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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事业单位招聘成绩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更新:2023年06月22日 05:4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十三师事业单位招聘成绩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十三师事业单位招聘成绩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1年贵州黔南州平塘县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贵州黔南州平塘县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公告【54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9:00-15: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和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顺利实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原则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引进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职位及人数

我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4名,具体引进职位详见《平塘县赴对口帮扶城市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符合引进职位要求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取得博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职位所需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相应年龄、学历、专业要求可作相应调整;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1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黔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见习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1届毕业生;

3.截止2021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21年6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类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仍在禁考期限内的;

8.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9.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曾因贪 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7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1.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2.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通过平塘县人民*网(网址: http://www.gzpt.gov.cn/ )发布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作报名登记,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位所需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届毕业生提供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所需材料。黔南州外在职人员参加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县(市、区)教育局服务期满及同意重新择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2020年11月27日9:00-15:00

地点:广州市天河黄埔大道西601金陵文化广场

时间:2020年11月28日9:00-15:0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

2020年11月27日-12月4日上班时间,报考人员也可以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直接到引进单位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及联系*见《平塘县赴对口帮扶城市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计划表》(附件1)。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平塘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引进简章及《报名信息表》,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引进单位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整个引进过程考生必须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引进简章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原则上须达3:1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是否调整(取消)引进职位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职位引进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引进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职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应聘资格。

4.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合格后,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在平塘县人民*网(网址: http://www.gzpt.gov.cn/ )发布公告。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技能、学识水平。考试总分100分,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未到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520号)、黔南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我县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考察期间提交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档案从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提交),逾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2021届毕业生截至2021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如遇特殊原因导致大部分人员不能按时拿到相应证件的,由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长时间);

2.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过考试、体检等程序,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

被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聘培训。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被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我县高层次人才待遇)。

十、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平塘县人民*网( http://www.gzpt.gov.cn/ )上公布的相关引进信息。网站公布的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等造成引进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引进简章解释权属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工作时间):0854-7228186(平塘县招聘办)

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计划表.xlsx

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2020年11月19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十三师事业单位招聘成绩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下设22个学院,18所附属医院,28个研究机构,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拥有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内的32个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学科,1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一批省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其中呼吸内科排名全国第一、小儿外科排名全国第二、变态反应科排名全国第三、胸外科排名全国第六,精神医学专科排名全国第七、小儿内科排名全国第八。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七)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方案不面向2022年毕业生。
(八)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主要招聘医生、科研人员、医技人员等。具体岗位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本公告招聘的岗位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进行报名。
(网址: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对应的招聘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材料审核。
1.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1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境外留学归来2021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人员应分别按要求签订《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时应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
(1)国内毕业生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1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认定为相近专业。
(3)境外留学归来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清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4)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岗位需求表的研究生专业仅指博士研究生专业。岗位同时接受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除外。
(5)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原用人单位关于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5.其他要求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需接受用人单位的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流程具体由用人单位安排。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及聘后。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报名资格不符的,用人单位均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六、考试
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考核两个环节,考核具体形式及环节先后顺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每个环节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
按照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第二环节。入围第二环节人员放弃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考生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
七、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谈、实操考核成绩按7:3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面谈成绩、实操考核成绩任一低于70分的,均不进入体检环节。各环节成绩如出现小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根据面谈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如面谈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进行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用人单位通过报名系统预留的联系*、电子邮箱通知考生体检,经3个工作日仍无法与体检对象取得联系的,通过单位网站对该体检对象发布体检通知,经3个工作日体检对象仍不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体检安排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3个工作日内,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复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九、考察
按《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用人单位可从符合前述要求的人员中递补考察对象。
十、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就业人员(含已就业但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缴纳部分不足12个月或机关事业单位未完成转正定级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须按省市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办理重新评审或确认手续,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按学校聘任文件规定办理聘任。
拟聘人员接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或调动申请。无正当理由,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入职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十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用人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替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
1.应聘人员缺席体检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及各附属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咨询:
附 二 院:孙老师联系*: 020-34153830
口腔医院:郑老师联系*: 020-81618581
(三)监督部门:
附 二 院:吴老师联系*: 020-34152499
口腔医院:林老师联系*: 020-81619723
(四)官方网站链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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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长沙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十三师事业单位招聘成绩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湖南长沙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30个系统所属的95家事业单位需增补的309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部分岗位免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2015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考试网( www.csks.gov.cn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www.cshrss.gov.cn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周一)上午9:00―9月24日(周四)下午5: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9月21日(周一)上午9:00―9月25日(周五)上午12:00。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9月21日(周一)上午9:00―9月25日(周五)下午5:00。免笔试的岗位不需缴费。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0月21日(周三)上午9:00―10月23日(周五)下午5:00。
4、报考*故里管理局讲解员岗位的考生,须先参加基本素质测评,基本素质测评合格人员方可报考。
5、考生报名后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7、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考务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并不再改报。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岗位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岗位知识或申论)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长沙市委党校教师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论文一科,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论文成绩即为考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一《2015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2015年11月17日(周一)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1月19日(周四)8:30―12:00,15:00―17:00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见附件二《2015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1月24日(8:30―12:00,15: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岗位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长沙市委党校教师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全部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12月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本次报名不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公告信息。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岗位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一般由结构化面试构成,部分岗位可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符合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各招聘单位将在考核方案中划定相关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免笔试的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十四、其他
1、各单位政策考务咨询*:见附件二《2015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2、报名技术咨询*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公开招考部:0731-84442098
3、监督*
(1)各单位主管部门监督*:见附件二《2015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84907996
原标题:2015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5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5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更多长沙市直信息请访问湖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长沙市直事业单位备考专题
*长沙市委党校 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 长沙市妇女联合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委员会 长沙市总工会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
长沙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长沙市司法局
长沙市民政局 长沙市体育局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审计局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水务局
长沙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办公厅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 长沙市林业局 长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长沙市工务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更多湖南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及备考资料见: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www.zgsydw.com/hunan/?wt.mc_id=bd11862 )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十三师事业单位招聘成绩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咸来咸就业创业,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将组织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5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hbsrsksy.cn )进行。
(二)注册认证: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才能开始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每天发布一次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不再发布。
(报名提示: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关闭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
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
(四)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关于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
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该部分专业在《岗位表》中“岗位所需其他专业”栏列明。
(六)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
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
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七)关于国外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 www.cscse.edu.cn )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八)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九)有关时间节点确定: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报名技术事项: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
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
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
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
五、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一)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二)资格审查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岗位条件咨询: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
(四)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
(五)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咸宁人社局官网(http://rsj.xianning.gov.cn/)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重要提示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
七、资格复审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报考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心理测试。
报考咸宁市卫健委所属单位部分岗位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一周),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六)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九、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十、加分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2.上述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
“三支一扶”人员经咸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才服务局707室)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共青团咸宁市委(咸安区金桂路167号407办公室)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办公室)审核确认。
4.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提交至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907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
十一、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十二、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
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三、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按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其他
(一)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
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二)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附件1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3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xlsx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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