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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

更新:2024年06月09日 05:07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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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

2022考研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


考研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 考研的同学都知道,每年的七月到九月,研招院校会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终生目录,大家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备考,考研报名及参加院校的考研初试考试,我们整理“2022考研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什么时候公布?
计算机专业是为面向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需要和企事业单位对计算机专业人才的需要,在计算机工程应用、计算机项目管理等方面为用人单位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创新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招生简章一般会公布下年该院校所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同时还公布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以及适合报考该专业的适合专业。时间大概在7-9月份,集中在八九月份,大家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及时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简公告(因为一旦目标院校今年不招收想要报考的学校时,需要再找新的目标院校,没准到时候备考资料都要换,不要做无用功呀!)
查看院校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招简中的报考条件、学费学制、初试复试条件与要求,都是很重要的参考信息,为了让大家提前了解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先提前查看历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等2022考研招简目录公布后,依然在此地址更新,大家记得关注哈!)
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
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院校及专业
如何查询考研院校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首先找到要查学校的主页,找他们的研究生院。再找研究生院中的招生信息或招生就业一栏,就可以找到他们的最新考研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或者进了主页后就直接找招生信息一栏,也可以找到。
哪里可以查考研用书和考试科目:
1、研招网或者招生单位官网的专业目录可以查各个专业的考试科目。
2、招生单位官网可以查考研用书,但不一定所有单位都公布了参考书目,有的招生单位只公布了考试大纲。
计算机各专业考试科目知识结构:
程序数据结构常考考点梳理:
1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各类排序算法的特点及比较2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堆排序3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带权图的最短路径算法及应用4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对m阶B树定义的理解5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对无向连通图特性的理解6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森林与二叉树之间的转换以及转换过程中结点7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完全二叉树中有关结点个数计算8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二叉树的遍历9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线性表中单链表相关算法设计与实现10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队列和栈结构的概念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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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汇总(含学制学费)?


考研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 南京师范大学简称“南师”,位于六朝古都江苏省南京市,是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具有百年悠久的历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教育水平位居全国先进行列。
南京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制: 2.5~3年。
学费: 7.5W~11W。
报名条件: 1、本科(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普通高中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中能够毕业的本科生及本科以上学历。
2、专科毕业满2年或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以下两项学业要求(要求复试前达到),报考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1)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有关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厅级以上奖项。
注意: 1、以同等学力复试的考生,复试过程中必须至少补考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报考科目不能与初级科目相同。
考试方式为笔试。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予报考。
3、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及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参加考试。
以就业为导向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应当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导向合同。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南京师范大学23年非全硕士招生专业详情:
南京师范大学23年非全硕士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招生人数
135105 广播电视(专业学位)F1 (非全日制)不分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615广播电视专业综合能力809广播电视专业基础
F017广播电视实务
广播电视史节目学概论
40
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F1 (非全日制)*治理F2 (非全日制)教育政策F3 (非全日制)老龄化与社区管理F4 (非全日制)土地管理F5 (非全日制)应急管理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F022公共行政管理学、思想政治理论
/
130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F1 (非全日制)战略管理F2 (非全日制)人力资源管理F3 (非全日制)营销与物流管理F4 (非全日制)财务与金融管理F5 (非全日制)企业税务管理F6 (非全日制)文化教育管理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F033复试内容:英语口语和听力、政治理论、管理及综合能力
/
150
045101 教育管理(专业学位)01(非全日制)不分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818学校管理学
F049教育政策与法规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0
135101 音乐(专业学位)F1 (非全日制)音乐师范教育(定向就业)
101思想政治理论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635艺术学基础849音乐作品表演与教学分析
F094专业综合
基础音乐理论音乐表演艺术理论
35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F1 (非全日制)不分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871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F138儿童心理咨询与治疗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0
南京师范大学23年非全学费:
学科专业
学费
学制
广播电视
2.8W/年
3年
公共管理
2.5W/年
3年
工商管理
4.4W/年
2.5年
教育管理
3W/年
3年
音乐
2.8W/年
3年
心理健康教育
3W/年
3年
研究生院分布在仙林校区和随园校区,根据当年录取情况确定学习地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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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考研南京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

南京师范大学是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有仙林校区、随园校区和紫金校区三所校区,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和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

第三条   学校对于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审议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各类招生方案并报校党委常委会或校务会议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招生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以及拟订各类招生方案,报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指导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开展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科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考生须通过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对于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热爱外语类专业且英语基础扎实,如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体育学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安排专业,若体育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对于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方案,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费、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等)和(苏价费〔2002〕369号)。学费按工科类5800元/年,理科类5500元/年,文科类52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体育类5300元/年,其中省优势学科部分相关专业上浮10%。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形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绿色通道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将“扶困”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形成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四维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助力广大学子成长成才。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邮编 210023);

招生咨询*:025-83720759;

招生监督*:025-85891511;

招生信息网址:;

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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