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西青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市退役士兵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8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至2003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在
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1年3月3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信息港(www.xq.net.cn)、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www.tjxqjy.com)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与报考单位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综合知识(财会类)》、《综合知识(计算机类)》、《医学综合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5月7日9:00至5月9日9:00。
为满足西青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西青区卫健委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5人。
(三)招聘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6日;
(3)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就业观念端正。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证书的,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等,需于2023年2月6日前取得。
其中,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建议与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6)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卫健委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1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0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
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弃考。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通讯正常)。
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考岗位需参加的笔试科目详见招聘计划表。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的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作为笔试成绩。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医学综合知识》的满分分别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评考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基本常识等;《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 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二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学位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5.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除以上材料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提交(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面试相关事宜于详见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成绩发布之日将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或短信形式告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考生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参加各招聘环节及不合格人员丧失报考资格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每个职位仅递补一次。
)
九、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请考生随时关注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发布的公告,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招聘单位将通过*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022-27395542
报名网站
监督*:022-2792571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西青区卫健委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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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党校,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雅观路19号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培训1号楼。
主要职责是承担国资系统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培训,党建和专业化能力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业经理人培训;与国企党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相关的决策咨询、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等工作。
2.天津市国资系统老干部活动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99号君隆广场C区3层。
主要职责是承担国资系统混改企业离休干部及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国资委党委和市国资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对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报到环节(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取得。
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即截止到报名当月,报考人员工作满24个月,具体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年限为准);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 22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
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 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7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
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2023年3月9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2日至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
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2023年3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学位信息查询截图(学位网)或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
管理岗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教师岗采取教育类模拟授课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
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
网站
监督*:022-8360530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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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例如:30周岁以下指199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23年2月20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hd.gov.cn
)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7: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5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
改报时间:2023年3月7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9:00至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
(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请保持*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9:00至4月7日(星期五)17:00。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试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招聘岗位咨询*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站
监督*:022-24120353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附件: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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