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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黑河市边城英才“企业源”计划人才引进...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黑龙江黑河市边城英才“企业源”计划人才引进公告【15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至8月31日,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储备一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素质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实施边城英才“企业源”计划。引进人才落实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薪资待遇,企业服务期5年。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15名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引进人才。黑河市市直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此次人才引进范围(黑河爱辉区、合作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与配偶属两地生活的,其配偶可以报考)。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专、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及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报名2021年度黑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5.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2021年黑河市边城英才“企业源”计划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2021年黑河市边城英才“企业源”计划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至8月31日,报名网址:2021年黑河市边城英才“企业源”计划网上报名系统(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lj/08hhbcyc/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8月26日9:00至8月31日15: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3)缴费确认。报名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在2021年8月26日9:00至9月1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确认。加分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信息公开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
http://zwgk.heihe.gov.cn/egovtree/1001/egovinfodeptsubcattree/rsj$rsj$/xxgkbmdh.htm
)、黑河先锋网(
http://hhxf.hhdjw.gov.cn/Home/Index
)公布。
项目生、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考生,享受3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评为优秀等次另加2分的政策。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黑河市*信息公开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黑河先锋网公布。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不能与2021年度黑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时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书、考场纪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资格。
(6)招考职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相近却未在上述目录中,报考者需咨询资格审查单位,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如实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再提交审查。
注: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者要如实选择或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二)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按不超过引进计划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对达不到3倍比例的岗位,参考者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低于引进计划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黑河市直及所属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配偶所在单位出具夫妻两地生活证明(配偶为企业人员的,须同时提供截至公告发布当日半年以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职工报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信息公开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黑河先锋网公布。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表达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信息公开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黑河先锋网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空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自行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引进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服务管理
(一)引进人才正式上岗前,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协议,约定岗位职责、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权益分配等事宜。
(二)在企业服务期内,因企业倒闭等问题导致引进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批准,可提前自主选择到其他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或与企业单方解除协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接受市人才工作中心宏观管理,日常管理以企业为主。市人才工作中心按程序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四)企业服务期五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自主选择留在企业或到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期满但有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经本人、用人单位、人才工作中心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在企业服务,最长不超过一年。
六、相关待遇
(一)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二)引进人才符合黑河市相应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
(三)纳入全市“青年人才储备库”管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经推荐优先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培养。
七、工作纪律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联系*:0456-2666032,822365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400-838-9296
特别提示
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试时,要严格执行黑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黑河市*信息公开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
http://zwgk.heihe.gov.cn/egovtree/1001/egovinfodeptsubcattree/rsj$rsj$/xxgkbmdh.htm
)、黑河先锋网(
http://hhxf.hhdjw.gov.cn/Home/Index
)。
1、2021年度黑河市“企业源”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2、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黑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
根 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 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 定,拟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地质事业,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和服务于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四)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五)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六)热爱地矿事业,能够常年脱离家庭环境,在野外、山高密林、边远山区、艰苦条件下工作。
(七)统招大专以上学历,本、专科毕业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八)新招聘的工作人员落编后在本单位服务5年方可流动。
(九)符合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不接受下列人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2年7月18日9:00至2012年7月26日16:00考生进入指定报名网站(
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考其他职位。
2、查询审查结果。时间:2012年7月18日9:00至7月27日12:00,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职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7月18日9:00至2012年7月27日16:00,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8月3日9:00至2012年8月7日16:00,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公开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0451)82672690、82672269。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科目包括地质矿产基础知识、黑龙江省地矿局局情和近几年重点工作和2011年下半年以来的时事政治等;考试日期为2012年8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2年8月3日8:3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 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英语等级证书等各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原件现场退还)。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 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报局备案。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有一年试用期,招聘单位在试用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招聘单位
(一)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察院(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牡丹江市);
(二)黑龙江省第四地质勘察院(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三)黑龙江省第五地质勘察院(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黑河市);
(四)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佳木斯市);
(五)黑龙江省地球物理勘察院(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六)黑龙江省区域地质调查所(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七)黑龙江省九0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八)黑龙江省地质测绘院(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九)黑龙江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研究所(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
(十一)黑龙江省地质调查总院齐齐哈尔分院(全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十二)黑龙江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十三)东北工程技术学校(全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十四)黑龙江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本部(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十五)黑龙江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中的黑龙江省桩基工程公司(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十六)黑龙江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中的黑龙江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十七)黑龙江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中的黑龙江省地质探矿机械厂(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点: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人事教育处(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5号)
邮编:150036
联 系 人:王英杰、张颖丹
联系*:(0451)55620686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省地矿局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附表: 2012年黑龙江省地矿局公开招聘人员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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