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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企事业单位招聘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陇南市人社局办事程序...

更新:2023年05月20日 18:0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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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收单位函件;
2、市联席办公会研究;
3、填写调动手续审批表并盖章;
4、发函调档;
5、发调动介绍信。
条件:
1、调动单位空编;
2、属一般人员并符合调动规定。
时限承诺:经研究同意后,随到随办。 1、审查三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户口转移证);
2、登调备案;
3、回原籍报到并进行双向选择或参加公开招考;
4、落实就业岗位并由有关部门研究同意;
5、换发就业报到证;
6、就业培训并上岗。
条件:非师范类普通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高职生、委培生、实践生)。
时限承诺:当日办理。 1、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
2、由县有关部门填表并审查;
3、市人才中心审查;
4、报省人才中心审批。
条件:
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三十岁以下;
3、城市户口。
材料:
1、未就业大中专生审批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
3、户口证;
4、体检表;
5、学籍档案。
条件:父母一方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且身边无一子女工作者,还可到事业单位就业,审批程序、条件及材料除上述各项外,还应附高级职称毕业证书和身边无一子女工作证明。
时限承诺:三个月。 1、所在单位函报;
2、计算退休费;
3、填表;
4、发证。
条件:
1、符合国发(1978)104号、甘政发(1985)235号文件规定;
2、经组织批准退休。
材料:退休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审批表(一式三份)、退休批文。
时限承诺:随到随办。 1、符合晋升条件;
2、填写相关审批表(一式三份);
3、单位与主管部门审核;
4、附相关文件与证书原件;
5、单位呈报;
6、研究审批。
时限承诺:县报材料20日,地直10日。 1、人员无变动直接审批;
2、人员和基金数发生变化,须出具函件说明原因并附相关文件。
时限承诺:当月1至8日办理。 条件:
1、公开招考录用人员;
2、组织安置人员;
3、普通院校毕业生。
程序:
1、用人单位函件;
2、主管部门审查;
3、局务会议研究;
4、办理手续。
时限承诺:12日。 条件:
1、新增人员;
2、身份和岗位发生变化的人员;
3、组织调任人员。
程序:
1、单位函报;
2、审查;
3、审批。
材料:
1、调动(任)人员工资介绍信;
2、调动(任)文件;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
4、毕业证或等级证原件;
5、编制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缺编表》;
6、重新确定工资审批表。
时限承诺:12日。 1、县职改或地区主管部门审查;
2、系列评委会所在部门职称审查;
3、市职改办审查;
4、①推荐省高、中级评委会所在部门审查,②提交市有关系统评委会评审。
材料:
1、评审表、简表;
2、论文或工作总结;
3、资格证、聘任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外语、计算机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
5、限额证明。
时限承诺:按评委会所在部门确定的时间办理。 1、主管部门审核;
2、提交职改办会议研究后发文;
3、办理定职证书及聘书。
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聘呈报表;
3、单位推荐函。
时限承诺:每季度研究一次。 1、报主管部门审核;
2、报地区职改办审核;
3、职改办下发聘任文件、颁发证书。
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册;
2、聘任呈报表、新聘人员花名册;
3、资格证原件、复印件、聘书。
时限承诺:每季度研究一次。 条件:单位有限额,符合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条件,且区内未设评委会需推荐省相关系列评委会评审人员材料。
程序:
1、主管部门函报;
2、市职改办审查;
3、省相关评委会评审;
4、逐级通知资格。
材料:同《评审》。
时限承诺:随到随办 职称办证。 1、国家或省内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
2、领证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
3、照片一张。
时限承诺:到省上办理。 1、资格通知文件;
2、领证人员花名册;
3、证书及照片。
时限承诺:随到随办。 每周五上午8:30―11:30
主要内容:公务员录用、招聘、*干部安置、调资、职称评聘、退休干部有关待遇的落实及人事干部遗留问题。

2021年甘肃三支一扶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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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岗待遇。 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按照《关于提高我省“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等待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28号)给予每人每月3100元的生活补助,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负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服务单位办理,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市(州)、县(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二)人员管理。 各地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借调到上级单位帮助工作。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允许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地落实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优惠政策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项考录招聘优惠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7.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支医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服务单位、县级人社部门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


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0931-8723159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1-4810240


兰州市:  0931-8487079


天水市:  0938-8215762


嘉峪关市:0937-6789790


武威市:  0935-2217578


金昌市:  0935-8332933


酒泉市:  0937-2618488


张掖市:  0936-8360233


庆阳市:  0934-8683373


平凉市:  0933-8226225


白银市:  0943-8246833


定西市:  0932-8236520


陇南市:  0939-8236221


临夏州:  0930-6213722


甘南州:  0941-8212613


兰州新区:0931-8259387


兰州市社保认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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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兰州市人社认证
自2022年1月1日起,甘肃省全面推行社保远程自助认证,大家可以在网上操作认证哦!
自助认证的步骤方法:
一是在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甘肃人社”APP,安装成功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按照提示完成操作即可。
二是在微信搜索“兰州市社保中心”公众号,进行关注,进入公众号,点击自助办理后,点击待遇领取认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按照提示完成操作即可。
2. 甘肃社保人社认证
兰州怎样在线认证?
先下载甘肃人社软件,点进登录后按提示操作。
3. 兰州市人社认证时间
2021上半年兰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从5月27日开始,申报后要进行体检和现场确认
4. 兰州市社保认证
证认证方式:第一种社保认证方法是*A“认证助手”,不管身在何地,只要有*有互联网,就可以登录相关软件或者网页进行认证。退休人员人员不会操作,只要在子女身边也可以要求子女帮忙认证,总体来说*认证还是非常方便快捷的。第二种社保认证方法乡镇保障站一体机,退休人员如果行动方便,可以去社区进行认证,也可以去乡镇的保障站一体机进行认证。社保认证的时候还可以跟以前的老同事,唠唠嗑叙叙旧。第三种社保认证方法特殊情况可以上门认证。社保认证对于退休人员来讲,最大难点就是那些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没有办法去社区进行认证,子女又不在身边,这种情况就只能登门进行社保认证了。
5. 甘肃省兰州市人社认证
我是一名甘肃企业的退休人员,根据上面的要求,月养老金2000元以上的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现在认证很方便,只要在*上下载社保有关认证的app就可以认证了。我认为退休认证对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退休人员应按时认证,保证国家养老金按时发放。
6. 兰州市人社认证一年几次
2022年退休人员年检及身份认证从1月份己经开始了。全国已经全面推行了退休人员网上身份认证的办法。极大地方便了退休人员。
例如,本人也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21年是1月份在*上下载的“陕西养老保险“APP,进行了网上刷脸身份认证。今年1月5日,又进行了2022年网上刷脸认证。现在打开这个软件“我要认证”,就会显示:你已通过了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身份认证。网上认证时限为一年。例如2021年3月认证的退休人员,务必在2022年3月初完成网上认证。否则会停发养老金的。
7. 兰州市社保认证网
天水社保认证,首先要下载一个“甘肃人社认证”的APP,然后用需要参保人的*号登录,输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就可以点击人脸进行认证了。
8. 兰州市人社认证app
首先需要打开支付宝,点击搜索框。
2.然后再输入电子社保卡搜索后,点击对应地区的人社平台。
3.然后再点击同意协议并领取。
4.然后再点击人脸认证。你只要把医保卡办理完成了以后,那么在社保卡里面是有两个功能的,一个是医保功能,一个是社保功能,这样你只要把社保卡在医院办理激活了以后,那么医保功能就自然是激活的,你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的比例待遇了。所以,在医保卡的功能里面或者是在社保卡的功能里面,你都可以去进行。医保的报销,只要你生病了,带上社保卡就可以到医院进行报销比例了
9. 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
请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资格的参保失业人员,在2020年12月前,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第一步: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rst.gansu.gov.cn:8080/index 。
第二步:点击右上角“登录 /注册”链接,进入“用户注册(个人)”页面。
第三步:在用户注册(个人)页面注册栏中输入申领人个人真实信息完成注册。
第四步:注册成功后,返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首页进行登录。
第三步:在用户注册(个人)页面注册栏中输入申领人个人真实信息完成注册。
第四步:注册成功后,返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首页进行登录。
第五步:登录成功后,点击“社会保险”链接 。
第六步:进入“社会保险”业务页面后,切换站点为“陇南市” 。
第七步:点击进入“失业”业务页面 。
第八步:在页面底部找到“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栏目,点击“网上办理”进入网上申领页面 。
注:“温馨提示”点击“确定”。
第九步:按要求完成在线申报填写,上传“失业补助金申领表”和“社保卡”相关资料后,点击“保存提交”,完成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在线申报。
注意事项:
1.下载“失业补助金申领表”,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电子版。
10. 兰州市人社厅
有关出面试通知的时间,其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些大公司得等全国的人都笔试完了再从中挑选优秀的人才,所以结果可能回复得晚点,最长可能两三周(尤其网申后直接给测试链接的公司),部分不需要招聘太多人员的公司回复得快些,大概三四天。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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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设2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书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办理,承担机关工作的督办落实。
(二)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办公室)。
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规章;开展本系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政策法规汇编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政策宣传、舆情监督和引导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编制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划;承担信息项目和统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厅专项经费的管理;承担厅属单位和甘肃行政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全省劳动保障目标考核工作;承担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处。
拟订全省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省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全省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甘就业管理政策。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审批全省性人才交流会。指导市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六)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承担省直机关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安置和培训工作,配合协调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安置;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落实完善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省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省企业和社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等级鉴定考核办法;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拟订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管理、使用、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国家和省上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境内自费留学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负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并督促实施。
(九)职称管理处(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标准;负责全省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和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制度;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省级事业单位和部属驻兰州地区事业单位从外地调配人员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省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等工作。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劳务输转工作的协调指导;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处。
拟订全省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全省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作;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和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综合计划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四)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省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五)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和完善失业调控、失业监测、失业预警及应急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六)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省直医疗和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费统筹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支付范围及结算办法;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标准、规划和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组织开展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工作;承担中央在甘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农村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整顿规范各项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拟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办公室)。
拟定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申诉劳动、人事*事项。
(二十一)劳动监察处。
拟订全省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监督检查中央在甘、省属国有企业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工作。
(二十二)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选拔任用、出国政审等工作;承办甘肃行政学院处级干部考察任用、人员调配和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三)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工作处。
拟订全省留学人员、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负责全省留学回国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及科研资助等工作。负责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外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招聘与管理工作。
(二十四)外国专家处。
负责来甘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外国专家及境外人员来甘工作认证许可事宜;负责企业和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国(境)外专家单位资格的审批;承办*对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负责全省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承办相关国际和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机关的外事接待工作。
(二十五)引智项目管理处。
拟订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省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引智计划;承担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评估推广。负责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管理及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另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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