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2023年8月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领取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4.引进到人才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主要以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等流程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另行公告。
2023湖北孝感市应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应城市计划引进各类人才共92名,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重点高校本科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应届、往届毕业生)。现已在孝感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领取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23年8月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引进到事业单位人才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2023湖北孝感市应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对象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返应来应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应城市委组织部(下称“市委组织部”)、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组织全市各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8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应城市在编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应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市人社局,联系方式0712-3238590。
(三)有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xgrsks.cn
)进行。
2.时间安排
(1)注册。
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
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认证成功后才能选报岗位。
(2)报名。
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报名窗口于3月2日17:00准时关闭。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3月2日17:00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
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孝感人事考试院、应城市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资格审查。
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资格审查,可以在报名时间内补充信息,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网上审查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缴费确认。
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孝感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打印准考证。
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孝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孝感人事考试院、应城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和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
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3)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孝感市人事考试网、应城市人民*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并在孝感市人事考试网及应城市人民*网站进行发布。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孝感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孝感市人事考试网、应城市人民*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3)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非应城在编公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于面试日5天前在孝感人事考试网、应城市人民*网站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2)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经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个项目服务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对于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填报《2023年应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于3月31日前现场提交申请,过期未报送视为放弃加分。
(报送地址:应城市东大街与育才路交汇口东,市人社局5楼508室,联系*:0712-3238590)。
(3)计分办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政策加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进行加试。
《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三)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四)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孝感人事考试网、应城市人民*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归口管理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期间,因考生弃权等因素放弃的,不再递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3年),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应城市委组织部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附件1 2023年应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在线预览
附件3 2023年应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
附件5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专科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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