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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 2022年甘肃省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80...

更新:2023年05月07日 22:24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陇南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 2022年甘肃省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80...,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陇南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 2022年甘肃省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80...

2022年甘肃省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80...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甘肃省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8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补充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经研究,决定为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本次人才引进60个事业单位共设置76个岗位引进80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0人、县(区)事业单位50人。按行业划分,党群口事业单位18人、*口事业单位62人。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是2019年及以后年度毕业)、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是2019年及以后年度毕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4.同专业专硕也可报考。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党群口和*口不得重复报名。

(1)党群口事业单位:现场在陇南市委组织部(武都区东江镇市行政中心统办大楼A区633室)报名,网上报名要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lnrcb@163.com,联系*:0939-8213685。

(2)*口事业单位:现场在陇南市人社局(武都区东江镇市行政中心统办大楼B区人社大厦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7号窗口)报名,网上报名要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lnsrsj@163.com,联系*:0939-8236221。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陇南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陇南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除上述材料,留学人员要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上报名人员要建立一个以“报名人员姓名+岗位代码”为名的文件夹,如王XX(A001)。文件夹中包含现场报名人员提交所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其中附件2、附件3须提供电子版。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考核。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考核

1.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察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在面试考察前分口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面试考核组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并报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拟引进人员在陇南市人民*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常务会议审批。市*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2022年11月30日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附件
2022年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022年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表

2022年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

原文标题:陇南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gslndj.gov.cn/tzgg/2586.html

2021年陇南事业单位招聘范围是?


陇南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 2022年甘肃省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80...
招聘范围
1. 2021年全市公开招聘考试《岗位简表》中未限制户籍或生源的,所有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的以《岗位简表》为准。(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之前)。
2.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即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岗位简表》备注一栏中没有标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岗位简表》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服务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并上传至指定位置。

甘肃省陇南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陇南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 2022年甘肃省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80...
为了切实加强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缓解我市大学生就业压力,根据《甘肃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 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关于做好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 14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2〕12号)精神,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 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的要求,经市委、市*研究决定,实施我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本次选拔招聘坚持适应乡镇机构改革、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公开公平、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设置

1、本次招聘总指标为1000名。

2、本次招聘岗位共设置8类:(1)基层学校教 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招聘450名;(2)基 层旅游单位岗位招聘30名;(3)乡镇卫生院岗位招聘100名;(4)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招聘40名;(5)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 (6)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7)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8)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招聘8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陇南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指标与全省岗位对应表》。

3、各县(区)招聘岗位的具体指标,待报名结束后根据各县(区)报名人数和编制情况在笔试一周前分解下达,若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一定比例,市上将按照报名人数统一调剂确定。

三、招聘对象

报名参加全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项目和2012年民生实事就业工程考试的我市生源考生,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放宽至外市生源。

四、报名办法

报考全省“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和民生实事项目的考生,于5月26日-5月31日在各县区人社局同时报考陇南市基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岗位。

1、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 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考基层旅游单位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基层旅游单位岗位;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 心岗位;报考乡镇文化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报考基层社保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报考“三支一扶”和“进 村社区”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

2、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外市考生,须到我市所选择的县(区)现场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选拔的考生,必须按我市自主招聘岗位与省上报考岗位相对应进行报名,不得交叉重复和跨对应岗位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不予聘用。

4、所有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选拔的考生,准备近期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

五、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我市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将依据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项目考试成绩,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选拔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我市设置岗位和选拔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含末尾成绩并列人员)。

(1)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还需进行面试。由县(区)人社局按岗位下达指标的 12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最后以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2)基层旅游单位岗位、乡镇卫生院岗位、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岗位、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岗位不组织面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拟 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3)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县(区)选拔指标的基础上,由县 (区)人社局负责,与报考该县(区)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外市考生成绩重新汇总排序,然后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4)报考“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的考生,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县(区)选拔指标 的基础上,由县(区)人社局负责对两个项目考生的考试成绩合并重新汇总排序,然后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拟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5)凡考试成绩已进入省上选拔岗位分数线的人员,如本人主动申请放弃录取,视为一并放弃我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对应岗位的选拔,均不予聘用。

2、公示、体检。

由各县(区)对拟聘用人员在本县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区)分别组织体检。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聘用。

公示、体检结束后,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陇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与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市人社局审批。代课人员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公示、体检,填写聘用审批表,县(区)人社局复核盖章后报市教 育局审查。各县(区)根据市人社局审核批准文件,对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落实具体工作岗位。

七、聘用管理

1、所有拟招聘人员按所报考岗位进行安置。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纳入全额事业人 员管理,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2、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聘用后,按其招聘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

监督咨询*:

市监察局 0939―8232144

市人社局 0939―8212799

业务咨询 0939―8219651

附:陇南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指标与全省岗位对应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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