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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业单位招聘2017 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更新:2023年05月03日 10:28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天津事业单位招聘2017 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事业单位招聘2017 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规定,经宝坻区*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宝坻区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或之前两年内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5.符合回避政策的有关规定;
6.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公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工作时间将会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宝坻区人民*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网:/ 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至2023年2月10日17:00。
审查时间:2023年2月6日9:00 至2023年2月11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6日9:00 至2023年2月12日17: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科。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其中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
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于48小时内审查完毕,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查看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未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实际情况修改报名表,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再次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
2.《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要求),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考生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所需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2.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个人承诺书》,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政治面目、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最晚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本人承诺如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证书,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要求工作经验的应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记录;
要求*党员的应提供*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五)面试
1.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4.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5.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指定医院负责,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
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各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考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
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
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经查验无误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证书,视为放弃资格,不再聘用。
(十一)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后,各用人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报考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五、本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审核*:022-29998114
监督*:022-29242131
网站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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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天津西青区事业编招138人公告


天津事业单位招聘2017 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西青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市退役士兵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8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至2003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在

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1年3月3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信息港(www.xq.net.cn)、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www.tjxqjy.com)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与报考单位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综合知识(财会类)》、《综合知识(计算机类)》、《医学综合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5月7日9:00至5月9日9:00。

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天津事业单位招聘2017 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为满足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例如:30周岁以下指199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23年2月20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hd.gov.cn )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7: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5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
改报时间:2023年3月7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9:00至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
(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请保持*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9:00至4月7日(星期五)17:00。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试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招聘岗位咨询*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站
监督*:022-24120353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附件: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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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


天津事业单位招聘2017 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财政事业发展需要,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我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所属财政补助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债务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中心)、天津市财政信息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
二、招聘岗位
我局2023年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
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组织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月2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www.tjrc.com.cn )和天津市财政局官网(/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3月3日9:00至3月8日17:00。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缴费时间:3月3日9:00至3月8日17:00。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3月10日9:00至17: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3月3日至3月8日(9:00-11:00、14:00-16:00)。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我局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我局自行组织实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9:30
笔试时间:3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三类:报考管理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报考财会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报考计算机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计算机类)》试卷。
主要测试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专业知识和写作水平。
公布成绩:3月2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表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财政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45元,并下载准考证。
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谈时间和地点在天津市财政局官网发布。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财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和公示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政策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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