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201淄博事业单位招聘 2012年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o2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还能单独招聘吗...
公开招聘。根据查询张店区人民*官网信息显示,2023年05月24日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所以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是公开招聘。张店区,隶属山东省淄博市。位于淄博市中部,地势由南向北逐渐变缓,属暖温带季风型半干燥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区。现辖8个街道,5个镇,总面积123.06平方千米。
2014年山东省淄博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淄川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事业单位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经区委、区*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16名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
2、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学科,且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需求的2014年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派遣期内的2012、2013年毕业生);
3、本科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高等院校特色专业,且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需求的2014年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派遣期内的2012、2013年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科研能力较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并在派遣期内;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已参加工作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至4月2日。报名人员登陆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www.zcld.gov.cn
),下载填写《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签订《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诚信书》(附件3),连同特色专业或重点学科的专业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证书等各类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zcqrsj@vip.sina.com。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工作将成立考核小组,到高校现场组织宣传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持报名材料,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本人责任。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淄川区专门成立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小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和筛选确定考核人选。报名期间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主要内容:
1、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是否符合要求;
2、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学科、高等院校特色专业,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需求;
3、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是否达到规定的基本条件;
4、本人表现是否优良,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
5、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符合招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五、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核人选,考核组将进行*告知,确定考核时间、地点。考核采取现场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客观评价,考核优秀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内容包括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表彰奖励、任职情况、论文发表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班级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根据考核和聘用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有关规定签订拟聘用协议。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它事宜
1、签订拟聘用协议人员必须于2014年7月30日前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报到,并统一办理派遣手续。对无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名额根据考核名次依次递补。
2、成立由淄川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区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淄川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此次招聘工作由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0533-5282275(区人社局)
监督*:0533-5171718(区监察局)
九、附件:
1 、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2 、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 、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诚信书.doc
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小组
2014 年3月17日
淄博市张店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 百...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和《关于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张人发〔2009〕15号)的规定,经区委、区*研究,确定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部分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派遣期内的2007、2008年毕业生)。
(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范围为: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985”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重点学科的本科毕业生(见附件1);
3、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见附件2)。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所学科目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毕业论文评定为优秀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张店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1日-21日。
报名人员登陆张店人事人才网(
www.zhangdian.net
),下载《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见附件5)、《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书》(见附件6),填写信息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zhangdianrencai@126.com。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初审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回复邮件向报名者说明理由;对报名材料不全的,应与报名者联系,待补充全面后再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党员,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获得者,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筛选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联合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2009年9月23日- 27日。
考 核内容主要是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班级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查阅档案、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组 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向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汇报并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
(四)审核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并将拟聘用人选的有关材料,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1、审核内容。①拟聘用人选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在我区规定的“985”或“211”工程高校名单和重点学科目录范围内;②学习成绩是否达到规定的基本条件; ③本人表现是否优良,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④是否符合招聘程序等。
2、审核程序。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和编制备案
对于资格初审、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聘用和编制备案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本公告在张店人事人才网及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发布。
咨询*:区 委 组 织 部 0533-2869900
区 人 事 局 0533-2179991
区监察局监督*: 0533-2869551
附件:
1、 国家985工程高校名单及重点学科.doc
2、 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名单.doc
3、 张店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doc
4、 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5、 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doc
6、 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书.doc
2012年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 ...
这篇关于 2012年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的文章是 《无&忧考&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研究决定,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范围: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综合类岗位须具有博山区常住户口或博山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派遣期内(2011、2012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报考卫生类岗位A不受户籍限制; (3)、报考卫生类岗位B须具有博山区常住户口或博山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派遣期内(2011、2012年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4)、在博山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5、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 6、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经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有关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认证材料须在2012年12月12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9:00—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12月12日—15日11:00。 缴费时间:2012年12月12日—15日16:00。 报名网址:博山政务网(
www.boshan.gov.cn
)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bsqhrss.gov.cn
)。 具体报名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个别岗位(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初审通过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2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012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12月21日—22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2年12月14日下午1:30-5:00到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出具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我市招募和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报考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由我省统一组织选派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人员,笔试成绩加6分;按照博政发[2009]50号文件规定,已参加今年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未聘用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2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2年12月14日下午1:30-5:00,到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且在岗证明或服务期满证书;大学生退役士兵未聘用人员要出具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优待安置证。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在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聘(考)考试中已享受加分政策待遇且已被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聘(录)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待遇。 4、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原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专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2012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012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书》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笔试准考证(审验后退回)、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须出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提供本人档案。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3、海外学历除应提供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 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方法及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均为一科,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知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岗位(专业)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岗位(专业)按1:2的比例确定。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专业)按照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所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在博山政务网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聘用计划,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专业),该岗位(专业)拟参加考核、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报考同一个岗位(专业)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采取增加面试的办法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因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专业)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进行岗位选择,同一个岗位(专业)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挑选单位。经批准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派遣手续。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及监督* 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4110144 0533-4180841 监督*:博山区监察局0533-4110117 查询网站:博山政务网(
www.boshan.gov.cn
)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bsqhrss.gov.cn
)。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 附件 1 : 2012 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xls 2、 附件 2 : 2012 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各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本、专科) .doc 3、 2012 年博山区
教师招聘:淄博市淄川区教师招聘61名公告 ?
根据淄川区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区同步进行。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为面向2018年度淄川籍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淄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为面向2018年度淄川籍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报名首日。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五、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系统
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zbzichuanjy/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8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9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11月19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有关信息在淄川教体信息网(
http://edu.zichuan.gov.cn
)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11月20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00-16:00到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淄川区将军路201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并进行调剂,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淄川区教体信息网(
http://edu.zichuan.gov.cn
)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淄川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取消、核减、调剂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岗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公告。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使用淄博市淄川区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淄川区教体信息网(
http://edu.zichuan.gov.cn
),请考生随时登录查询。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岗位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履行最低服务年限3年,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职或调动。
九、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
区教体局 0533-5180349
监督*:
区纪委监委 0533-5151606
区人社局 0533-528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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