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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报价 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更新:2023年05月05日 18:2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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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报价 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天津一般事业单位工资有多少

工资,工资的组成是基本工资+其他很多费(包括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各种险种),如果所问来的是月基本工资是2000多,那么真正每月拿到手的钱远远大于2000,会达到4000左右(不包括公积金,公积金是不算实际拿到手的钱)。

2020年3月3日发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三条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四大重点分别为:

一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推动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加快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奖励、考核等单项配套规定。

二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后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规定。

三要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实施方案,做好首批实施准备工作。

四要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分业分类实施,提高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规范化水平。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2023年天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


天津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报价 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财政事业发展需要,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我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所属财政补助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债务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中心)、天津市财政信息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
二、招聘岗位
我局2023年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
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组织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月2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www.tjrc.com.cn )和天津市财政局官网(/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3月3日9:00至3月8日17:00。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缴费时间:3月3日9:00至3月8日17:00。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3月10日9:00至17: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3月3日至3月8日(9:00-11:00、14:00-16:00)。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我局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我局自行组织实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9:30
笔试时间:3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三类:报考管理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报考财会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报考计算机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计算机类)》试卷。
主要测试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专业知识和写作水平。
公布成绩:3月2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表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财政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45元,并下载准考证。
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谈时间和地点在天津市财政局官网发布。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财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和公示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政策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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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年有几次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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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 #事业单位# 导语】为满足静海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 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即2022年5月23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静海区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5月12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 http://www.tjrc.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 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 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7:00。

审查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各招聘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2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5月31日9: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9:00。

笔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00《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笔试前详见报名网址发布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2年7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学位信息查询截图(学位网)或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6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7:00。

面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面试前详见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相加,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7月2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022-68615868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招聘岗位咨询*见《天津市静海区202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招聘部门*,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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