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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
【 #医生招聘# 导语】2020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7人,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集团化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依据《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医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要求:
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专科及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报考职位相应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具有报考职位相应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或具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不限户籍;
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4、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具备《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专业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6、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岗位工作情形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为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在编的或已办理过编外聘用手续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
(
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88
)
丰县人民*网“卫健委”专栏
(
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60
)
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
(二)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1日16:00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与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R300×215)。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对报考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对于紧缺急需的专业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予以放宽)。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予以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14:00―17:00。
4、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备注栏注明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28日9:00时―7月30日16:00时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自行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0516-89215108(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
四、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护理(助产)职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医学类职位为各岗位考试类别相关基础知识,非医学类职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报考135岗位的人员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报考其它各岗位人员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
);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卫健委”专栏公布。
(三)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若同一岗位出现两个以上面试考场的,采用加权值方法核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报考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报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六、公示及选岗
1、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2、选岗
公示期满,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录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被录用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经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从录用时间算起,期限五年,试用期6个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参照同等条件在编人员执行,社会保险缴纳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录用的卫技人员全部纳入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和丰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管理,在完成与单位签订的约定服务内容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医共体内合理流动。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政策咨询*:0516-80395598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0516―80395696(第十派驻纪检组)
1.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23年徐州丰县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百度...
为招聘优质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有效化解学科结构不均衡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三)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其他条件:
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023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
报名安排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
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资格审核
丰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解释。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丰县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
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
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报考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研究生学历设置的岗位(岗位代码2101、2102、2103、2104)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丰县教育局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Default),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备课30分钟后,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
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只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选岗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
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招聘站点的时间顺序及本考点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选岗结束后,剩余岗位到下一站点进行招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
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教育局负责查实。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0516-89215163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0516-8111071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fxsydwrsglg@163.com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附件1: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4.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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