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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事业单位考试招聘 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05日 20:15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涪陵事业单位考试招聘 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涪陵事业单位考试招聘 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涪陵事业单位考试地点一般在哪里

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考场等地方。涪陵事业单位考试地点可能会分布在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考场等地方,在公告发布后,应聘者可以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准备,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涪陵事业是指在涪陵区从事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文化教育、卫生医疗、体育、环境保护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机构和组织,包括*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等。

重庆涪陵的事业单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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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1、涪陵区事业单位待遇年底双薪、国定假期带薪休假、五险一金,打卡工资(基本+补贴)+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工会+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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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重庆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考试选调79人公告 - 百...


涪陵事业单位考试招聘 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大干部队伍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0〕148号)以及区委办公室、区*办公室《印发〈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涪陵委办发〔2011〕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区编委《关于下达2014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用编计划的通知》(涪编委[2014]117号)、《关于区级部门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的通知》(涪编委[2014]66号)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区委办等52个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7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和职位

本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79人,具体选调岗位、选调条件和要求详见《2014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并在《巴渝都市报》、全区党政网和涪陵人力社保网上公布和查询。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一)选调范围

1.区级部门(含参公单位)从园区、街道、乡镇机关选调工作人员;

2.区级部门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3.园区、街道机关从乡镇机关选调工作人员;

4.区级事业单位从园区、街道、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5.园区、街道事业单位从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6.区级事业单位之间、街道事业单位之间经费、类别逆向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

全区园区、街道、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及以下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及以下的管理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报考。上述机关不含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机关;上述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中小学及直属学校和卫生系统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

四、选调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等乡镇人才计划人员为正式录(聘)用后在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录(聘)用时间、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4年12月;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选调到机关和参公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选调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七)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公务员法》和《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纪律调查、审计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属于选调对象。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8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报名地点

涪陵区人才交流中心(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

联系人:李继东、崔杰、傅小衷、况雨杭。

联系*:72232700、72252353、72220126。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交验证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2014年全区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201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报名人员可根据公开考试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每个选调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报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选调岗位数额至规定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但至少应保留该选调岗位1名岗位数,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其选调岗位的报考比例可放宽为1:1。紧缺岗位(在选调公告《2014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注明),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其选调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2报考比例的,可为1:1报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4年12月4-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人力流动科(一号楼四楼会议室)。

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联系*:023-72232700。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用人单位如有业务知识测试要求的,经报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可增加业务知识测试。业务知识测试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业务知识测试和面试的每科分值满分均各为100分。

不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岗位,综合知识测试、业务知识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20%和40%,即: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40%+业务知识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选调单位有业务知识测试要求的岗位要增加《业务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考试范围包括:党和国家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行政法律法规、公共行政和行政实务,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机关应用文写作,市、区情概况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知识测试》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业务知识测试》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6日,并于当日下午5:30前由主管部门将考试结果和相关资料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联系*:72227363。

报考比例为1:1的,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业务知识测试成绩都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岗位匹配、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比例为1:2。不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选调岗位,按面试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选调岗位,按面试比例以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和业务知识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选调岗位考生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业务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凡综合知识测试、业务知识测试任何一科缺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但至少应保留该选调岗位1名岗位数。报考比例为1:1和选调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选调岗位和选调数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业务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3项成绩都相同,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其缺额根据选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业务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八、考察

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选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经查实有违纪违法行为。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调人选,其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九、公示选调结果

对考察合格人员拟定为选调人选,由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在选调单位、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确定选调人员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选调人选,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公开考试选调人员到新单位后,亦需工作满3年才能在区内流动。

十一、选调纪律

(一)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公开选调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公开选调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选调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选调;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722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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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年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 2014年涪陵区机关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 2014年涪陵区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8日

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涪陵事业单位考试招聘 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及公共科目网上报名系统。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岗位具体范围参见附件1遴选条件要求。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4)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联系资格审查的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遴选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遴选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9: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主管部门或遴选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4月22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2年4月23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9日9:00—5月14日10:3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下文简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通用),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时间需要调整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则相应调整。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无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或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有调整的,以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部分岗位设考)、专业科目(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落实考务机构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

分值100分,考试大纲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为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22年5月14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专业科目

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遴选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成绩。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未明确的,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遴选岗位“成绩构成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C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D类岗位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20%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考生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由遴选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因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实操、案例答辩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各科成绩(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各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并报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或达不到开考比例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的,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附件1中遴选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后当场宣布,或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或不设试岗期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凡遴选岗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本公告附件1“备注”栏信息)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遴选办理调动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返回原单位。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遴选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等材料,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处分。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23-86868838、86868837。

4.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咨询*:023-86868820。

5.遴选相关事宜咨询*:市委网信办,凌老师,023-63151823;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关老师,023-6362295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老师,023-88152006;市社保卡服务中心,肖老师,023-86230185;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李xx,023-88152958;重庆五一技师学院,涂老师,023-68587552;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层所,李xx,023-63709397;涪陵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层所,蔡老师,023-72279304;长寿区矿产资源管理所,彭老师,023-40245270;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陈老师,02363654200;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陈老师,023-63533229;重庆图书馆,谭老师:023-65210181;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张老师023-60353683,李xx023-60353674。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书(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涪陵事业单位考试招聘 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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