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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2021年上半年广东河源市市直有关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

更新:2023年05月09日 08:4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河源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2021年上半年广东河源市市直有关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河源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2021年上半年广东河源市市直有关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

河源市直事业单位工资统一的吗

不是统一的。
事业单位的工资分为 岗位工资 和薪级工资。河源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的岗位工资从6000至10000余不等,薪级工资从200到7000不等。管理岗的岗位工资从1000至6000不等,薪级工资从200到7000不等。工勤技能岗的岗位工资从1000到2000不等,薪级工资从200到2000余不等。
河源市事业单位在核定的 绩效工资 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2021年上半年广东河源市市直有关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


河源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2021年上半年广东河源市市直有关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
一、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河源开放大学13人,河源市卫生学校15人,河源理工学校7人,河源中学4人,河源高级中学6人,深河中学3人,博爱学校3人,共计51人。(职位表详情查看原文链接)

说明:岗位代码请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6年3月29日后出生)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该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中职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时不作要求,但必须于入职手续办理完成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在编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和相应要求工作年限连续缴交的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河源高级中学;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东环路河源高级中学(碧桂园对面)。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只留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版,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要有个人近期相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学历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3)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5)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招聘岗位要求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4.其他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进入现场报名,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考试

1.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01-002,013―018,028―030,035―037,039―041)考试形式:面试。参加面试人数即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人数。面试形式:试讲,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且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03―012,019―027,031―034,038,042―046)考试形式:笔试加面试。

(1)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试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其中:

①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3―011,019―025,031,038,042―046)面试形式:试讲。

②校医(岗位代码012)、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员(岗位代码026)、图书馆信息管理员(岗位代码027)和实训中心管理员(岗位代码03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③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代码032―033)面试形式:实操。

(3)考试合格分数线:

①笔试合格分数线(学科能力测试)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试讲、实操、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②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学科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科能力测试)、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和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7141号)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门户网”――“部门集约”――“河源市教育局”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门户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餐。在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广东地区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在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0762-3389677;举报或者投诉*:0762-3386355。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河源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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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档案、综合治理、保密、政务公开、*、安全、政务督办、综合调研、新闻宣传、政务信息、人力资源户头管理等工作;负责科以下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政治审查工作;负责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经费;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市人民*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承办市人民*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办理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调任、转任、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等工作;综合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干部档案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编制、下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人员结构调整计划;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化管理;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政策;承担初、中、高级专业资格申报材料的审核,指导监督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承担初、中级评委会设置、调整工作;承担核准确认初、中级专业技术管理评审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享受*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的综合管理工作。
(五)军官转业安置科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
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及离退休费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七)社会保险管理科
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基金征缴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养老金领取、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政策;审核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特殊工种、因病非因工受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和市直单位工人退休、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市直工伤认定、工伤预防和康复、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实施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八)劳动监察科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九)劳动关系科
负责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审核指定的市属和中央、省驻河源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审核市属和中央、省驻河源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督;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调解仲裁管理科
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三)人力资源配置科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机构;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和用工单位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中央和省驻河源企业单位人员调配;负责“三支一扶”管理服务工作和指导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十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承担市直、中央和省驻河源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及调配相关工作。
(十五)培训与技能教育管理科
负责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核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规划指导工作;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并实施指导;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六)人事监察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会、共青团、妇女、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劳动工资、培训教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

河源教师招聘考试具体要考些什么科目和内容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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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教师编制考试?
教师编制考试又称教师招聘考试,简称招教,是由县或者区教育局组织的教师竞争上岗考试。考试内容一般为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等)和专业知识两大科。具体要看报考地区的招聘简章。教师入编考试又称教师招聘考试属于县或区教育局组织教师上岗考试。
有些人误以为考到了教师资格证之后就能直接应聘学校上岗,其实不然。拿到教师资格证之后还要参加教师编制考试,通过了之后才能成为编制内的老师。
二、考试内容
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专业知识等
市直、市区、东源、龙川、紫金、连平、江东新区:教育综合知识
和平: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占比70%)
三、招教考试时间
河源的市直教师招聘公告一般3月份,五县一区招教公告一般集中在6、7月份,但有个别县区也会有零散的招聘公告。考试时间一般是出公告后1个月左右的时间。
四、招教考试题型
单选、多选、判断、简答、论述、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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