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研究决定,为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忻州市规划编制中心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12名)、忻州市编制规划中心(4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的名额、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6日至1981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根据晋人社厅〔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忻州市(县、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sxxzpta.com
)。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24:00。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5:1,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通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 1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2月 21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sxxzpta.com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0350—3303270。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
2、面试内容及时间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评。
面试时间10分钟。
3、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后发放)。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八、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设立举报*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咨询*: 0350—3336318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350—2136258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0350—3335163 忻州市规划勘测局
监督*:0350—3301931 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0350—8671200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0350—3309059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0—3902823 忻州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请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系统人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卫生系统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研究决定,拟为县医疗集团所属峨口镇中心卫生院等7个乡镇卫生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8名。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的单位有代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8个,招聘名额18名。
其中:代县峨口镇卫生院招聘1名医师,2名护士;代县阳明堡镇卫生院招聘1名医师、1名护士;代县枣林镇卫生院招聘1名医师、2名护士;代县聂营镇卫生院招聘1名医师、2名护士;代县雁门关镇卫生院招聘1名护士;代县胡峪乡卫生院招聘1名医师;代县新高乡卫生院招聘2名护士;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日至2005年2月2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办公厅《关于*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j.sxxz.gov.cn/rsks)发布、代县人民*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023年2月16日18:00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代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2.报名程序
①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填写内容完善准确的《代县2022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两份(电子打印)、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本人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
)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购*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②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资格审查人员的招聘政策培训。
负责审查人员要熟悉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熟练掌握资格审查方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及时,一视同仁。
报名期间领导组办公室要公布咨询*,安排专人值班,确保报考咨询*畅通,及时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③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报名费两科共10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的规定执行。
报名结束后未达1:1被取消的岗位和名额,可将其招聘名额调剂到报名人数多的岗位,因报名人数少无法调剂的,核减其招聘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不达1:1被调剂和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代县人民*网()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医师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占50%、《临床知识》占50%;护理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占50%、《护理知识》占50%;专业技术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占50%、《公共基础知识》50%。
参加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确定后,面试前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拟定面试工作方案,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所聘请评委须从异地产生(不得聘请忻州市(县、区)籍评委)。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代县人民*网站()公告。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有关事宜见代县人民*网站()。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022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
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审查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代县人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公示结束,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拟聘用人员按照所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和确定聘用的乡镇卫生院(“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除外)。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代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发文聘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
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
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
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
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
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
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和市人社局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2020年山西忻州定襄县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公告【8...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定襄中学为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引进名额8名。具体名额、岗位、专业要求等详见《定襄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和年龄要求: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2.资格证要求: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暂未取得资格证者,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中明确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忻州市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10.报考之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信息通过山西省人社厅网站(
http://rst.shanxi.gov.cn
)、忻州市组工网(
http://www.xzzgw.gov.cn/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sxxz.gov.cn/rsks
)、定襄县人民*门户网站(
http://www.dingxiang.gov.cn/
)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定襄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所填写毕业学校、时间、专业要与毕业证内容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异地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18:00。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填好的报名表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初审合格后,*通知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报名人员务必保证预留*畅通。
*定襄县委人才办邮箱:dxxwrcb@163.com
(三)现场审查
报名人员现场审查时持以下证件材料到*定襄县委人才办(县委大院县委组织部二楼中):近期一寸正面红底证件照6张(同底电子版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异地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确定初步人选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人员,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1:5及以上的需增加笔试环节,比例不达1:5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引进岗位名额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60分为基本合格线,不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最低合格线及以上人数比例不达1:4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同一岗位设置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笔试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定襄县人民*门户网站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立7人评委小组,评委聘请通过组织程序从异地产生。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自备课题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后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组织考察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经定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近距离了解。
(1)审核考察考核人选档案。
(2)考察了解:征求考察人选所在社区意见,走访亲戚朋友、家访等进行谈话了解;外地在职人员,到所在单位与领导班子成员、本科室同志谈话了解人选表现情况。参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业绩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突出考察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测评。
(3)与考察考核人选进行谈话了解。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察考核资格:发现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发现有违反 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发现个人真实信息或档案信息不符合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体检
根据考察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部分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引进人员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考察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
综合考试和考察考核结果,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在原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公示期间有举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人事、工资、入编、聘用手续。引进后聘用至事业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六年),参照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聘用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真诚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关注、参与,我们将竭诚提供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引才咨询*:0350--6037717 13453044498
监督*:0350--6022241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定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2020年定襄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docx
2020年定襄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定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2017年山西省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 #事业单位# 导语】2017年山西省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 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研究决定,拟为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宁武县*网(
www.ningwu.gov.cn
)、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www.sxxzpta.com
)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有58个,招聘名额110名。具体单位、
性质、名额、岗位等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 2017年12月5日前的宁武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宁武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已婚夫妻有一方是宁武县户籍的另一方面可视为宁武县户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服务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宁武县高级中学岗位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5日至1982年12月5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4、资格证要求:幼儿教师岗位须有幼儿教师或小学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医、技、护岗位须有相应资格证。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办公厅《关于*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sxxzpta.com
)。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3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8:00-2017年12月18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7年12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7年12月19日17:00;
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8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日;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月4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月4日17:00;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3,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在宁武县人民*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宁武县人民*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报考者所报告岗位被撤销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8年1月30日前退回。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0350-3303270,3022139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两个报名阶段,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 分。不达60分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1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sxxzpta.com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7年12月19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4日前到宁武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知识(80分),幼儿、小学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高中教师岗位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80分),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其他岗位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各5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人选的确定,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定(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购*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购*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宁武县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领导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八、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分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1、讲课,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内容为幼儿园大班语言和数学两个科目自选一科,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10分钟。2、才艺展示 才艺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结束后,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舞蹈、唱歌、绘画)自选其中任意两项面对评委现场进行展示(器材自备),才艺展示时间10分钟;高中教师面试方式为面对评委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高中二年级教科书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试用时20分钟;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宁武县人民*网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7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主管部门凭批复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
十一、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接受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0350-4723187 宁武县人社局
监督*:0350-4722048 宁武县纪委监委会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在工作期间内有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
1.《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2.《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忻州2018事业单位招聘 2016山西省忻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是什么 -...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