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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会移民吗
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不会移民,为做好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推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679号)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是我省为治理黄河水患,保障防洪安全而兴建的一项重点水利工程,已纳入《甘肃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工程治理河道长度254.39km,累计治理岸线长度307.989km;其中:新建堤防11.002km,维修加固加高堤防51.778km,新建护坡及护岸232.2763km,维修加固护岸12.933km,河道清淤清障6段,支沟治理17条。工程占地范围主要涉及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木西合乡、阿万仓镇、采日玛镇、齐哈玛镇、曼日玛镇、河曲马场、尼玛镇、欧拉镇、欧拉秀玛乡;临夏*自治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镇、石塬乡、银川乡,临夏县莲花镇、河西乡,永靖县刘家峡镇、太极镇、三塬镇、岘塬镇、杨塔乡,东乡族自治县河滩镇、考勒乡;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街道、张掖路街道、雁南街道、雁北街道、广武门街道、雁园路街道、东岗街道、青白石街道,七里河区秀川街道、敦煌路街道、建兰路街道、西湖街道,西固区东川镇、柳泉镇、新城镇、四季青街道、西柳沟街道、陈坪街道,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安宁堡街道、刘家堡街道、银滩路街道、培黎街道、十里店街道,榆中县青城镇,皋兰县什川镇;白银市白银区水川镇、四龙镇,靖远县平堡镇、北湾镇、乌兰镇、糜滩镇、东湾镇、三滩镇、石门乡、双龙镇、兴隆乡,平川区水泉镇,景泰县中泉镇、五佛乡等。工程占地范围根据核定的工程施工总布置图确定。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国家已批准开工建设的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工程外,禁止任何单位、集体或个人在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占地区范围内实施与该工程无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建设其他禁止设施,不得改变该区域内原地类、地貌,不得抢开耕地、园地,不得从事抢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等改变土地用途和影响建设的活动,不得移动或破坏为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所设立的标记、标点。
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占地区范围内的户籍管理,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迁入外,禁止人口迁入。
四、本通告发布后,项目法人要按本通告明确的征占用地范围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范围界定,设置明显、易于识别的标志,会同工程占地区市(州)、县(区)人民*及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宣传和实物调查等工作;实物调查应当全面准确,调查成果公示、确认后,按规范程序及时报批、报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经审批、审核后结合项目建设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依法维护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区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省级和市(州)水库移民管理机构要会同省、市(州)有关部门做好指导监督。
五、对违反本通告擅自迁入的人口和建设的工程,一律不予登记和补偿。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干扰实物调查和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通告施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完成之日止。
2021年甘肃白银市靖远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甘肃白银市靖远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16人】已发布,邮箱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专业技术质量,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白银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计划面向全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靖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6名,其中综合类岗位14名:靖远县审计局1名、靖远县自然资源局1名、靖远县红军渡河战役纪念馆2名、靖远县水务局2名、靖远县林草局1名、靖远县市场监管局2名、靖远县农业农村局5名;教育类岗位2名:靖远县委党校2名。
二、引进范围
1.综合类岗位引进范围:“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甘肃省属院校省级一流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类岗位引进范围: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靖远县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引进岗位按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8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要求硕、本专业一致或相近。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2.报名材料:《靖远县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认证等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已就业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2022年毕业生须学校提供按期能够毕业的证明。
网上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并发至邮箱:jyxrsj304@163.com。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须为扫描件,内容清晰,文件格式为PDF格式,邮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各子文件名为“证件类型+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根据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考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且在面试时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全部证件原件,如面试时提供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时上传的证件前后不一致或存伪,将取消面试资格。计划招录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组织面试,面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标准线70分,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考核按引才岗位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引进人选,末尾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方式拟定引进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客观、公正、公平地予以评价。考察结束后,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中存在疑问的人员,考务组将联系相关单位进一步查证。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引进。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排名依次替补(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引进人员,在靖远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予以引进;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本人自愿放弃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聘用
引进单位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入编、备案和工资手续。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违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约定,在5年服务期内调动岗位或者离开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联系*畅通,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的,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需提供健康“绿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中高风险区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到达规定地点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持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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