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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3年珠海高新区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

更新:2023年05月03日 08:2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栖霞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3年珠海高新区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栖霞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3年珠海高新区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

2022年新密市城乡治理委员会报考人数

根据新密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需要,经新密市*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126名,专职从事社区发展治理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额和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126名,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郑州市户籍;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新密市登记备案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具有新密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专业不限;

6.年龄在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准);

7.符合《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河南省、郑州市的相关任职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校学籍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服兵役期间受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活动的;其它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新密市人社局)会同*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密市委社治委)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公告在新密市人民*网站( www.xinmi.gov.cn )和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由新密市人社局、新密市委社治委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2日

报名地点:新密市就业服务中心(栖霞路与平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咨询*:0371-56919708(市委社治委)/0371-69820760(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71-69879685(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2.报名时应持证件

(1)报考者应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填写《2022年新密市公开招聘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式2份);

(3)提供近期同底版(红底)1寸免冠彩照3张(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打印照片时将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打印在照片底端;

(4)新密市登记备案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具有新密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的,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和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6)报名时需交笔试考务费30元。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后,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的,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4.考务费免缴条件

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经新密市委社治委申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笔试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削减招聘名额。

6.报考者于2022年6月9日持有效身份证到新密市就业服务中心(栖霞路与平安路交叉口东北角)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2.面试通知书领取。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不足1人按四舍五入计算)。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或者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原始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4.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密市人社局负责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若同时递补超出招聘计划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递补,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时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新密市人社局会同新密市委社治委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密市人民*网站( www.xinmi.gov.cn )和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由新密市委社治委委托经新密市人社局审定具有资质条件的人才(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实行人才(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拟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不低于新密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执行工资标准2000元/月(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并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招聘单位不承担聘用前应聘人员所欠社会保险费用。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有义务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招聘各个环节,须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1.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出示本人的“健康码、行程码”,各个环节均须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佩戴口罩进场;2.每个环节近14天内无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相应环节;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考生个人健康码标记为红黄码的,不得参加招聘工作;5.考生应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按照防控要求及时隔离,不再安排其参加当次招聘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招聘工作领导,成立2022年新密市公开招聘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整个招聘工作。

(二)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考者,参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三)招聘各环节事项均在新密市人民*网站( www.xinmi.gov.cn )、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发布,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通知,并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招聘考试辅导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招聘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郑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珠海高新区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


栖霞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3年珠海高新区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现开展珠海高新区2023年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高新区及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
唐家湾主园区位于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组成,占地面积139平方公里。
北部与中山市接壤,东面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
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轨道贯穿境内,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南距澳门18公里,北离广州110公里,离深中通道落脚点20公里。
辖区有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4所知名高等院校。
唐家湾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名人辈出,工运领袖苏兆征、民国首任内阁总理唐绍仪、首任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校长唐国安、洋务运动先驱唐廷枢、著名版画家古元、中国第一位留英医学博士黄宽等名人均出自唐家湾。
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有唐家古镇、会同古村等古建筑群、唐绍仪私家园林共乐园、中西合璧的栖霞仙馆、承载着中国人民抗英胜利历史的淇澳白石街及众多珍贵的名人故居,被誉为“中国近代名人故里”“岭南百年文化古镇”。
高新区作为珠海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平台,主园区重点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智能*与机器人等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引进培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
高新区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所辖唐家湾镇先后荣获“广东省模范乡镇党委”“广东省文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广东省卫生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广东省森林小镇”“广东省首批‘互联网+’创建小镇”。
会同社区获评2020年广东省十大美丽乡村。
辖下有金鼎中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唐家中学)、珠海市礼和中学(文园中学礼和校区)、金鼎第一小学、唐家小学、唐国安纪念学校、兆征纪念学校、礼和小学、中山大学附属小学、金凤小学、永丰小学、景阳小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小学、银星小学等,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40名(中学教师46名、小学教师94名),详见《珠海高新区2023年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具体为: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国内普通高校2021、2022年毕业生(非在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3.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服务期满后时间按颁发的服务期满证书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
说明:1.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及市外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且所在院校也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生可以非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以第二学位报考的,也须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3.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4.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021、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②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③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2023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参考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国(境)内的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本表所列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核→网上初选→心理测试→面试→签约→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每人只能选报1个职位。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0日8时起至2023年2月17日17时止。
3.报名所需材料:除粘贴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外,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格式文件按顺序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盖有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在扫描件上注明专业名称及代码;
③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并上传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见附件4);
④岗位所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⑥在院(系)担任学生干部及校内社团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及校(院)级以上奖励、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⑦招聘对象中的第2、3、4类人员,须提供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至报名首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考生凭身份证自行到当地社保或社保服务中心打印);
⑧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委培生及市外定向生报考,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所在院校也同意报考的证明(样式见附件3);
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2)“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4.线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5.注意事项:(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
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
《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
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线上资格审核、网上初选环节审核的重要佐证。
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
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6)涉及本次招聘的考试通知、成绩公告及拟聘用名单公示,均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初选
通过线上资格审核后,采取视频展示和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视频展示:考生上传视频资料,上传的视频资料可围绕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专业特长、兴趣爱好以及对教师职业认识等进行展示,视频时长3分钟, 主要测试考生的学识专长、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视频展示具体时间安排和操作指引将在报名系统上进行反馈,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上传视频的,视为自动放弃。
2.素质评价: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学习成绩、在院(系)担任学生干部及校内社团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及校(院)级以上奖励、个人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
根据视频展示和素质评价进行网上初选,择优确定参加面试。
网上初选评分标准为:视频展示占60%,素质评价占40%,各招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网上初选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
(三)心理测试
入围面试的考生将开展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网上进行,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考生完成心理测试后,方可参加面试。
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安排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安排详见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的《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及成绩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1)信息技术、体育岗位包括“自我介绍+试讲+答辩+专业技能展示”,其中试讲部分占面试成绩比例60%,自我介绍+答辩占面试成绩比例20%、专业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比例20%;(2)其他岗位包括“自我介绍+试讲+答辩”,其中试讲部分占面试成绩比例60%,自我介绍+答辩占面试成绩比例40%。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从教潜能等。
考生自我介绍时,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信息和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取消成绩。
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携带个人技能展示器材和设备。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以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及考察人选。
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
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最高给予2300元补贴,用于参加面试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补贴标准请见附件5。
(五)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时间另行通知)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需要线上电子签约的,由考生提前准备好。
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或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将被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双方约定处置。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考察结果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录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
聘用的毕业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其他事项
(一)在此次教师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投诉*:0756-3629320、3629826(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18楼1805室,邮编:519080。
受理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
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成功,即视为已经报考者本人确认符合报名条件。
在后续的程序中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考试)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能按时间要求报到的;6.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及认证证书的;7.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8.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9.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10.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11.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上述(四)所列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因此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1.珠海高新区2023年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5.面试人员补贴标准
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下载:附件1:珠海高新区2023年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附件4: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doc
附件5:面试人员补贴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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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


栖霞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3年珠海高新区面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除辅导员以外岗位的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辅导员岗位要求如下:
1.*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要求: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社会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②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含专职心理咨询教师或专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工作经历);
③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正职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2月27日9∶00-2023年3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2月27日9∶00-2023年3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2月27日9∶00-2023年3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2月27日9∶00-2023年3月1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联系。
联系*: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高中之后学习经历、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3.本公告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中下旬,此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将提前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提前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4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安排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由招聘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
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心理测试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025-8966801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025-5261671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3年2月24日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一) �C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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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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