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辰区部分单位委托,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27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户籍及身体条件(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28日);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4日至1998年1月4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社会人员岗位的需已取得相关学历的毕业证书;
(五)报考复退军人岗位的应持有退伍证;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其他安排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于现场进行。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15年12月28日起可在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tjbchrss.gov.cn/ 查询。
(二)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于现场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 2016年1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北辰大厦A座二楼大厅)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报考社会岗位的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证书学历查询结果”一份(费用自理);
(6)报考复退军人岗位的应持有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7)个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8)笔试报名费45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报名流程:材料审核→缴纳笔试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题目均为客观题。涉及内容为: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1日
笔试后请注意保留准考证,如进入面试仍需使用。
2016年1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
进入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自备零钱)。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及面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报考法院聘任制法警岗位的考生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体检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科目及标准: 10米×4往返跑(13”10)、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cm)。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查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及薪酬标准
(一) 社区居委会岗位被聘用人员与所在镇街签定《天津市北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服务协议书》;其他岗位经确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岗位,与辰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由辰和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先签定一年劳动合同,含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具体如下:
1、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标准由基础补贴、岗位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三部分组成。
⑴基础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
⑵岗位津贴。由工作津贴、职业水平津贴和绩效补贴组成。
工作津贴:1020-2140元(由岗位职务和在社区连续工作的年限确定)
职业水平津贴:150-550元(按照是否取得职业资格及等级确定)
绩效补贴:620元(按照考核结果确定,见习期后执行,见习期为12个月)
⑶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合同制辅警(交通辅警、消防文员、公安辅警及聘任制法警)及地税局税务协税员:月基本工资1850元,津补贴、考核奖约 700元,工龄补贴60元/月(含五险一金)。此外,每年还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三)此次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022-86815819
举报投诉*:022-26819845
点击下载>>>
1、北辰区部分单位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2、北辰区部分单位招聘报考须知.doc
3、北辰区部分单位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党校,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雅观路19号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培训1号楼。
主要职责是承担国资系统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培训,党建和专业化能力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业经理人培训;与国企党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相关的决策咨询、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等工作。
2.天津市国资系统老干部活动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99号君隆广场C区3层。
主要职责是承担国资系统混改企业离休干部及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国资委党委和市国资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对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报到环节(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取得。
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即截止到报名当月,报考人员工作满24个月,具体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年限为准);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 22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
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 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7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
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2023年3月9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2日至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
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2023年3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学位信息查询截图(学位网)或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
管理岗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教师岗采取教育类模拟授课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
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
网站
监督*:022-8360530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为满足武清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规定,经武清区*研究决定,现组织实施2023年武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为武清区部分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镇街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5名。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生(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92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
要求具有本市户籍的岗位,须于报名前(2023年3月13日)取得天津市户口(含集体户)。
3、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rc.com.cn
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
www.tjtalents.com.cn
网上报名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由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不符合改报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退费。
改报时间:3月21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3月13日-3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022-28013603)。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30日9:00至4月1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材料。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于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咨询:022-28013603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022-82129992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1.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023年3月6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