镇学校教师200名,幼儿园教师20名,市容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0名)。所招聘人员为全额财政拨款,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在太和县人民*网( www.taihe.gov.cn )和太和人才网( www.thrc.gov.cn )上发布。考务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太和人才网发布。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7、报考县直学校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均需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岗位以教师资格证学科为准。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8日8:30至7月22日18:00。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报考教师岗位到太和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其他岗位到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综合楼四楼)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90元。

2、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职数(教师岗位不达此比例的笔试成绩必须120分以上,方可择优聘用)。

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7月23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8月6日-7日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试人员统一笔试。笔试统考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教师岗位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和本专业基础知识两门课。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或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规等)

10:00—12:00(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太和县(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教师岗位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规等满分80分,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两项合计后为笔试成绩。

其他岗位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30%,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70%,两项合成后为笔试成绩。

4、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太和人事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或体检、考察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部分须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1、报考教师岗位的,按各学科选聘人数的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报考其他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入围人员名单,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

3、参加笔试被确定为入围后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请在规定时间内(详见太和人事人才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准考证,在职人员还须提供主管局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到所报考单位主管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由主管局在资格审查表上盖章同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面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参加面试。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不再面试。

参加教师岗位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为2:1。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缺额的,按有关规定在报考本招聘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岗位考生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或专业测试的前一天的18:00,面试当日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面试考生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组所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数。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招聘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按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6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八、成绩合成

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分值100分,时长10分钟以内,面试分数不计入聘用总分,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聘用范围。笔试成绩最终成绩。

报考中小学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1、板书中出现错别字的;

2、授课过程中出现知识性错误的;

3、不能流畅连贯地运用普通话表述的。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有下列任意两种情况者,定为不合格:

1、不能较熟练地使用笛子、二胡、吉他、电子琴、手风琴等乐器中其中一种的;

2、不能较熟练地完成一幅美术作品的;

3、不能较熟练地完成一段舞蹈小品的。

报考其他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基础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九、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县直主管局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由县人社局(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或教师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取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决定取舍。

十、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太和人事人才网、招考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主管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材料、主管局同意的资格审查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聘用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按下列原则确定岗位:

1、县直学校(含城关镇中心学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

2、乡镇学校不分设初中小学岗位,具体任教学校由中心校根据工作需要安置。各乡镇(不含城关镇)中心学校岗位先安置本乡镇籍进入录用范围人员,其余进入录用范围人员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除城关镇中心学校以外的各乡镇中心学校岗位。不愿按乡镇户籍先行安置的人员进入自主选择岗位人员系列进行岗位安置。

如乡镇学校岗位不能全岗全录,可从县直学校相同学科落选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选录,直至满岗为止。

3、幼儿园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和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服务和监督*:

1、政策咨询* 0558-8662196(教育局)

0558-8627976(市容局)

2、监督* 0558-8623731

*太和县委组织部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安徽事业单位同岗统筹考试时间及方案和规定 - 百度...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安徽阜阳太和县教育局、市容局等事业单位2012招聘34...

为做好度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从度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65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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