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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更新:2023年06月08日 04:33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道里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道里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 #事业单位# 导语】为满足静海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 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即2022年5月23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静海区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5月12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 http://www.tjrc.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 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 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7:00。

审查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各招聘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2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5月31日9: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9:00。

笔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00《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笔试前详见报名网址发布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2年7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学位信息查询截图(学位网)或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6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7:00。

面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面试前详见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相加,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7月2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022-68615868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招聘岗位咨询*见《天津市静海区202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招聘部门*,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22年度黑龙江省伊春市“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


道里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度黑龙江省伊春市“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活动安排,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的事业单位岗位286个,招聘523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岗位132个,计划招聘273人;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154个,计划招聘250人。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伊春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符合相关条件的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含)或45(含)周岁。

4.伊春市域外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含试用期内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伊春市域内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体检→政审→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于2022年11月18日—11月28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人民*网站和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 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人民*网站和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看公告,按意向岗位单位的联系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可选报1个岗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 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其中一份为Excel表格,一份为手写签字纸质版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3)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5)由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诚信书》(见附件3)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6)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电子照片(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7)具体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8)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必须将加分所需材料于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进行加分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加分材料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具体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按公告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情况定期在伊春市人民*网站、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某一岗位实际报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县(市)、乡镇及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限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但需另行在当地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明确)。

3.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 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扫描件格式为PDF或JPG,电子照片格式为JPG,电子照片质量不得小于1M。

5.如2023届预毕业考生经规定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则该考生视同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其毕业之前不得参加其它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招聘)考试。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市直教育、卫生系统等专业性较强岗位的笔试、面试(试讲)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笔试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政策性加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市人民*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县(市)区自行组织本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可参照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进行,如与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不一致需另行在当地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明确。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申论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申论、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笔试客观题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试总成绩在伊春市人民*网站、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八、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十、政策待遇

按照《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在生活补助、安居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一)补助优惠政策。3年内每年发放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2.4万元,硕士研究生1.8万元,本科生1.2万元、最低不少于6000元)。

(二)安居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服务满3年且在伊春购*自住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助。在伊春域内没有住房的,3年内可免费入住我市人才公寓;符合入住公寓条件不入住我市人才公寓的,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8000元、6000元、5000元租房补助。

(三)家属优惠政策。可按照“对口相适”原则妥善安置配偶。配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可安置到伊春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可根据本人意愿推荐安置到伊春市范围内对应的工作岗位。

(四)培养优惠政策。纳入年轻干部储备库,列入干部教育整体规划培养。

十一、考试纪律

(一)本次招聘考试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笔试、面试前,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且“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码色合格及体温测量合格(低于37.3℃)者,方可进入考点,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码色异常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范工作。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伊春市人民*网站、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

本方案由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书.docx

附件4: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xlsx

附件5: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x

附件6:专业目录.zip

原文标题: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6bae6a9a3f3e4bf5a8387a91f859bf49&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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