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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教师编制有多少人报名
【招聘】丹东特岗教师招聘330人,附报名*→
丹东发布 2018-09-27 21:12 发表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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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丹东特岗教师招聘330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辽教发〔2018〕57号)精神,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我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计划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丹东地区户籍;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30周岁指截至报名起始之日,未满31周岁。即1987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报名者除具备上述招聘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所报招聘岗位的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证书的,报考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18年10月8日前发放的。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丹东地区户籍的,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持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A4纸打印),到相应的资格初审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
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二)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地点
各县(市)教育局(详见附件1)(阅读原文查看原公告下载附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到各县(市)教育局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登录丹东市教育局网站,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及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2018年丹东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笔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小二寸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2、报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彩色照片)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口本、报到证等证书原件,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到各县(市)教育局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考察时终审结果为准。
3、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各县(市)教育局缴费确认。报名费为50元。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为1:2) 招聘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并将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人员查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时,应依据《2017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须与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相符。招聘岗位设定专业为某个专业或某些专业的,凡符合其中一个专业要求的毕业生都可以报考;招聘岗位设定专业为某类或某些类的,凡符合某类或某些类中一个专业要求的毕业生都可以报考;招聘岗位不限制专业的,各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不得报考有专业限制的招聘岗位。
6、报考人员需注意不能用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小学教育(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小学教育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7、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随时关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教学案例等内容。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17日以后登录丹东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一周后通过丹东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发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口本、报到证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该岗位不予递补。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该岗位不予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至少两人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再审。
报考人员应按考察组规定的材料内容和时限提交相关材料,不按考察组规定的材料内容和时限提交,视为放弃被聘用资格。
放弃被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资格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该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的排序选择招聘学校,并服从安排到相关村级学校工作。
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人社发[2011]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七、政策待遇
(一)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
(二)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三)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四)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一次性返还。
(五)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进行专项拨付。
本公告发布后,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给予全程监督。对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如有“因人画像”、“因人设岗”、“量身定做”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希望知情人士于2018年10月8日以前,以*、亲访的形式向丹东市教育局举报。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并留有24小时畅通的联系*。凡是有线索和证据的举报,我们都将认真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
丹东市教育局 0415-2526100
东港市教育局 0415-7122530
凤城市教育局 0415-8141113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0415-5122062
举报*:
丹东市教育局 0415-2305583
附件:
1、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18年丹东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笔试准考证
4、2017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6日
来源/丹东教育网 编辑/何婷婷 责任编辑/郑定成 主编/李志成
2020年辽宁丹东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是什么? - 百度...
2020年辽宁丹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辽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辽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丹东市振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80人公告(2019年5月21日发布)
一、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水平;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8日(含)后出生的。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3.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辽宁丹东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报名时间,报名入口链接、...
笔试题都是机密,没法知道啊~知道的话也不敢泄密的~
只能找公告和报名方式给你了
有2015年的,有2016年的。
2015辽宁丹东市委党校教师招聘7人公告
为完善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党校在我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履行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采取笔试、教学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计划招聘7人,均为事业编制。需求岗位、所学专业、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请参见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是2016年8月前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科研工作。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所需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
2015年10月15日,在丹东市人事人才网(lndd.hrss.gov.cn)及部分高校(北京、沈阳、大连、长春所在地的几所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丹东市人事人才网网站(lndd.hrss.gov.cn) 或登录网易163邮箱(dddxgkzp@163.com,密码dddx123456)下载《*丹东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6年应届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和个人简历、业绩成果等能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复印件,直接到丹东市委党校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如因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2、邮寄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丹东市委党校人事处并*联系确认(有效身份证明、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所获奖励证书等原件不寄送,考试时请携带,以备审核),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六、资格审核
(一)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5:1的,则减少相应专业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专业岗位的招聘。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dddxgkzp@163.com邮箱公示,并以*、信函通知本人。
(二)复审。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11月底――12月上旬。在丹东市委党校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考试采用笔试、教学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时间为100分钟。以考察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为主。分值100分,按20%计分。
2、教学试讲: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确定入围试讲、面试的人员。入围试讲、面试的人数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U5的比例确定。试讲时间为30分钟。要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课并进行试讲。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分值100分,按60%计分。
3、面试:教学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察内容包括角色认知、政治素养、综合分析能力等。分值100分,按20%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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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丹东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条件
2016辽宁丹东市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541人,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丹东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没有特殊要求的,均为18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1年1月1日(含)至199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两年以上”均为“两年(含)及以上”。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应为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4、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能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有社会工作经历的2014、2015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证书的,报考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16年7月31日前发放的。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具有某地区户籍的,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现役军人、报名时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016辽宁丹东市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539人公告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没有特殊要求的,均为18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1年1月1日(含)至199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两年以上”均为“两年(含)及以上”。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应为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4、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能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有社会工作经历的2014、2015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证书的,报考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16年7月31日前发放的。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具有某地区户籍的,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现役军人、报名时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前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
1、报名前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2015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
双休日不休息,正常受理报名前资格初审。
2、报名前资格初审地点
详见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试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
双休日不休息,正常受理现场报名。
2、考试报名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三) 报名程序
今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仍然要求考生诚信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ndd.hrss.gov.cn),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及报考指南(见附件5)等相关材料,填写并打印《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和《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3),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其余内容通过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2、报名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籍等证书原件,及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资格初审单位(见附件1)进行报名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审查完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后,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在报考人员《报名表》“资格初审意见”一栏填写“建议报考XX岗位”,同时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资格初审单位的公章。招聘岗位注明限招退役士兵的,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由于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还没有发放,故由报考人员对照相关要求诚信报名。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复审和用人单位考察时再审结果为准。
3、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资格初审单位签署的建议报考XX岗位、审查人签名并加盖资格初审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打印纸均为A4纸),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为50元。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丹东事业单位招聘2016 2020年辽宁丹东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是什么? - 百度...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