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好一点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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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一、学校简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9个,其中国家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专业5个。
学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及“本科+技师”高等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新模式,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近五年,学生在各类科技竞赛*获国家级奖55项,省部级奖756项。2017年度,学校在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排名第66位。
目前,学校已培养6万余名高素质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因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及突出的动手能力受到各用人单位的高度赞誉,就业率一直保持天津市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天津市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示范校10强”殊荣。
二、专业介绍
艺术与科技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与民航服务理论知识和能力,能够在航空领域从事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的高端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民用航空服务礼仪、简明中国民航发展史、民航服务英语、民用航空航线&CIQ、民用航空服务与操作、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中国主要旅游客源国与目的地国概况、民用航空客舱服务模拟、民用航空地面服务与管理、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民用航空地面服务模拟、民航服务心理与实务。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以从事航空服务专业的设计、组织,在国内各大机场、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地方航空公司、民营航空公司等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费(元)
计划
招生省份
招生科类
省统考类别
艺术与科技
12000
60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
艺术(文理兼收)
无省级统考
河南
艺术(文理兼收)
表演类
吉林、陕西
艺术(文)
无省级统考
招生计划数为指导性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校考考生人数酌情调整。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合格考生分布情况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计划编制时间及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办法执行。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名条件
(1)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艺术类专业报考政策。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男生身高174-184cm,体重为:(身高-105)±(身高-105)╳5% kg。女生身高 164-174cm,体重为:(身高-110)±(身高-110)╳5% kg。双眼矫正视力(C 字表)不低于4.8。
(4)面部、颈部、四肢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
(5)无色盲、色弱,嗅觉、听力正常。
(6)若本专业属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统考类别范围内的,必须取得该类别省统考合格资格。
2.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8:00-17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小艺帮APP(下载地址:
)进行报名,并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时间、形式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20年4月14日8:00-17日20:00
2.考试形式:考生通过小艺帮APP进行考试。考生可按照系统提示先进行模拟考试,再参加正式考试。
3.考试科目(满分400分):
(1)中英文朗诵(满分100分)
(2)形体测试(满分100分)
(3)泳装表演展示(满分100分)
(4)才艺展示(满分100分)
4.考试要求
(1)考生应在考试前签订考试承诺书,严格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录制视频,对视频的真实性负责。视频拍摄过程中,考生不能离开画面,考试视频不得编辑,考试着装、考试视频录制背景严禁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考生号、身份证号、就读中学、培训机构等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2)才艺展示环节所需音乐伴奏和道具等均由考生自备。
(3)考生在考试前应确认小艺帮APP为当前最新版本。
5.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4倍左右。考生可以在5月中旬通过小艺帮APP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3.专业志愿录取时,对进档考生不分文理统一按校考专业成绩排队,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4.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七、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进行专门调查。一经查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依规坚决取消新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八、附则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简章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未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电 话:400-022-9678
E-Mail:tutezsb@tute.edu.cn
网 址:
www.tute.edu.cn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 编:300222
微信公众号:天职师大招办
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大学。
我校法定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我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本科生480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我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各招生大类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以英语为主,不限男女性别比例。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在天津大学四年期间),7500欧元/年(在法国一年期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新生报到和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我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本科招生咨询*:022-60316985;022-27405486
传真*:022-27401800
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拟在天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选科要求及相关说明如下,供大家查阅了解。
2024年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新版目录适用于参加2024年高考的考生,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
2.新版目录中部分高等学校报送的选考科目要求,为高等学校在全国范围内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安排在津招生计划。因此,2024年在津招生本科专业以当年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新版目录中按选考科目要求统计如下图所示:
4.与现行的选考科目要求相比,新版目录中选考科目要求取消了“或”的选考科目关系,提出2门及以上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专业都要求所提的科目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5.新版目录中,按照提出1门选考科目要求统计,物理、历史和思想政治科目专业数占比较多。其中,提出物理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的本科专业数为1631个,占本科专业总数的5.59%;提出历史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的本科专业数为368个,占本科专业总数的1.26%;提出思想政治科目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的本科专业数为332个,占本科专业总数的1.14%。
6.新版目录中,按照提出2门选考科目要求统计,物理和化学科目组合专业数占比最高。如考生选考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8172个,专业覆盖率(即可报考专业数占专业总数的比例)为96.51%;考生选考物理、化学、历史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8080个,专业覆盖率为96.19%;考生选考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8051个,专业覆盖率为96.09%;考生选考物理、化学、地理科目可以填报的本科专业数为27914个,专业覆盖率为95.62%。
【附件】具体选科要求:
以上就是好一点为大家带来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