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巡察事业单位招聘 2021年黑龙江大庆市萨尔图区纪委监委人才引进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加强统筹兼顾,狠抓工作落实,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超序时进度,重点举措扎实有效,人社领域各项改革统筹推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整体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xx县人社局20xx年工作开展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谋划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20xx年工作
鉴于目前各项目标考核尚未结束,简单作以汇报。总体看,20xx年我们围绕中心,同心同力,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切实发挥了人社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各项重点工作齐头并进,推进态势良好。
一是就业工作。几大硬性指标有望全面超额完成:城镇新增实名制就业人数(就业失业登记证实名制发放)5600人,心得体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550人100.90%,失业人员再就业率50%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认定6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开发200个就业见习岗位,安置107名见习生参加就业见习,100%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拨付就业见习补贴57.28万元。组织技能脱贫培训104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08.6%,发放培训补贴157.081万元,组织企业岗前培训162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发放培训补贴129.68万元。新技工系统培养16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3.4%。(新技工系统培养在全市招生方面,跟其他县区相比排名靠前。)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失业人员再就业率等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社会保障。(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保、城镇职工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分别征缴16518万元、5655.73万元、5065万元、357万元、266万元和492万元,基金征缴率达95%以上,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0.3%、108%、103%、110.8%、103%、和96.3%。累计完成社保卡发放82万张。)
五项社会保险扩面、基金征缴均好于16年,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16518万元,提前4个月完成全年任务,超额完成征缴任务的20.3%;职工医疗保险征缴5065万元;城乡居保征缴5655.7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工伤保险征缴357万元;生育保险征缴266万元;失业保险金征缴492万元,基金征缴率达95%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热门思想汇报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已采集、审查完毕,并报省数据管理信息系统。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专户、基金支出户、发放银行已设立和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就绪;社会保障卡共计82.25万人,已提前完成本年度81万人的制卡信息上传任务,现已开通社保卡包括养老、医疗、就业、人才等方面共计32项应用业务,应用目录开通率30.4%。严格落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制度,共审批409人退休(其中正式职工233人,临时工参保145人)。上报市局批准特殊工种23人,病退(退职)8人。认真做好遗属补助申请审核报批工作,20xx年1-10月共办理遗属补助76户,享受人员84人。
三是民生工程。我局承担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大病保险、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就业扶持工程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五项民生工程稳步开展,态势良好。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全市排名第一,今年开始市里对民生工程已经不进行排名。
四是人事人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公开招聘、中小学职称并轨等人事制度改革健康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出台的各项工资改革制度稳步实施;机关、企事业职工退休审批、遗属补助办理规范。20xx年全面完成34名公务员招录、完成教育系统城区部分中小学公开选*师162人的聘用进岗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中心53人的划转工作和28名“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为xx一中、xx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34人;范文内容地图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0426人。
五是*维稳。通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不断加大*处罚和仲裁调解力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有效落实,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顿方面,主动巡查用人单位63家,涉及劳动者3500余人,现场调查劳动者135多人,责令退还13名劳动者押金0.65万元,补签劳动合同316人,责令整改4家,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共查92家用人单位(建设领域68家,非建设领域24家),涉及农民工1.3万余人,71家用人单位能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21家用人单位拖欠1054名农民工工资1613万元,其中建设领域16家,拖欠966名农民工工资1467.96万元,占拖欠工资总额的91%、总人数的91.7%,非建设领域5家用人单位拖欠88名农民工工资145.04万元。劳动保障书面审查394家用人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112%,涉及劳动者2.27万人,责令整改13家,年审覆盖率达93%。解决欠薪案件83起,清理拖欠工资2682.47万元,涉及农民工2461人,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工资保障金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结余4066.35万元,全年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080.58万元,退还1333.15万元。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8件,其中立案处理45件,不予受理33件。案件涉及经济标的505.84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40件,其中裁决结案17件,决定结案5件,调解结案18件,调解率45%。法定时间内结案率100%。新增劳动备案5213人,个人简历新增劳动合同解除1778人。建立20个以乡镇人社所为依托的基层调解组织;仲裁调解办案系统线上办案率达100%。受理工伤申请案件21起,做出工伤认定结论21起,做出结论率100%。
六是脱贫攻坚。“双包”工作紧张有序,成效显著。目前人社局共有帮扶责任人52人,帮扶贫困户分布在三个村(包含一个贫困村),贫困户128户,贫困人口372人。部门承担的就业脱贫工程稳步推进,我县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率达100%;未就业贫困劳动者经帮扶实现就业1214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2.87%;已实现就业贫困劳动者的稳定就业率达95%以上;组织1043名贫困劳动者参加技能脱贫培训,完成全年任务的208.6%,各项目标任务均全面完成。
七是自身建设。综治*、党的建设、廉洁效能、干部队伍建设、政务公开、财务管理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稳步推进。
八是落实上级任务。文明创建、共享发展计划牵头实施、秸秆禁烧、办公场所搬迁、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等同步开展,积极配合县委第四次巡察整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社会保障方面。养老金支出压力激增。随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一次性纳入养老保险统筹人员当中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比例较大,一经参保次月起就开始享受养老金,基金收入矛盾不断加大。
将采取的措施:人社、地税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继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同时做好有条件、有能力缴纳欠费单位的补缴工作,缩小收支缺口,提高基金支撑能力。
二是劳动*方面。劳动监察缺少强制措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要法律依据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虽然为劳动监察执法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但力度、强度还不能适应现在变化中的用工环境。劳动监察执法中,没有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等强制措施。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欠缴养老保险费等现象劳动部门只能以处罚来加大执法力度,但部分企业负责人就是死拖硬赖就是不还工钱,不缴保险,逃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由于法院执行期过长,到执行时企业已无力偿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总结劳动监察的相关法律文书只能是一纸空文。
建议:一是赋予劳动保障执法一定的强制手段,如实施查封、扣押、冻结银行帐户等强制手段,同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培训;二是比照司法机关通过中央专项经费或转移支付的形式,为基层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配备必备的交通、通讯、摄录工具等办案装备和统一着装及执法标志,提升执法监察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三是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招生难。原因是企业“用工难”使得企业在招工时,不再以工人有无技术作为主要依据,现在大多企业采取“先招工后培训”;农村劳动力普遍外出打工,留守人员多为妇女儿童,要照顾家庭,主动要求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培训工种结构较单一,局限于定点培训机构的经济实力和实际条件;宣传力度不够,社会认可度不高(社会普遍认可学历教育,对职业技能教育认可度不够)等造成新技工系统培养招生难。
将采取的措施:针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培训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的群众知晓这项民生工程,知道这项惠民政策,积极参加培训;进一步加大企业的岗前培训,解决招工难问题;根据培训需求和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的情况,增设培训工种。
三、关于2018年打算
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就业方面。继续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2018年我们将继续采取新增就业实名制登记四联动机制(与劳动仲裁机构联动、与公益性岗位联动、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及与参加社会保险联动)、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多方沟通协调扎实做好新增实名制就业工作。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实名制就业人数55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50%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达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稳控在4.5%以内;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13500人。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其次是大力提升技工大省技能培训,确保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率达80%以上,技能鉴定率达60%以上。
二是社会保障。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制度稳健运行;持续推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认真研究制定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至全县20个乡镇(开发区),明确工作完成时限,全面夯实责任。
三是制度改革。谋划做好2018年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新结构比例的使用、中小学职称并轨等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巩固完善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人民警察工资待遇调整政策;深化*干部安置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四是人事人才。大力实施公务员能力提升计划,不断扩大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总量和质量。加强职称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专家人才、技术引进工作。
五是劳动*。全面贯彻落实县*《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TOP100范文排行加快推进劳动仲裁体制改革,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快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7%以上;加强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一卡通专用账户和打卡发放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与企业*干部会商交流平台作用,有效做好企业*干部政策落实和稳定工作。
六是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干净、干事、担当”的人社队伍,树牢“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加快推进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和窗口单位进驻县服务中心工作;加强人事考试安全管理,扎实做好各类人事考试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金融社保卡发放、拓展应用,真正实现“一卡通”,为群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加强窗口建设,积极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是脱贫攻坚。从讲政治的高度,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双包”工作,严把精准扶贫、范文写作精准脱贫“四个关口”,确保20xx年帮扶任务顺利验收;就业脱贫工程,通过技能培训、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有效手段,帮助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者实现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帮扶率达到100%、稳定就业率达90%以上。
八是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惩防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责任追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依纪依规实行问责。
三、年末两个月重点方向:
一是蓄力做好社会保障方面工作。全力做好20xx年城乡居保资格认证工作。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止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我县20xx年度城乡居保、老农保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继续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开展,认证时间为10月20日至12月20日。近阶段,我们将对乡镇(开发区)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全方位资格认证升级培训,广泛宣传人脸识别系统的优势、使用方法、功能和特点,全力做好20xx年资格认证工作。同时,通过资格认证大力宣传城乡居保政策,鼓励他们带动子女和周围人群积极参保,为顺利开展2018年城乡居保参续保工作奠定基础。大力开展四个不出村示范点建设。认真筹备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四个不出村”便民快捷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每个乡镇(开发区)至少建设一个“四个不出村”示范点,让参保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服务。紧盯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积极拓展优质费源,为2018年度扩面征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2018年度缴费基数核算工作。
二是稳步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做好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年报,确保年报工作准确无误。继续加强职称工作的宣传引导。认真做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认定评审工作,落实好省市职称改革文件精神,对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要求,实行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机制。对县及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可作为继续教育,折合相应的学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类证件和业绩材料,审核通过后及时上报市局进行评审。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按照市局统一要求,今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将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党小组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党小组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具体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内容,主要有: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
2、根据党支部的布置,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任务,研究贯彻执行决议的办法。
3、安排小组生活会,检查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5、分析并反映群众的思想情况和意见,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开好党小组会,一般应注意抓好以下环节:
1、确定内容,做好准备。开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将议题事先通知小组党员,让大家做好准备。
2、抓住中心,组织讨论。党小组长应掌握好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围绕议题发表意见,展开讨论,防止出现漫无边际、离题太远的现象。
对容易发生意见分歧的问题,党小组长应组织大家反复讨论,力求做到在分清利弊的基础上,尽量统一思想。
3、善于启发,进行引导。会上党小组长要善于启发、引导党员发言,防止出现无话可说的冷场现象。
4、做好记录,归纳小结。党小组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还应在会议结束前进行归纳小结,并根据支部的决议和指示精神,对党员提出要求。
扩展资料:
关于开展基层党小组会议:
(一)时间要求:党小组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人员要求:会议由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会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三)内容要求:1.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等;
2.传达党内文件和支部决议,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
3.根据支部部署,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当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
4.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小组生活会和*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讨论有关党内事务,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会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
6.讨论分析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
7.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违纪党员处分等事项;
8.执行党支部决议的其他事项。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
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条例》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参考资料:
*员网-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如何召开?
2022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的通知,此次招聘人数人16人,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供各位考生参考使用。更多考试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2年四川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16人一、四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和驻在高校情况
2018年,经四川省委同意,*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向28所省属本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高校纪委合署办公。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部分国家监察职责,接受*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使用驻在高校事业编制,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享受驻在高校同类同级人员薪酬待遇。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高校有11所,基本情况可到各高校官网查阅。
1.四川农业大学(https://www.sicau.edu.cn);
2.成都理工大学(http://www.cdut.edu.cn);
3.西南石油大学(https://www.swpu.edu.cn);
4.西华师范大学(https://www.cwnu.edu.cn);
5.西南医科大学(https://www.swmu.edu.cn);
6.四川轻化工大学(https://www.suse.edu.cn);
7.内江师范学院(http://www.njtc.edu.cn);
8.乐山师范学院(http://www.lsnu.edu.cn);
9.四川民族学院(https://www.scun.edu.cn);
10.成都师范学院(https://www.cdnu.edu.cn);
11.四川旅游学院(http://www.sctu.edu.cn)。
二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党员(含预备党员)。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9:00至2022年10月14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仅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将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进行咨询。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四川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和“廉洁四川”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系统自动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上述11所高校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结果于10月15日24:00前反馈完毕)。
5.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2年10月16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在本公告规定时限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会同四川省教育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于2022年10月18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和“廉洁四川”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已缴纳的费用,由报名系统通过网络平台退还到原支付账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10月25日9:00至2022年10月28日18: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参考书目,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暂定于2022年10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2年11月7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和“廉洁四川”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0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笔试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于受理查分后1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
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参加招考的,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29日9:00-18∶00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组织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8号,联系*:028-62555321),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会同四川省教育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2年11月11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网上通知的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系统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若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对有纪检监察、巡察、政法、财务、审计等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需由从事上述岗位工作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六、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同时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并严格保密。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其他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会同上述11所高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四川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后均被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公示无异议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后均被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上述11所高校通知本人提供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省教育厅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各高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各高校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四川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各高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各高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公示、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审核确认不合格或放弃办理聘用手续及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以及11所高校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
政策和考务咨询*:028-62555321/62555225
监督*:028-62555293/62555189
附件: 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委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9月27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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