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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事业单位招聘打印 2022年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

更新:2023年06月10日 05:15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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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邢台市信都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公...

【 #教师招聘# 导语】2020年河北邢台市信都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47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9:00—2020年8月10日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解决我区教育系统幼儿园师资短缺问题,经区委、区*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信都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信都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47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4日至2002年8月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岗位的具体条件

2020年信都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4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及《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需求统计表》(附件2)。

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以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4日。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9:00—2020年8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4日9:00—8月11日17:00,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登录报名系统( http://121.28.131.187:8052/ )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报考机会。

(5)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 http://121.28.131.187:8052/ ),缴费成功的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豫让桥路196号南一楼干部科)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书》。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规范填写的《个人健康信息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报名系统( http://121.28.131.187:8052/ )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笔试准考证、就业报到证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码验证);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 http://121.28.131.187:8052/ )通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试讲、答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试讲、答辩)共计12分钟,由考生统筹使用。

3.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进行分类排名。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 http://121.28.131.187:8052/ )。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人社局对其学历档案进行审查,区教育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复查核实。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 http://121.28.131.187:8052/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选岗。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根据岗位设置,组织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选岗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2.定岗后,经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4.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应聘考生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聘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成功后即刻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并每日打卡。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

(二)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三)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本公告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2160824(区人社局)

2280879(区教育局)

《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

2013年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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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2013年采用单位招聘方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基本情况

我局是省水利厅直属的差额补贴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已建的石津灌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承担石家庄、衡水、邢台3个市的14个县(市)土地的农业灌溉、供水服务业务,并适时进行水力发电。内设9个职能处室、12个直属基层单位,其中有7个直属基层单位分布在受益区县城、乡镇或村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3年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二:《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5日9:00至4月21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4月27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由我局人教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石家庄市水源街新增胡同2号),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相应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 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结果打印件)及其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用。

(四)准考证发放:5月10日下午14:00至17:30,考生在我局人教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英语、公民道德建设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9:00—11:30(15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5月14日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hebwater.gov.cn)发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5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地点在我局机关三楼大会议室。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及合成后的总成绩于5月20日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 www.hebwater.gov.cn)发布。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时间为5月24日上午8:30,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我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经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 www.hebwater.gov.cn )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 www.hebwater.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

0311-87057080;0311-80990088转8051 (局人教处)

监督举报*:

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

2013年4月13日

2022年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


邢台事业单位招聘打印 2022年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煤田地质局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第二地质队、水文地质队、第四地质队、物测地质队、新能源地质队、勘查院、环境地质调查院7个事业单位实施公开招聘,全部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省煤炭资源及清洁能源的勘查规划、利用研究工作,以及服务城市地质、生态地质创新研究工作。
其中:第二地质队、物测地质队、新能源地质队、勘查院驻地在邢台市,水文地质队驻地在邯郸市,第四地质队驻地在张家口市宣化区,环境地质调查院驻地在石家庄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6年8月6日至2004年8月6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6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6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1名。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8月(含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12月31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ebpta.com.cn )。
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明显位置张贴。
4.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2×70%+面试成绩×3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体检工作由省煤田地质局局属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煤田地质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局属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网站
()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
在面试地点显著位置公布面试成绩。
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
监督举报*:0311-89165991(省煤田地质局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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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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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冀组通字[2009]19号)要求,现就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通知如下:

1、选聘对象:①2007、2008、2009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②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活动服务期满及各地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的也可参加选聘(符合报名要求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其中,各地组织选聘的人员,必须是在村现任岗位工作的。

2、基本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②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③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④身体健康。

3、报名考试:各类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9日17:00,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ebpta.com.cn )。报名、考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详见《河北省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简章》。

4、请各系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时通知毕业生,做好相关政策的解答,并向毕业生公布本系报名工作咨询地点和联系*。

5、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请各系辅导员老师告知每名毕业生在当日网上报名后,主动向老师报告。各系就业秘书将本系报名情况每天下午3:00前向就业指导中心报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上报名日报表》。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河北省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简章》

附件2:《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上报名日报表》

附件1:

河北省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简章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冀组通字[2009]1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09年,全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00名(本科2400名、专科600名)。其中,石家庄市270名(本科216名、专科54名),承德市153名(本科122名、专科31名),张家口市254名(本科203名、专科51名),秦皇岛市138名(本科110名、专科28名),唐山市317名(本科253名、专科64名),廊坊市196名(本科157名、专科39名),保定市378名(本科303名、专科75名),沧州市348名(本科279名、专科69名),衡水市304名(本科243名、专科61名),邢台市315名(本科252名、专科63名),邯郸市327名(本科262名、专科65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是:2007、2008、2009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选聘比例和*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的选聘比例都要达到80%以上。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活动服务期满及各地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的.也可参加选聘。其中,各地组织选聘的人员,必须是在村现任岗位工作的。

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受学校处分、党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不能报名。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各类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原则上,河北生源毕业生应报考原籍所在市。省外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报考去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市。

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9日17:00,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ebpta.com.cn )。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河北省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②报名者提交、上传本人的相关信息及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25kb以下)。报名成功的,将提供给每个考生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重要的代号,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③考生所报考市的资格审查部门对报名者上传的相关信息及照片质量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资格审查部门说明理由。

④报名者上传信息后,可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请在6月27日9:00——7月3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必须拥有正式《居民身份证》,且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在网上提交的政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和考务费。

2、笔试

时间:7月4日上午9:00—11:00。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市分设考点,省委组织部选派人员巡视。

笔试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命题、阅卷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符合报名要求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各地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7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3、资格复审

7月20日,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复审相关事宜。

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办法:以市为单位,本科、专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范围。其中,非党员比例最高不超过本科、专科各自分配名额的20%。

复审时间:7月27日——7月31日。

各市委组织部联系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对进入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地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县级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如出现审查不合格人员,按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4、体检(8月11日—— 8月20日)。通过复查人员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按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体检。

5、公示(8月21日——8月31日)。各市委组织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适当方式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决定聘用(9月1日—— 9月中旬)。各市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县(含市、区,下同),县级组织部门研究确定其任职村及职务。原则上,河北生源毕业生应分配到原籍所在县。聘用人员名单和任职村及职务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7、岗前培训( 9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四、任职方向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预备党员或非*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也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五、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负责。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负责。

2、在村任职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到村任职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余额,由国家代为偿还。具体代偿办法另行制定。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6、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六、管理及服务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2、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团委负责,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选调生和代偿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工作期满后,经严格考核,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择业前可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

3、乡镇党委、*负责安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4、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必须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0311-87906200(省委组织部举报*)

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 0311-8790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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