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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教师招聘事业单位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11日 21:12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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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教师招聘事业单位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 -...

2014 年山东省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专业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在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在职人员报考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专业)。201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二、招聘范围

1、2014年应届及在派遣期内(2012、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本科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高等院校特色专业的2014年应届及派遣期内(2012、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67名紧缺专业人才,其中:教育类43人,卫生类21人,综合类3人。岗位及计划详见《2014年山东省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5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qrsj.gov.cn/),下载《2014年山东省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4年山东省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书》(附件3),填写信息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专业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报考教育类岗位的发到县教育局邮箱;报考卫生类的发到县卫生局邮箱;报考综合类的发到县人社局邮箱。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本人责任。

县教育局邮箱:gqjyzp@126.com

县卫生局邮箱: wsjzzrsk2013@163.com

县人社局邮箱:gqsydw@163.com

3、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专门成立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期间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回复邮件向报名者说明理由。

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现场资格审核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筛选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至其它岗位。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2)《报名登记表》、《诚信书》各一份。(3)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教育类应聘人员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讲课能力,包括组织教学、把握教材、驾驭课堂、板书设计、语言表达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体育专业面试前先进行技能测试,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应聘人数确定面试范围,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卫生类应聘人员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综合类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拟确定为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考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先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录取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合并招聘的岗位按考试成绩和岗位情况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将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面试成绩及时在“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7天的公示。对招聘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整个考试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

0533-6967130(县人社局)

0533-6973640(县教育局)

0533-6953155(县卫生局)

监督*:

0533-6967029(县纪委)

附件:

1、2014年山东省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2、2014年山东省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3、2014年山东省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书

4、2014年山东省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卫生类岗位允许报考专业

5 、点击下载: 教育部高等院校特色专业目录.xls

附件1-4点击下载.rar

山东省高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高青县教育局

山东省高青县卫生局

2014 年5月20日

2012山东省淄博桓台县教育局招聘90名中小学教师启事...


淄博教师招聘事业单位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按照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桓台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心理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要求;

6、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0、2011年毕业的择业期内未就业和2012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桓台县常住户口或桓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学历毕业生;

(2)2010、2011年毕业的择业期内未就业和2012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淄博市常住户口或淄博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3)具有桓台常住户口或在桓台服务(含曾在桓台服务)的我省选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选聘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此类考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定向和委培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7日 — 6月29日。

查询时间:2012年6月28日 — 6月30日。

缴费时间:2012年6月28日 — 6月30日。

报名网站:桓台教育网( www.htjy.net )。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 (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2年桓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12年桓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7月5日— 7月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免缴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6月29日到桓台县教育体育局(地址:桓台县城建设街3316号)二楼西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县(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或县(区)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贫困)证明及特困(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对报名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按照1:3的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原则上调整到应聘人数多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2012年桓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2年桓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户口迁移证),正在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选派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各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要求提交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由我市招募和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报考的,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笔试成绩加10分,由我省统一组织选派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笔试成绩加6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缴费后,于6月29日到桓台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县城建设街3316号)二楼西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要出具区(县)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材料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时间: 2012年7月8日

上 午 8 :00 - 9:00 《公共基础知识》

上 午 10:00 - 11:30 《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知识按招聘岗位(专业)分学科命题,考试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各招聘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上的,按1:2 的比例。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

(1)面试。面试采用专业讲课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把握教材、驾驭课堂、板书设计、语言表达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根据应聘岗位(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高中相应课程的教材,大专学历毕业生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初中相应课程的教材,幼教岗位使用幼儿园相应课程的教材。

(2)专业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教岗位(专业)考生除面试外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时公布。

按照规定,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教岗位(专业)按照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专业)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足比例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应聘同一岗位(专业)中出现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及报到证原件进行审查,对未能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成绩相同则按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办法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到安置单位报到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原则上聘用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按照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笔试成绩、加分人员公示名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等有关信息在桓台教育网( www.htjy.net )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八、其它事宜

1、为做好 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成立由县纪检监察、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组成的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桓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2、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桓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0533-8268045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监督*:0533-8163326 (桓台县纪委、监察局)

桓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淄博教师招聘事业单位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博山区教育教学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经区委区*同意,2014年博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仪表端正。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0日后出生);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后出生)。

(三)具有所报考岗位所在学段相应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范围: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除C类、D类岗位外,其余岗位专科学历限博山区常住户口)毕业生(含入学前从淄博市迁移户口,现未落户的淄博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2、派遣期内(2012、2013年毕业和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我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此类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正在或曾在博山区服务;(2)具有博山区常住户口。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五)符合报考岗位(学科)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及其它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学历等证书和材料。已经具有博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14年博山区共招聘教师95名。其中,中职中小学教师85名,幼儿园教师10名。招聘岗位(学科)及有关要求,详见《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一览表》(附件1)、《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计划表》(附件2)。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实行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考生按照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报考,不能跨学科报考。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其他”学科的,按照毕业证所学专业报考(2014届还未发放毕业证的毕业生,按就业推荐书所学专业填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只填报学科,不填报学校,所报岗位(学科),报名确定后不得更改。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30日-8月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淄博市博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地址:博山区中心路西首112号(博山客运站乘50路公交车到房家庄站下车,东行100米路北即到)。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人员诚信书》,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派遣期内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发放毕业证和报到证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内容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博山区和淄博市常住户口报名的须提交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正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时,除提交相关资料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

以上证件均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考生应保证以上证件及报名表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学科),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原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学科)。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学科)中。

4、报名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出具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减免笔试考务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8月6日- 8月7日凭考生身份证原件到博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除对在报名时上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外,笔试结束后,还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和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报考岗位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百分制计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门,所考内容不分版本。报考A类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本科范围内相关知识,报考B类、C类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专科范围内相应知识。报考D类岗位的只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A类、B类、C类、D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所考内容相同。公共基础知识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国家的法律法规、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知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岗位(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岗位(学科)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学科)按照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所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4年8月8日。

上午8∶00—9∶0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报考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的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和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只进行通用能力面试。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测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 (淄博市通用教材,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使用初中教材,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使用小学四、五年级教材,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使用淄博市通用教材),测试前考生抽签确定说课课题。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技能测试

报考幼儿教师和中小学教师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学科)考生还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内容和办法届时另行通知。

3、通用能力面试

通用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教学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计分方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其中幼儿教师,音、体、美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进行计分。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在“博山政务网”、“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博山教体信息网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增加面试的方法确定。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学科)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考核时,对考核对象人事档案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同一报考岗位(学科)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若出现放弃现象,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岗位选择。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照A类、B类、C类不同类别,根据报考岗位(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只能选择教师资格证相应学段及以下岗位)。经批准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派遣手续。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6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招聘工作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博山区教育体育局        0533—4297710

查询网站:博山政务网             www.boshan.gov.cn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bsqhrss.gov.cn

博山教体信息网         www.bsjy.net

监督*:博山区监察局           0533—4110117

附件:

1、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一览表

2、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计划表

3、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书

5、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填写说明

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  山  区  教 育 体 育 局

2014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教师招聘:淄博市淄川区教师招聘61名公告 ?


淄博教师招聘事业单位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淄川区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区同步进行。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为面向2018年度淄川籍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淄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为面向2018年度淄川籍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报名首日。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五、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系统 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zbzichuanjy/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8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9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11月19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有关信息在淄川教体信息网( http://edu.zichuan.gov.cn )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11月20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00-16:00到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淄川区将军路201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并进行调剂,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淄川区教体信息网( http://edu.zichuan.gov.cn )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淄川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取消、核减、调剂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岗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公告。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使用淄博市淄川区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淄川区教体信息网( http://edu.zichuan.gov.cn ),请考生随时登录查询。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岗位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履行最低服务年限3年,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职或调动。
九、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
区教体局 0533-5180349
监督*:
区纪委监委 0533-5151606
区人社局 0533-528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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