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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事业单位招聘人 关于成都树德怀远中学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

更新:2023年06月14日 06:05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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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事业单位招聘人 关于成都树德怀远中学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社保局*是多少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182号

邮政编码:233400

联系方式:0552-8858003、0552-8858099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检查稽核、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实现总体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接待并协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执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有关表彰奖励活动。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办法,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县级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职能,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县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会保障局负责。

扩展资料:

县人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牌子)。承担综合保障管理事项。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思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政行风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点项目重要工作、深化改革和扶贫等工作。

承担全县实施共享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局系统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及综治、维稳、防邪等工作。承担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及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科。拟订全县就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失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补助资金运用的日常管理工作;牵头承担全县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规划拟订及有关政策落实和评价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政策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指导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业务,承担就业指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任务。

牵头负责企业帮扶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政策及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规范使用,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

负责技工学校招生注册、学籍管理等工作,指导技工学校学生助学政策落实和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增设高级工及以上职业(工种)的审核。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并贯彻实施;承担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选拔工作;承担和参与国家、省、市人才*荣誉制度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参与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来怀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对全县各行业、产业的人才需求开展调研,提出强化人才政策供给、推进人才培养和积极引进的意见建议。

负责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按照人才评价科学化、岗位化、分类化要求,负责拟订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评审标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和聘任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各级评审委员会开展工作。修订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指导、检查、督查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

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备案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确定和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及培训考核办法。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有关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工资福利科(加挂奖惩科牌子)。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计调查,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发业务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县*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和对象,组织实施县*部门开展的系统性表彰奖励工作。

(七)养老保险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我县企业年金的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

贯彻落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贯彻落实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政策,贯彻落实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贯彻落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参加县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核和基本养老金调整,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八)工伤保险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伤预防、康复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依法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支付和投资运营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和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部门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以及系统内部财务会计指导工作。

(十)调解仲裁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有关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组织实施特殊工时和劳务派遣日常监管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违法案件;指导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怀远县*-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怀远社保局下午时间表几点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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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社保局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社局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 00-11:40,下午14: 30-17: 3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县人社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检查稽核、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实现总体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接待并协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执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有关表彰奖励活动。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办法,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县级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职能,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县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会保障局负责。

关于成都树德怀远中学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


怀远事业单位招聘人 关于成都树德怀远中学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
关于成都树德怀远中学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保证成都树德中学教育教学需求,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见附件。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到时提供)或具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颁发的高中层次《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报到时必须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招聘对象要求为具有中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3日—7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到成都树德怀远中学现场报名。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树德怀远中学2010年公招高中教师岗位数及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2.报名提供材料。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及荣誉称号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自荐书),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填报信息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等信息的各项内
容,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并于2010年5月9日—10日到校进行面试。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等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考核合格),报名成功一并提供相关材料交学校。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面试、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笔试成绩各按60%和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同岗位进行面试。面试由教育局和树德怀远中学共同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地点:成都树德怀远中学
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心理素质等。其中以专业知识为面试重点,方式以试讲为主。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依据面试成绩7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面试结束后,立即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笔试通知,并缴纳笔试费100元。
(二)笔试
笔试由教育局和树德怀远中学统一组织。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时间:2010年5月16日。
地点:成都树德怀远中学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通知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
按照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应聘事业单位时,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按照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人事局或团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上述政策性加分不超过8分。
成绩公布:成绩于2010年5月20日前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崇州市教育网 http://www.czedu.net.cn/ 查询。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依据面试和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学校同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医院由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教育局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并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教育局上报市人事局备案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教育网 http://www.czedu.net.cn/ 公示,公示期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如系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等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应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崇州市监察局*:82272271崇州市人事局*:82208550)。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教育局*:82313239。
报名咨询*:82313245、82282256。
附件:
成都树德怀远中学2010年公招高中教师 gaoxiaojob.com
岗位数及条件一览表
单位名称 补充岗位及人数 学历及其他要求 备注 考试
类别
专业
(岗位) 岗位
gaoxiaojob.com

小计 单位
小计
成都树德
怀远中学 英语 1 19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职称 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C
数学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职称 C
物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职称 C
化学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职称 C
政治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职称 C
历史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职称 C
生物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职称 C
地理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职称 C
英语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C
数学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C
化学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C
生物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C
地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C
政治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C
历史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C
物理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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