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引才公告【2人】已发布,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19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我部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2020年11月19日*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泸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1名、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或《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目录》或附件1确定条件的在职人员或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配。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或《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一)宣传启动
2020年11月19日起,通过整合自媒体、高校资源等渠道,形成线上、线下传播矩阵,全方位、多 维度开展宣传;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向目标人群完成精准推送。可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lzsrsks.com/
)、川南人才网(
http://www.rc168.com/
)等网站,详见*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15日—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3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1号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大院二号楼323室)。注:前期通过邮箱、现场和*等三种方式报名人员,有意向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现场资格确认。
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业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提供2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报名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不能参加现场报名。不能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的须*联系,并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由招聘单位商报名人员确定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其他报名者,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参加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3月24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采取“面试+笔试”的方式,以面试成绩5:1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选(如面试少于5人,则一并进入笔试环节),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期间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执行。
(五)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经市委宣传部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泸州市委宣传部研究是否递补及递补人选。
(六)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事项说明
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泸州市对外宣传文化中心整合组建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故将《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招聘单位由“泸州市对外宣传文化中心”调整为“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其他条件与《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保持一致。
五、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六、本公告由*泸州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0830-3191815(*泸州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监督*:0830-3761539(*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1.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泸州市网络舆情中心、泸州市志愿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泸州市委宣传部
2021年3月1日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奋斗、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4.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19年至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4.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注意:以上信息均为手动整理,相关数据来源于网络资料汇集整理,如有遗漏,欢迎留言补充,谢谢!2022年及2023年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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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隶属于*太原市委宣传部管理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山西省太原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太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五)具有太原市户口。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3:30-6:00),逾期不再报名。
(三)报名地点:*太原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网络处(新建路81号市委大院8号楼2层)。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太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吋红底彩照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太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和太原宣传网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5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
(四)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第161号、〔2003〕9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考务费40元,《专业科目》考务费40元。
三、考试
(一)笔试
报考人员参加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以闭卷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职位1、职位2的专业考试内容主要为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管理和网络信息技术及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科目×60%
笔试科目不指定大纲,不定教材,不定复习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应聘前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因故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招聘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太原宣传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有举报情况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监督部门及*:
太原市宣传系统机关纪委:0351-4030654
太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351-12380-2
八、咨询*:
太原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网络处:0351-4030693、4030341
太原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0351-2020564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