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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事业单位招聘2012 2015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公告 - 百...

更新:2023年06月13日 04:16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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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事业单位招聘2012 2015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公告 - 百...

2015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公告 - 百...

2015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等 11 部门《关于做好 2015 年高校毕业生 “ 三支一扶 ” 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 2015 〕 20 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部署吉林省 2015 年高校毕业生 “ 三支一扶 ” 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 年全省计划招聘 225 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街道)基层从事 “ 三支一扶 ” (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限 2 年(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 1 )。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5 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支医类岗位的考生可放宽为 2011 届、 2012 届、 2013 届、 2014 届、 2015 届毕业生。

6.  历届在吉林省服务期满 2 年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

(二)岗位条件

1 、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应为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2 、报考支医岗位的考生应为医学院校的医学类专业,并具有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3 、历届在吉林省服务期满 2 年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均可报考 2015 年 “ 三支一扶 ” 岗位,笔试成绩加 10 分。

三、政策待遇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 2 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服务期间如遇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调整,执行最新规定):

(一) “ 三支一扶 ” 招聘计划要与编制管理相结合,使用设岗事业单位本年度空编进行公开招聘,并预留相关编制, 2 年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直接在服务单位办理落编聘用手续。落编聘用后 3 年内不得调转。

(二)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 2200 元。

(三)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 “ 三支一扶 ” 办负责统一办理 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各项社会保险。 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负责发放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所需资金从省下拨的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专项补助资金中支出。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 “ 三支一扶 ” 办持 “ 三支一扶 ” 协议书及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 “ 村官 ”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0 〕 52 号)规定, 中央和全省公务员考试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不限制参考次数。

(五) 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 用于招考专业对口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 考核合格 的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

(六)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

(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 3 年内如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专学历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09 〕 6 号)规定执行。

(九)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 《吉林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 2012 〕 25 号) 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四、报名办法

2015 年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 2015 年 5 月 20 日 8:30—5 月 22 日 11:30 。

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 IE6 或 IE8 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www.jlzkb.com ) , 在 “ 便捷通道 ” 区域点击 “ 网上报名 ”→“ 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考试报名 ” ,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 6 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 “ 照片处理工具 ” 将照片处理成宽 120× 高 160 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本考试不需要缴纳考试费用。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 2015 年 5 月 20 日 8:30—5 月 22 日 15:30 。

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 5 月 22 日 15:30 ,未改报、虽改报但仍审查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 5 月 22 日 18:00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吉林省 2015 年高校毕业生 “ 三支一扶 ” 人员情况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5 年 6 月 1 日 8:30—6 月 6 日 9:00 。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在 “ 便捷通道 ” 区域点击 “ 打印准考证 ”→“ 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考试准考证打印 ” ,用 A4 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加分资格审核

6 月 1 日 8:30—6 月 3 日 11:30 ,笔试加分的考生,要到报考单位所在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笔试加分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见附件)。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 三支一扶 ” 协议书、高校毕业生 “ 三支一扶 ” 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笔试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各地要将资格审查结果于 6 月 3 日 16:00 前报省 “ 三支一扶 ” 办公室。

(五)相关事项

1 .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 .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 2015 年 6 月 6 日(周六) 9:00—11:00 ( 120 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后 ,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 1:3 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 1:3 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 100 分,及格线为 60 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面试前 3 天,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见附件 2 )。资格审查时,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 3 份网上打印的《吉林省 2015 年高校毕业生 “ 三支一扶 ” 人员情况登记表》(附带 3 张未粘贴的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时的照片一致)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及格线为 60 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 50% ,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 50 分。

六、体检与公示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经培训后组织签订协议并上岗。

七、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 5 年内不得参加全省高校毕业生 “ 三支一扶 ” 招聘 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www.jlzkb.com) 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www.jlzkb.com )为本次公开 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 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考试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等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政策咨询*

0431-12333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技术咨询*

0431-89995765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期间专用)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 吉林省 2015 年高校毕业生 “ 三支一扶 ” 计划岗位情况一览表

2. 各市(州)人社局联系*及地址

2015 年 5 月 14 日

附件 2 :

各市(州)人社局联系*及地址

(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春市安达街 229 号,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2 楼

联系人:战雪     联系*: 0431-88781559

(二)吉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吉林市松江东路 65 号,市*四号楼 335 房间

联系人:于杨    联系*: 0432-62048586

(三)四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四平市市府路 59 号(火车站坐 128 路到公安局下车步行 300 米到市*东门一楼)

联系人:李凤广    联系*: 0434-3266602

(四)辽源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辽源市西宁大路 99 号,就业服务局四楼

联系人:杜莉萍    联系*: 0437-3239160

(五)通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通化市滨江西路 3169 号

联系人:梁敏    *: 0435-3269578

(六)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白山市新华路 2 号,人才市场二楼大厅

联系人:许传政    联系*: 0439-3250852

(七)松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 2300 号松原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联系人 : 李光耀    * :0438-2691005

(八)白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白城市中兴东大路 2-21 号,白城市人社局 407 房间

联系人 : 陈雷    * :0436-3209625

(九)延边州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延吉市建工街 500 号,延边州人社局 303 室

联系人:张建英   联系*: 0433-2879029

省人社厅咨询*:

前郭县民政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在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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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文件精神,经前郭县委、县*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前郭县事业单位16家。其中前郭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家,岗位17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全部为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14家,岗位152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85名,其中公开招聘104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81名。(专项招聘岗位序号:101001-101110,公开招聘岗位序号:202001-202059)专项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前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6日至2004年9月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9月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2.本次招聘对于暂未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本次报考的蒙古语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均用蒙古语言文字。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3.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未取得所在机关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起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08:30—9月16日15: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 http://www.jlrcks.com.cn/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图片大小20--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起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08:30—9月16日17:00。
由前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郭县教育局和前郭县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0年4月整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2020年4月整理版)》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认。
考生必须及时登录( http://www.jlrcks.com.cn/ ),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前未改报或改报但未通过审查或因本人原因不能完成改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才视为报名成功。
(三)网上缴费
起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08:30—9月17日12: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系统( http://www.jlrcks.com.cn/ )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后,必须打印报名表,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参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务员公开招录收费标准,我县收费标准为通用知识8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如遇突*况,笔试需延期进行的,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rs.jlsy.gov.cn/ )和前郭县人民*网站( http://www.qianguo.gov.cn/ )发布的相关信息。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 http://www.jlrcks.com.cn/ ),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相关事项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并且只能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五年内不得报考前郭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前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科目,教育系统为《教育基础知识》,卫健系统为《医学卫生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22年前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大纲》(附件2)。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2.笔试考试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22年前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2022年前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进入考场,缺一不能进入考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生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 http://www.jlrcks.com.cn/ )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6.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文件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9月20日8:30—16:30持审核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3)、身份证、退伍证、立功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前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与职员管理科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到现场进行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经审验合格的考生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sy.gov.cn/)和前郭县人民*网站( http://www.qianguo.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7.免笔试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与笔试岗位一同加试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30名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rs.jlsy.gov.cn/ )和前郭县人民*网站( http://www.qianguo.gov.cn/ ),不再另行通知。
2.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1.教育系统招聘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卫健系统招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sy.gov.cn/ )和前郭县人民*网站( http://www.qianguo.gov.cn/ )发布公告。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免笔试岗位在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而直接进入面试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查询
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成绩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sy.gov.cn/ )和前郭县人民*网站( http://www.qianguo.gov.cn/ )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前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前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sy.gov.cn/ )和前郭县人民*网站( http://www.qianguo.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公示期前,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sy.gov.cn/ )和前郭县人民*网站( http://www.qianguo.gov.cn/ )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一)政策咨询*
详见《2022年前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仲裁及监督举报*
前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与职员管理科
*:0438—6826822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2年前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2022年前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大纲
3.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前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6日

2014年吉林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通知


松原事业单位招聘2012 2015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公告 - 百...
吉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2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特岗计划”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必须是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等困难的地方,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校招聘教师时,同等条件下对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优先聘用。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在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优先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的基础上安排“特岗计划”,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尚未解决的,暂不设岗。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的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并视情况在部分地区同步实施国家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管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14年,全省共计43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0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500人,省级“特岗计划”1500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

共计13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大安市、洮南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江源区、伊通县、集安市、辉南县、扶余市、舒兰市、农安县、前郭县、敦化市。

共计20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九台市、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铁东区、通化市东昌区、柳河县、白城市洮北区、东丰县、东辽县、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

另有10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长白县、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珲春市、汪清县、图们市、镇赉县、通榆县、永吉县。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15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13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26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毕业生为辅(师范类专业);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4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专业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仅限于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5.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

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其中往届毕业生须具备与申报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经省编办核实编制情况,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 www.jledu.gov.cn )、省内其他主流媒体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 http://tg.ncss.org.cn )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吉林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共同领导全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省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要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确保特岗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完成规定的三年工作服务期。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要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 (吉教联字[2012]51号)要求,确保按时完成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落编安置工作,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动员、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做好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我省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3月—4月)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开展网上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公开招聘(5月—6月)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命制、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岗教师聘期计入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岗教师签约后,原则上要在“特岗计划”设岗学校服务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六)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七)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如所服务的县(市、区)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八)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国家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市、区)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市、区)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二)各级*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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