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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 2015新疆特岗教师考试报名通知(普通高中)

更新:2023年05月24日 00:13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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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 2015新疆特岗教师考试报名通知(普通高中)

2015新疆特岗教师考试报名通知(普通高中)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组〔2006〕36号)、《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补充意见》(新党组〔2008〕14号)、《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决定实施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非新疆生源的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4.在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5.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具有一学期及以上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

6.留疆战士配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2014年6月30日以后办理完辞职手续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普通高中教育工作;

2.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普通高中招聘岗位均要求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除外),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

(3)南疆三地州(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招聘岗位允许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5.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2)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7.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岗位

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简章、考试说明、文件通知及相关资料,均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教师招聘”栏目上发布。《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 http://www.xjedu.gov.cn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 http://www.xjrs.gov.cn )公布。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定编定岗在招聘学校。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5年5月20日16:00-2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像素宽*高比为384*512,文件大小30kb以下),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5年6月2日-9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如:报考阿克苏地区教师招聘岗位,必须到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联系*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5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办理证明由各地州自考办出具;(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5)“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6)下载打印的《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表》;(7)本人档案(仅限历届毕业生)。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位)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若确无条件上网打印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请领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3日10:00-27日10:00。

(三)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5年6月27日10:00-12:30

2.笔试地点

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

(1)综合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

(2)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共分21个学科:汉语文、维语文、哈语文、蒙语文、柯语文、汉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专业测试分学科进行,实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则,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测试120分,综合知识测试30分。

4.试卷命制

《2015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除维语文、哈语文、蒙语文、柯语文试卷外,其他试卷均用汉语命制并要求用汉语答题。凡未按命题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不同学科分别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排名和计算总成绩的依据。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7月9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14日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26日

2.面试地点: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于2015年7月15日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考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40分钟)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

(4)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9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公布总成绩(2015年7月31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2015年8月3日-7日)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务必提前1天(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地、州、市教育局报到,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调剂(2015年8月9日-12日)

调剂工作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本地或异地相同(相近)学科、相同授课语种的空缺岗位。服从调剂须在网上报名时进行选择确认,调剂时不再征求本人意见。考生确定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方有被调剂资格。被调剂的考生由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2015年8月14日-18日)

自治区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九)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2015年8月19日)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十)岗前培训(2015年8月23日-31日)

自治区教育厅在*市统一组织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具体事项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各地、州、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十一)报到(2015年9月1日-10日)

新招聘教师凭《聘用报到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报到顺序:先到地、州、市教育局统一登记核实后,再赴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时间赴招聘学校报到。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区)教育局。

对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三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招聘普通高中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离,不得报考公务员。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咨询*: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991-7606250、7606238、7606272

监督*: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991-7606199

网络支持*:0991-7606092、7606281

新疆*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20日

《伊犁州州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伊州政办[20...


奎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 2015新疆特岗教师考试报名通知(普通高中)
关于印发伊犁州州直2007年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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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政办发〔2007〕82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州人民*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自治州人事局、教育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伊犁州州直2007年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六日

伊犁州州直2007年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快发展自治州州直基础教育事业,特别是解决州直基层中小学师资匮乏的矛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等五部门印发的《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新人发〔2004〕69号),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编办、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中小学新增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意见(试行)》(新教人〔2003〕23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伊州党办发〔2003〕52号),自治区人事厅批准下达的伊犁州州直乡镇中小学校、奎屯市区内初中班专项增人计划,2007年自治州州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做好今年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教师工作的指导思想
自治州州直各县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和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需要出发,结合自治州教育工作的实际,通过对中小学新增教师实行聘用制和进行岗位管理,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提高素质、方便考生、强化监督的要求,确保新招聘教师的质量,实现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和中小学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招聘教师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教师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整个工作过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确保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的原则。各县市中小学招聘教师必须在编制部门核编的基础上,在编制和空岗内进行。凡超编的县市、学校不得招聘教师。
(三)坚持调整、优化结构的原则。各县市按照核编后的紧缺教师职位进行补充。缺什么学科教师招聘什么学科教师。同时要严格按照编制规定确定中小学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编语种一律不予新增教师。下达的增人计划只能用于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补充紧缺人员达到进一步加强乡镇教师队伍的目的。
(四)坚持专项招聘的原则。为乡镇招聘的教师一律到乡镇中小学任教,为奎屯市区内初中班招聘的教师一律到该校任教。通过招聘,使中小学教师的分布进一步趋于合理。
(五)新招聘教师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原则。聘用对象在受聘前、聘用期内和解聘后均不受身份限制,也不与身份挂钩。学校与应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
三、招聘教师计划、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教师计划。根据自治区人事厅下达的2007年招聘教师增人计划,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进行,各县市具体增人计划由自治州人事部门另文下达。
(二)报考对象。凡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2007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考,在体检时交验毕业证原件。
中学教师面向全国招聘,小学教师面向州直招聘。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敢于主动*宗教对学校的渗透。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志愿到报考的边远贫困乡村学校任教。
2.学历条件和专业要求
(1)高中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英、音、体、美等专业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英、音、体、美等专业可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
(3)小学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奎屯市区内初中班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英、体、美等专业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
报考英、音、体、美、计算机教师职位的考生要求本专业类毕业。英语四级以上的其它专业毕业生也可报考英语教师职位。
3.年龄和身体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裸眼视力在0.2以上。其他身体条件符合申报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要求。在同县市连续教龄满十年以上的报考人员,女性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男性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以上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当月。
4.语言条件
报考民语学校人员,汉语课小学教师汉语水平测试达到6级、初中达到7级、高中达到8级的;非汉语课小学教师汉语水平测试达到4级、初中达到5级、高中达到6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奎屯市区内初中班招聘的其他人员要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以上报考的具体条件、职位见简章。
四、招聘教师的程序和要求
(一)程序
1.各招聘学校将空缺岗位及所需人员条件(政治思想、年龄、学历、专业等)上报县市教育主管部门。
2.县市教育部门对上报空缺岗位情况进行统计、审核、分析,并根据学校教学等工作的实际需要拟定招聘教师计划,报人事部门审核;由人事部门下达增人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由人事部门会同县级教育部门公布空缺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由教育部门组织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考试考核。由人事部门牵头,教育等部门参加,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业务基础知识考试、政治思想和教学能力的综合考核,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做出综合评定,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研究决定和公布结果。学校领导班子根据评定意见和提出的拟聘人员名单,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并予以公布。
纪检监察部门对以上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二)公告
对有关招聘程序、职位、资格条件、报名和考试要求等内容及有关规定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2007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包括所学专业、学制、学历等内容的有效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汉语HSK(限报考民语学校人员)等级证(以上三证均为原件),可就近到各县市及州直报名点报名。由教育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对身体情况进行目测。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伊犁州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县市人事部门汇总后报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到州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考手续。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按语种分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分别组织。根据自治州党委、人民*印发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自治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笔试由自治州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由自治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的规定,招聘教师考务工作由自治州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70%和30%。
1.笔试
(1)基础科目:政治、语文、数学、教育学。
(2)专业科目:由考生志愿填报,即考生报考时选择的相应科目。
(3)根据双语教学的需要,今年设置双语教学职位,考试科目为:汉语、政治、数学及专业课目,以上课目用汉语答题,语文用哈语(或维语)答题。下达的招聘计划要优先满足双语教学的需要。
以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各县市可组成面试专家组分科目对考生进行面试,具体工作由各县(市)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提出面试方案,经州招聘办公室审定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实行回避政策,各县市交叉进行。
基础科目(折成百分制)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和50%,笔试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某些报考人数少于3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但缺考或有缺考科目的人员除外。
在面试过程中,自治州招聘领导小组将委派督导组到各县对招聘面试工作进行督导,督导和检查的重点是:招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考官是否公平、公正;受理考生对面试过程及分数的质疑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凡*报考的职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1∶1的比例,由县市教育部门会同人事、监察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和考核。因体检、政审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各职位上依次递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上报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007年应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原件,凡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体检资格。
在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专业课成绩高低决定聘用。
拟聘人员审定后,州、县市人事、教育部门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各县市要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事、教育、监察部门核实,统一上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县市教育部门将拟聘教师报县市人事部门审核无误后与各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州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由州人事局上报自治区人事厅审批下达增资计划,县市有关部门办理入编、工资、保险等手续。
新增教师按照自治区教育、人事、编办、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小学新增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意见(试行)》(新教人字〔2003〕23号),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实行岗位管理。学校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增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解聘后,不再具有教师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教师,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新招聘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同时必须参加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上岗前的培训。
五、职位调整
面试工作结束后,对各县市仍空缺的职位,由州招聘办公室首先在该县报考同类(同层次、同语种、同科目)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调整职位,从本县调整不了的,在州直属范围内调整。
六、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因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为规范招聘行为,招聘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教育、编办、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相互配合。同时,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伊犁州州直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吐尔逊 州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万 水 州党委常委、自治州常务副州长
沙吾提别克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侯兴会 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事局党 组书记
李新军 州教育工委书记、州教育局党组书记
吾仑太 州人事局局长
叶尔肯 州教育局局长
胡艳桢 州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托力坤 州编办副主任
木尼尔 州人事局副局长
张歌平 州人事局副局长
王晓平 州人事局副局长
丁爱华 州教育局副局长
陈茂新 州监察局副局长
顾岳良 州财政局副局长
马彦林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社保局局长
纪丰杰 州*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负责招聘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候兴会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新军、吾仑太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人事、教育、编办、监察等部门抽调。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的具体事宜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确定。
业务咨询*:0999--8022243(州人事局)
0999--8021452(州教育局)
监督*:0999--8125095(州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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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 2015新疆特岗教师考试报名通知(普通高中)

2018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简章

根据《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要求,新疆*尔自治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4名普通高中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8年5月21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8年新疆*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8.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2018年5月22日10�U00-28日18�U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或MHK等级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8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18年新疆*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2018年5月29日-6日1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18年6月2日。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18年6月19日10�U00- 24日10�U00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时间。2018年6月24日10�U00-12�U30。

2.笔试地点。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详见考试说明);

4.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笔试试卷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5.笔试成绩公布。7月9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7月10日登陆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网站进行查询。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U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U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 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或MHK等级证书(有效期内)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根据面试入闱人员规定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查出现入闱人员空缺的,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

(六)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登陆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网站进行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U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登陆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调剂

调剂工作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入闱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本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

各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各地、州、市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部署,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地确定,于2018年8月25日前完成。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培训合格后,按各地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区)教育局。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特岗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考试。

今年自治区招聘的新聘教师(除南疆四地州外)办理聘用手续后,将选拔一部分教师到南疆四地州农村幼儿园支教一年,南疆四地州新聘教师由各地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自治区教育厅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一)招聘简章、考试说明、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xjedu.gov.cn)、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xjrs.gov.cn)进行发布。

(二)网络报名、笔试成绩查询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xjedu.gov.cn)进行。

(三)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等信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xjedu.gov.cn,笔试后只发布自治区直属学校有关信息)以及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有关网站进行发布(网址见附件3)。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五、相关事项

(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自治区教育厅:0991-7606250、7606238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0991-7606092、7606281

监督*: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驻教育厅纪检组 0991-7606199

附件(百度网盘):

1.2018年新疆*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说明

2.2018年新疆*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3.2018年新疆*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各地发布信息网站及联系*

新疆*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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