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市委 组织部、市人社局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区*研究决定,并报市人社局审核,由区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开展2012年度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2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 名,其中毛坦厂中学高中教师30名、乡镇幼儿园教师20名,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护人员30名,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20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 人员16名。详见《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依《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为准。
3、资格:高中教师要求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省示范高中本学科任教经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其他招聘岗位依《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为准。
4、年龄:
高中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幼儿教师: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妇产科、儿科医生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2012年6月13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安丰南路区教育局一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高中教师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其中“任教经历”栏须加盖任教学校公章);
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者均须填写《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书》1份。(以上报名表及书从金安*网
www.ja.gov.cn
上下载,用同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也可以在报名开始后到报名处领取)。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是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应在7月18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如是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须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已通过”证明,并应在7月18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名时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板照片6张。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按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取考试费45元,计90元/人。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核发准考证。应聘同一岗位应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专业)招聘计划数。
四、招聘考试
1、考试方式:报考高中教师及乡镇幼儿园教师的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高中教师为试讲,幼儿园教师为面试。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仅采用笔试。
2、笔试:笔试内容考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知识:详见《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公共知识卷面分数均为100分。
专业知识:详见《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专业知识卷面分数均为100分。
以上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
8:00――10:00,专业知识;
10:30――12:00,公共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
为确保应聘人员素质,笔试设最低分数线。报考高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公共知识未达到50分、专业知识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规定程序;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均未达到60分也不能进入下一个规定程序。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参加报考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两年以上人员,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8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金安区*前楼106室)申报加分,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 2分,逾期不再办理。
笔试成绩的合成: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占30%。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六安人才网、金安区*网、金安教育网上公布。
3、面试(试讲):根据应聘岗位考生笔试合成分数高低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高中教师按照1:3,幼儿园教师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 讲)人员名单。面试(试讲)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试讲)人选。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试讲)人员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种类面试(试讲)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试讲)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单位参加某一种类面试(试讲)考生仅有1人,则设定面试(试讲)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 体检。
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报考高中教师及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面试(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再合成。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金安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按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占3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在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过程中,遇总分相同时,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依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出现相同的,则依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排序。
五、其它事项
1、体检。
报考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的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核实。
3、递补。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合成成绩和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核及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报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区人社局履行审批、聘用等相关手续。
5、岗位确定。区教育局公布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的具体幼儿园、区计生委公布招聘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具体乡镇。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教育局、计生委分别组织拟聘人员根据公布的幼儿园及乡镇计生服务所,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依次选择岗位。
6、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7、监督。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 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上述网站公布,一经公布,视为通知到位。
本公告由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区人社局:0564-3261080,区教育局:0564-3261739,
区卫生局:0564-3261337,区计生委:0564-3261157。
监督*:区监察局:0564-3261055。
附件:
1.2012年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4.2012年金安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5.2012年金安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6.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书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不含乡镇卫生院).xls
08、附件2: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1.doc
09、附件3: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表1.doc
附件4,金安区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选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doc
附件5.金安区2012年计生委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doc
10、附件6: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书1.doc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同意和六安市人社局核准,2014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舒城县教育局、卫生局等部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舒城县纪委、舒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三、招聘计划
共计228名。其中,安排了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计划分布及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⒋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⒊现役军人;
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⒍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至4月4日
。报名地点设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⒉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⑴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⑵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属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应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证明式样见附件3)。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⑶申请笔试加分或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分别出具以下材料:
①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特岗教师”须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⑷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⑸所有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⒊报名有关要求
⑴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报考乡镇幼儿园、乡镇新农合、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不填报到具体用人单位。聘用对象上岗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选工作单位。
⑶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及时缴纳笔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并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⒋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人社局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少数特殊(紧缺专业)岗位或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经“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将取消该招聘计划。
二考试
⒈考试方式和科目
招聘考试主要采取笔试方式。其中,舒城县文化馆舞蹈教师岗位(岗位代码:SC14068)和舒城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SC14069、SC14070)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所有岗位招聘考试只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层次的业务知识。其中,《临床医学一》考试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行大学本科起点临床医学专业知识,《临床医学二》考试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行大学专科起点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4月26日上午(7:5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于4月23日至25日正常工作时间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⒊加分公示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笔试结束后,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县将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予以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⒋笔试成绩合成与公布
舞蹈教师和播音主持岗位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总成绩;其他所有岗位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与《专业知识》成绩按4:6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将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⒌专业面试
舞蹈教师和播音主持岗位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舞蹈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理论面试和现场表演方式进行,播音主持岗位面试采取朗读指定稿件和现场模拟主持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试者专业水平。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为确保人员专业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舞蹈教师和播音主持岗位考生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以《公共基础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其他岗位考生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
⒈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所在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⒉考察
考察工作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舒城县教育局、卫生局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开展。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⒈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
⒉选岗
报考乡镇幼儿园、乡镇新农合、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正式聘用对象,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社局组织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⒊审批
公示与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聘用报告,连同《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正式聘用对象考察材料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报舒城县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⒋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和安徽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责令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
招聘公告在舒城县人民*网(www.shucheng.gov.cn)、舒城先锋网(sc.ahxf.gov.cn)、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rsj.gov.cn)、舒城教育信息网(www.scedu.gov.cn)、舒城县卫生局网(www.scws.gov.cn)等网站发布。招聘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聘用等有关信息也将陆续通过以上网站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0564-8689057(舒城县人社局)、0564-8626350(舒城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0564-8621152(舒城县监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⒈ 2014年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⒉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⒊ 关于同意×××同志报考舒城县事业单位的证明(式样)
*舒城县委组织部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0日
为加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经舒城县人民*同意和六安市人社局核准,计划面向社会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和舒城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计划分布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舒城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聘用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人民*网(
www.shucheng.gov.cn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scrsj.gov.cn
)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⒋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⒊现役军人。
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⒍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⑵报名时间:2014年1月7日至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⑶报名地点: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
⒉报名须提供(交)的证件及材料
⑴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年龄超过30周岁的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生诚信书》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⑶服务期已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服务证书等材料:
①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结束后由舒城县人社局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予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
⒊报名注意事项
⑴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并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⑵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⑶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⑷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人社局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考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二考试
⒈考试方式、科目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20分,两科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分为《建筑工程技术》、《路桥技术》、《工程造价》和《会计学》等4个具体考试科目。其中,《建筑工程技术》考试内容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路桥技术》考试内容为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工程造价》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会计学》考试内容为会计学专业普通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⒉考试安排
⑴考试时间:
2014年1月19日上午7:40-9:10《公共基础知识》;
9:40-11:40《专业知识》。
⑵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⑶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17日工作时间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⒊成绩公布
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日内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⒋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科笔试成绩之和达到12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知识》成绩、《专业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
⒈体检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由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所在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该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⒉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舒城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递补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原因所致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⒈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由舒城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⒉聘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和安徽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将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为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权,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招聘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予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0564-8621152(舒城县监察局)。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0564-8689057(舒城县人社局)。
附件:1.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2.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3.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生诚信书.doc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