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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2018济南 山东省教师招聘必须全日制吗?

更新:2023年06月11日 05:35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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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2018济南 山东省教师招聘必须全日制吗?

山东省教师招聘必须全日制吗?

山东教师招聘不要求必须全日制,各地区的招聘条件存在差异,热度高的地区要求会严格一些,热度低的地区要求会放宽松一些,具体看各地情况。

山东招师招聘考试会根据岗位具体情况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有要求。

1、学历。一般来说,山东教师招聘要求幼儿教师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各市区的要求会根据自身的考情有所波动,比如,济南大部分地区学历限制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但是,也有考试要求放宽的情况,2021年济南商河县招聘纳入编制的小学教师,学历只要求专科及以上。

2、年龄。山东教师招聘考试一般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部分考试会根据考生的学历或者所获荣誉放宽年龄要求。

3、专业。山东教师招聘大部分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要与所报学科相近或相同,比如,报考英语老师,需要是英语、商务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或外语教育(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当然,也有只要求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的情况。

4、教师资格证。山东教师招聘一般要求报考人员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并且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也有少数招聘是可以“先上岗,再考证”的。

5、其他条件。山东教师招聘考试中,部分招聘存在对报考人员额外的限制,比如,只面向应届毕业生或者本地区代课老师等对象进行招聘,又或者是要求报考人员要具有教学经验。

2020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事业单位招聘2018济南 山东省教师招聘必须全日制吗?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9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文件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对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护士执业资格暂时无法取得的,报考人员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参加考试,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或岗位。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20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35人)

2018年淄博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出?


事业单位招聘2018济南 山东省教师招聘必须全日制吗?
2018年三门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尚未出来,考生可以参考2017年三门事业考试考情,具体考试内容和考试公告可以参考2017年台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2017年三门事业单位考试上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分别是5月份和9月份,考试时间分别是6月份和10月份,考试可以作为参考提前备考。

2018年山东莱芜钢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 - 百...


事业单位招聘2018济南 山东省教师招聘必须全日制吗?

2018年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2015年、2016年、2017年退役的)应聘的,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允许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应聘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莱芜市内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党组织书记,须经镇(街道)党委同意推荐,并出具任职满2届及同意推荐的证明。

定向招聘岗位均为综合类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岗位,实行合并选岗。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9:00-2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2日16:00

报名网址:莱芜市人民*网(http://www.laiw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镇(街道)党委同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2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服务基层项目及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9日11:00-2月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于2018年2月3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事管理科(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不再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于2018年2月4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事管理科(钢城区永兴路5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房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社区(村)党组织书记,还须分别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入伍退役证明、镇(街道)党委出具任职满两届及同意推荐的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组织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0634-587301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18563401157

服务基层项目生政策咨询*:0634-6213594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0634-6229310

附件:

附件1:2018年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2018年莱芜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莱芜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

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招聘简章(236人)

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2000年,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批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是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2017年,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3200余亩,分为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威海校区、东校区4个校区办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4802人,在职教职工1533人,专任教师1113人。设有17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单位,拥有59个本科专业,2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专业设置以工科为主,以交通为特色,涵盖文、理、工、经、管、法、艺7大学科门类。其中,设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1个全国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实验室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实验中心为山东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NAIS)工作站(山东)、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法学研究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交通产业中心、山东内燃机学会秘书处、国家科技部众创空间设在学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德国等20多个国家的62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现有48个国家的近300名留学生。

建校62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山东、服务交通”的办学方针,秉承“明德至善 格物致知”的校训,发扬“严尊 勤 全”的优良校风,弘扬“爱校 敬业 务实 创新”的“交院人精神”,以“培养交通事业一线有成长力的工程师与管理者”为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行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3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交通学院网站(http://www.sdj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报名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需如实填写《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应聘辅导员1、2、3、4岗位人员如实需填写《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辅导员岗位报名表登记表》(附件3);

上述表格填写后请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并发送到应聘岗位所对应的邮箱(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备注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6)辅导员岗位人员需附加报名材料:

辅导员1、2岗位:*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辅导员3、4岗位:*党员证明;大学期间担任过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或院(系)、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提供扫描件,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过初审,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jtu.edu.cn/)公布,同时公布提交证明材料的时间、地点和笔试有关事宜。现场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风度等方面的能力。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达不到规定比例或简化程序的招聘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监察室和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讨论决定招聘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学校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检查监督招聘工作人员执行招聘政策和遵守招聘纪律情况,接待来信来访。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冯老师

联系*:(0531)80683959;(0531)80683131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附件(百度网盘)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辅导员岗位报名登记表

山东交通学院

2018年5月11日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事业单位招聘2018济南 山东省教师招聘必须全日制吗?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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