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青南事业单位招聘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招聘事业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招聘事业单...
一、单位简介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始创于1835年,是中国近代第一家西医医院、中国西医教育的摇篮、孙中山先生学医及*革命的策源地,也是中山大学医科的发祥地。
百年传承,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并正努力建成多院区格局的世界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医院。
深汕中心医院是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一体两翼”院区格局的东部,坐落在广东沿海城市――汕尾。
《中国国家地理》曾有一期城市探秘专题介绍了汕尾这座海滨新城,她被誉为“小香港”,是南中国海的一颗璀璨明珠。
迎合民生工程发展建设的强烈需求,深汕中心医院是广东省委、省*部署深圳市对口援助汕尾建设的一所三甲医院,也是深圳对口帮扶汕尾的重点民生项目,由深圳全额帮扶建设。
医院选址于汕尾市城区高铁站中央商务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地块。
在深圳、汕尾市*的鼎力支持下,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于2017年5月动工建设,用地300亩,首开床位800张, 医院已于2023年5月26日门诊运营,于2023年10月20日住院部运营。
根据发展规划,深汕中心医院纳入中山大学体系,将于全面运营5-8年后在汕尾这一地级市中建设成一所省部级水平的三级甲等大型综合性医院,并于10-20年内打造成国际领先的区域医疗实体,同时建成医学教育中心、医学研究中心,挑起粤东区域医疗中心的大梁。
突出优势学科群特色,医院将建立妇儿中心、肿瘤中心、心肺疾病学科群、代谢免疫疾病学科群及神经脊柱康复学科群,发展多学科协作(MDT)制度,高度信息化管理,让优质医疗服务辐射整个粤东地区。
2023年2月,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入选广东省第二期20家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名单。
2022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公布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名单,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深汕院区)荣誉上榜,标志着深汕院区建设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再上新台阶、迈向新征程。
深汕中心医院人才招聘自2018年启动以来,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医学院校青年才俊应聘,目前已招聘职工1100多名,其中医教研人员近350名,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主。
根据培养规划,利用中山大学和孙逸仙纪念医院优越的医疗、师资资源,深汕中心医院招聘人员已全部纳入统一的规范化培训和进修培训。
为更好地做好人才储备、加快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深汕中心医院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准备好了吗?与我们携手进驻这个魅力的城市、优秀的医院,寻找心中的诗和远方……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附件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2023年骨干人才第二批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医德医风优良,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其中: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人员登录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官网(cat/935)招聘栏,下载《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医教研)》(附件2)连同应聘简历、附件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培基地出具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或聘任文件、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工作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发表的论文等]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档,于报名时间内投递至电子邮箱sszxyy@163.com。
PDF文件名:【深汕中心医院】应聘岗位代码+科室(专科)+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学历+专业。
邮件主题:【深汕中心医院】应聘岗位代码+科室(专科)+岗位+姓名+2023年骨干人才第二批招聘。
应聘岗位只能填一个。
3、温馨提示:应聘过程中,我院通过*短信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保持个人*的有效通讯状态。
(二)资格审核
医院资格审核小组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才能进入下一轮的考试和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将在医院网站-招聘栏公布。
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按笔试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需要可增加操作技能考试。
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理论、业务水平、技能及综合素质。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和操作技能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有需要增加操作技能考试的岗位,操作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闭卷笔试成绩*50%与操作技能考试成绩*50%合成为初试成绩,凡其中一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成绩不予合成,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两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增加操作技能考试的岗位为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
医院根据医院人才建设委员会章程相关要求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增加操作技能考试的岗位为初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审批范围。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将在考试和考核结束后公布。
(四)院长办公会审批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审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审批通过后进入体检、考察与公示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执行。
如某岗位没有合格的体检人选,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医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可在报考同类岗位且服从分配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由我院将拟聘用人选的相关材料报汕尾市卫生健康局核实,再经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异议后在汕尾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核准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医院聘用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2、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五、聘后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个聘用期为5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符合我院相应人才计划条件并入选者,正高职称提供80-100万年薪,副高职称提供60-80万年薪,中级职称提供40万年薪;各学科带头人正高职称提供60-80万年薪,副高职称提供40-60万年薪;其余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符合汕尾市相关人才计划条件的,根据人才计划兑现各项补贴。
(三)人才培养:医院将安排聘用人员于入职后到广州院本部或广州地区其他高水平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相应技能培训。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交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且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报名电子邮箱一并发送)。
(四)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23年7月31日。
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成绩单。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五)本次招聘的人员到岗时间待进一步通知。
若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单位有权作出取消入职资格等进一步处理。
(六)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专业技术聘书或聘任文件的,可按原单位已聘任最高专业技术职称与岗位等级进行聘任。
(八)工作地点:广东省汕尾市。
七、联系方式
监督*:0660-3863389(纪检监察科)
0660-3383683(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0660-3383663(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2023年骨干人才第二批).xlsx
附件2: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医教研).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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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47名) - 百度...
201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47名)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7名(其中包括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214个)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和面向全省,其中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9时-5月5日24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 5月9日-5 月12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3号)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否则,视同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考核聘用”岗位和“考试聘用”岗位。招聘条件中学历要求为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以及标注为“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的岗位属于“考核聘用”岗位,其他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1.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请按报名网站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参加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核(主要测试业务综合能力)。
2.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参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工作中,教师、医护及部分单位的专业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其它岗位的面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具体面试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可视笔试、面试(或考核)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4.资格条件中标注为“不测试专业科目”的岗位,其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
四、其它事项
1.加分条件。根据有关政策,报考少数民族事务类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2.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资格条件中有“藏汉双语”要求的岗位,统一笔试时要用汉语答题。面试时(或面试前)进行“藏汉双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4.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5.户籍、年龄的时间认定。符合我省户籍条件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次类推)。
6.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7.其它相关要求,请考生查看《201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
8.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还须主动了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
9.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71-630447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省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39342(考务部)
0971-6166319(技术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201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4年青海海西州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百...
2014年青海海西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一)招聘范围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185个岗位,其中面向全国46个岗位,面向全省80个岗位,面向海西州59个岗位。
面向全省的80个岗位具体面向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青海省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
面向海西州的59个岗位(其中包括面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3个)具体面向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在海西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海西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8月31日18时;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9月1日18时;
缴费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9月2日24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qhpta.com
),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操作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每人限报1个岗位。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
1、根据青海省*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46 号)文件精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四类人员”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2、报名结束后,除少数民族以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四、考试时间、资格复审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笔试内容、时间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占笔试总成绩的60%)。不限专业的岗位,专业考试科目为汉语言。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9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及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1、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结束后,报考懂蒙(藏)语言岗位的考生,需进行蒙(藏)语言能力测试,民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小于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及民族语言测试工作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小于1:2比例的,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面试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岗位的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
六、其它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中有“懂蒙汉两种语言”和“懂藏汉两种语言”要求的岗位,笔试时统一用汉语答题。
2、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卫生专业岗位的考生,岗位未要求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需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订书面协议,上岗后限期在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按协议约定予以解聘。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8月27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本州)户籍条件考生,在本省(本州)落户时间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各类服务项目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4年8月27日。
6、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7、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8、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qhpta.com
)和海西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
www.haixi.gov.cn/html/rbj/index.html
)随时了解招聘动态。
2016年青海省海北州事业单位考试是不是网上报名? - ...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2日9时―28日24时
3、网上报名情况每天18时在海北州*门户网站发布(
http://www.qhhb.gov.cn/
),请各位考生及时查询。
【报名入口】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3年10月30日2013年11月2日
5、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准考证方可入场,证件不符或持其他证件者不得参考
6、现场加分审核时间:
2013年10月23日2013年10月27日
(1)少数民族考生不进行现场审核,待进入面试复审阶段审核,复审发现考生填写加分项为虚假信息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2)符合参加我省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青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并且年度考核合格者以及根据青教师
〔2010〕37号和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招募的见习岗位和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到报考职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加分审核,规定时间不进行现场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照顾。
7、招聘范围和招聘岗位
面向全国招聘5名;面向全省招聘48名,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海北州招聘233名,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每人限报1个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见《2016年度海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8、招聘条件
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报考人员必须符合《2016年度海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非中小学教师岗位)须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及专业等条件。高等院校辅修专业不做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
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小学段的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报考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初、高中段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或相近。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无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9、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依次进行
10、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向报考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单位考生向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现场资格审查资料,凡不按时提交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1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12、招聘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分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青海原子城纪念馆讲解员岗位、刚察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采用考核聘用方式,其余岗位采用考试聘用方式。考核、笔试、面试、总成绩按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方式计算。
(1)考核聘用
主要考核应试人员从事实际工作的综合素质。考核分初试和复试,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实际参加初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如初试成绩末尾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复试环节。考生初试成绩只作为进入复试环节依据,复试成绩为考核总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核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聘用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余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
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
13、政审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政审体检由各县和州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政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由州、县人社部门安排进行复检一次。如报考人员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4、公示聘用
(1)经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海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15、其它事项
(1)
户籍落户时间认定:
本省和海北州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2)
年龄认定: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时间第一天(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
学历认定: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考生,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由考生自行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内学历证书的由考生自行提供在教育“学信网”验证的打印资料,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与毕业院校联系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后提供学历证明资料。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4)
专业认定:
《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此次招聘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5)
临聘教师的认定:
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
(6)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条件:
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的规定,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报名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以上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上述单位在报名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在提供规定时间内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7)
总成绩并列处理。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排列名次,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的,再加试一次面试。考核聘用岗位复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再加试一次复试
(8)
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9)
加分条件
①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临聘教师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加5分。以上人员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按此项规定予以加分
②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本次招聘考试,经验证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③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④考核聘用岗位考生一律不加分
青岛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简章 - 百度...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青岛市规划局所属规划建筑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表现良好;
2、海洋信息探测与处理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驻户口;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8日-1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7: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荐书、学历与学位证书、业绩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报名时间内到青岛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报名,填写《青岛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由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结合专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向合格者发出考核通知。未接到通知者,报名材料不再退回。(青岛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55号;联系*:83893238)。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必须的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及语言表达、随机应变能力。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监督下,由市规划局成立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并组织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规划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同意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增人、工资、保险等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的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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