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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近期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

更新:2023年05月08日 16:5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宜昌近期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3年*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宜昌近期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

2022年湖北省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我市人才聚集,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结合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组织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9个岗位,共招聘21人。详见《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二)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校医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8:00至7月19日17:00。报名窗口于7月19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宜昌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116.62.167.148/index.php 进行。考生登录注册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扫描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4)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2022年7月18日9:00至7月20日17:00,招聘单位及宜昌市教育局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因国外高校学历及专业名称与国内有差异,国外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工作,在坚持与国内专业相近和修学课程大致相同的原则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3人的国外学历及专业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修学课程、个人简历等资料进行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作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结论,经宜昌市教育局审定,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5.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校医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员须达到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6.准考证发放。已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7日至28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18908601718。

(三)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1.面试。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健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笔试。

(1)笔试人员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校医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2)笔试前资格复审。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和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笔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3)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4)笔试时间地点。由宜昌市教育局通过发布公告或者*、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笔试考生。

(5)笔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进入笔试环节的上述人员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加分计算公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填报《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附件2),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笔试前资格复审时报宜昌市教育局落实加分政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体检工作由宜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考察由宜昌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宜昌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

新聘用人员由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分配至宜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按《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宜教办发〔2019〕19号)文件执行,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岗位表》中专业认定主要参考《湖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和笔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2: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doc

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


宜昌近期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结合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组织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3个岗位,共招聘19人。
详见《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8日17:00。
报名窗口于3月8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rskswt/pc/index.jhtml进行。
考生登录注册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扫描件。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
(3)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及其它。
(1)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9日17:00,招聘单位及宜昌市教育局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因国(境)外高校学历及专业名称与国内有差异,国(境)外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工作,在坚持与国内专业相近和修学课程大致相同的原则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3人的国(境)外学历及专业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修学课程、个人简历等资料进行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作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结论,经市教育局审定,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5.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6.准考证发放。
已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16日至17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技术
(二)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1.面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成绩计算方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以面试公告为准。
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1)笔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
(2)笔试前资格复审。
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和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
笔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
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3)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4)笔试时间地点。
由宜昌市教育局通过发布公告或者*、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笔试考生。
(5)笔试要求。
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以笔试公告为准。
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2)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加分计算公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
上述2个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上述人员中已经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填报《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附件2),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笔试前资格复审时报市教育局落实加分政策。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体检工作由宜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考察由宜昌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考察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宜昌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
新聘用人员由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分配至宜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
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按《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宜教办发〔2019〕19号)文件执行,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岗位表》中专业认定主要参考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和笔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0717-6463801;举报*:0717-6056364,0717-6467663。
宜昌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 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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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秭归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宜昌近期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秭就业创业,满足秭归县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秭归县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秭归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秭归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市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秭归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四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岗位表》规定的1:3开考比例(若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可放宽到1:2的比例)。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并通过秭归县人民*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于4月下旬通过秭归县人民*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考生所报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招聘岗位职数与笔试人数达不到1:3的,可放宽到1:2的比例)。
如有考生弃权,依次递补。
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岗位的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并通过秭归县人民*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社局发布公告确定,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通过*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经各主管部门资格审核,报秭归县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
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秭归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秭归县人民*官网公告。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在秭归县人民*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县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
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秭归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秭归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附件3:秭归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5:秭归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附件6:秭归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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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


宜昌近期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2023年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
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要求,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个事业单位,1个岗位,共招聘1人。
详见《*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应为*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体招聘条件见《*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并发送《*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版,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号码和电子邮箱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4日17:00。
资格审查工作由宜昌市委宣传部负责。
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2)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5.准考证发放。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二)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通知考生。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生面试成绩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面试成绩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4)其他要求。
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环节;若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均未达到80分,则取消招聘岗位。
2.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入围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3)笔试前资格复审。
笔试前,市委宣传部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
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4)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笔试公告。
笔试公告在笔试实施前五天在三峡宜昌网发布。
同时通过*或短信等方式,将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考生。
(5)笔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45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若遇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并在三峡宜昌网公告。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市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三峡宜昌网公示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由市委宣传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宜昌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宜昌市委宣传部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2023年*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3年*宜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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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夷陵区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为8年)。

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http://www.10.gov.cn/)夷陵党建网(http://zz.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第一批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2022年3月31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第二批次:根据第一批次引进情况发布剩余岗位后开始报名,报考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若两批次结束后仍有岗位空缺,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适时组织第三批次引进。

2.报名方式: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第一种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第二种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后网上报名,联系方式详见《目录》。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取得)。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同《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报名邮箱或携原件、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指定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信息资料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短信告知。在考试前,报名人员须携相关资料原件,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主管部门对审查情况进行把关。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拥有考试资格。若报名人数较多,用人单位可根据行业、专业、引进岗位特点和报名情况,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引进人数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考核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考试组织: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考试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第一批次,根据报名情况集中组织考试,已签约岗位不再接受报名。第二批次,对第一批次签约后剩余岗位报名人员集中组织考试。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按1:2的比例,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面试前各招聘主管部门在夷陵区人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考官不少于7人。若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需求标准的,经考官集体合议后,可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试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考试结果通过夷陵区人民*、夷陵党建网对外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确定。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引进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才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专岗”“人才过渡岗”职称评聘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2.引进人才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

3.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考察培养。

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成立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对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

2.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及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目录》中所列内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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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宜昌市夷陵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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