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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0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选)聘公告-1395人 - ...

更新:2023年04月29日 20:0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重庆渝北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0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选)聘公告-1395人 -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重庆渝北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0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选)聘公告-1395人 - ...

2020重庆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招聘专职消防员考试内容...

专职消防员考什么? 专职消防员考试分为 面试和体能测试,驾驶员加试驾驶技能测试。

1、体能测试是基础

项目共三项:十米乘四往返跑、1000米、引体向上。体能水平是对于消防员的基础要求,所以标准也是比较高的。需注意的是,作为此次考试的第一环,决定了你是否能进入接下来的环节,如果体测不合格,是无法进入面试的哦!想成为“蓝朋友”必先劳其筋苦!

2、面试不重要?NO!

待体能测试合格后,便会进入到面试的环节。面试采取事业单位招聘普遍形式-结构化面试,也是几项考试中唯一考察个人文化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的考察,其中,对于个人认知以及报考动机板块的内容会考得比较多。好不容易通过了体能测试,面试环节同样是棉中针、水中月,是不太可控的一个变量。

许多退伍回来的学员,他们的共性特征就是在言语表达方面存在短板,因此,要想在面试方面胜人一筹,提前做好准备、掌握考试内容必不可少,这也是与你的竞争对手拉开差距的关键点之一!

3、驾驶员技能测试

对报考专职消防车司机的考生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加试驾驶技能测试,且占了总成绩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毕竟术业需专攻,不专则不精,不精则不能!出警的过程中需要以超级英雄的速度穿过大街小巷,抵达救援地点,驾驶员高超的驾驶技术是保障被困人员及时获救、消防员生命安全的命脉所在。驾驶员技能测试与政审、体检环节一样,具有一票否决权!

以上就是渝北招聘专职消防员的考试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区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


重庆渝北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0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选)聘公告-1395人 - ...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区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简章

为提高全区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水平,在区编委办核定编制内,经区委人才办、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共同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9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医药高校招聘。详见《渝北区2009年度面向全国医药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学生,所学主要专业科目无补考记录,成绩优异。
4、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三)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川北医学院双选会现场:2008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
(2)泸州医学院双选会现场:2008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
(3)重庆人才大市场华新街市场:2008年11月23日9:00-15:30;
(4)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学生就业处:2008年11月26日上午9:00-下午3:00;
(5)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局人事科:2008年11月20日―28日上午9:00-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逾期不再补报。
2、联系方式
渝北区人事局:陈燕燕023-67583226
渝北区卫生局:尹旭宇023-67802789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学生处:028-85501117
川北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0817-2242740
泸州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0830-3160611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须持本人学校学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招聘单位所要求的其他报考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签订诚信协议书。
4、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08年12月10日―12日到渝北区人事局下属人才市场(渝北区双龙大道161号、奥兰酒店斜对面)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对在重庆市外医药高校就读的考生,到我区参加考试可报销往返路费(限长途汽车和硬座火车)。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2、笔试时间:2008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笔试的组织:笔试由区人事局牵头,与区卫生局共同组织。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2008年12月15日-12月17日在区人才市场招聘栏和渝北区人事人才网(网址: www.ybhr.net )进行公示,各考生可通过上述途径自行查询。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加分指: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对今年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支农、支教、支医、扶贫)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低于2: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和区监察局共同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2008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公示
总成绩于2008年12月24日-25日在区人才市场招聘栏和渝北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各考生可通过上述途径自行查询。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由区人事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进行一次性体检,原则上不复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2008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人事局牵头,区卫生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事局于2008年12月29日-30日在区人才市场招聘栏和渝北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往届毕业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局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事局制发聘用文件。
2、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拟聘用人员,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学位证书后(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交区人事局审验,逾期不得聘用),由区卫生局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事局制发聘用文件。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拟聘用人员向区卫生局交纳3000元诚信保证金,待完善正式聘用手续后,全额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3、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人事局商区卫生局解释。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2023年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


重庆渝北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0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选)聘公告-1395人 - ...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现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3。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其他条件。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或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语文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语文”方向,持有“教育学类”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语文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
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语文”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3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2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6)(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
岗位等级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有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分重庆专场(具体岗位见附件1)和市外专场,市外专场分两站进行招聘,第一站在西安(具体岗位见附件2)、第二站在北京(具体岗位见附件3),前站未招聘满的岗位不延续到下一站。
市外专场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重庆专场结束后在渝北区人民*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重庆专场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通过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4日(周六)9:00至2月9日(周四)18:00。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每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并将扫描件按《附件8》所列材料名称命名后逐一上传(如“1.报名登记表”)。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招聘方根据考生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名结果。
考生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2月10日(周五)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渝北区教委:023―67813597)。
4.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15日上午9:00―2月18日上午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暂定于2023年2月18日(周六)举行。
笔试分值100分,时间60分钟。
笔试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暂定于2023年2月19日(周日)举行。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1.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采用试讲方式,试讲时间10分钟,根据应聘岗位,按指定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和专业素养。
具体测试要求以报名现场公布为准。
2. 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重点考查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个性特长、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招聘岗位和数量,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
签约人选当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可进行递补,在报考同一岗位范围内,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商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15日前到渝北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
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履行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ybq.gov.cn/ )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渝北区最低服务满3年以上,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属公费师范生的,最低服务期等按公费师范生协议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专栏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报名、签约
考务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重庆专场)
2.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西安站)
3.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北京站)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7.报名登记表
8.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重庆专场).xlsx
2.附件2: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西安站).xlsx
3.附件3: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北京站).xlsx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6.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7.附件7: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8.附件8: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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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三季度重庆渝北区中医院招聘启事【142人】 - 百...


重庆渝北区事业单位招聘 2020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选)聘公告-1395人 - ...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三季度重庆渝北区中医院招聘142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周三)-7月28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14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渝北区中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等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尚在普通高校就读且未毕业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5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5年。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副高以上职称可免笔试或技能操作考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需持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

2020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选)聘公告-1395人 - ...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5名 。其中,常规公开招聘78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公开选聘2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情况表》(附件2);考核招聘58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3)。

三、招(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选)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招(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指主城9区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包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选)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选)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选)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进行网上报名(附件3所列考核招聘岗位另行报名)。 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6月14日—17日将通过报名网页公布截止前一日各岗位报名人数,报名及缴费全部结束后再公布各岗位确认报名人数。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选)聘方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附件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0年6月21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0年6月23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选)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选)聘名额或取消招(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选)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0年7月14日—7月19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网上报名

报考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在2020年6月14日9:00至6月20日9:00期间,通过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 www.cqwsrc.com )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有关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非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有关信息一览》(附件6)。其他招(选)聘单位的岗位安排有专业科目笔试的,均不需另外报名,应聘人员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6。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各岗位的报名时间和渠道详见本公告附件3,报考人员按有关要求分别报名。考核招聘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及具体考核方式,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公众信息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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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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