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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区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

更新:2023年06月06日 08:25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广州区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广州区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

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
一、招聘人数、岗位
*广州市白云区委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棠景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均禾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嘉禾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白云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区委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棠景街、均禾街、嘉禾街、白云湖街”)等9个单位计划招聘*雇员37人,其中执法辅助岗20人,窗口服务岗3人,行政辅助岗9人,专业技术岗5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雇员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雇员身份,履行*雇员义务。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职称等条件。
(五)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年龄和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
(七)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社保的除外)年限计算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
(八)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符合条件的,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可聘为相应级别。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确认
1.报考网站:广东才汇网(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9:00时起至12月22日下午17:00时止。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设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环节,已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广东才汇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8日下午17:00时止,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5日中午12: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请已报名考生密切关注。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6.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每位报考者只能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执法辅助岗、窗口服务岗、行政辅助岗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形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材料。
2.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综合研判,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4. 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5/10的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东才汇网(
2.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表》(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复印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作为资格审核的依据。广东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提供广东省内确认证明。
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未通过(含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 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 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5/10的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5/10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 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4.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考试结束后,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岗位要求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用人单位根据空缺名额,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才汇网(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待遇按照白云区*雇员薪酬福利相关规定执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
五、防疫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一)所有考生须提前14天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四)“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考前14天内(不含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安排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资格。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东才汇网(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虚假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或涂改证件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纳入*雇员系统黑名单者不予以录用;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参加过考试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纳入*雇员备选库,用人单位可按要求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三)政策咨询*:020-86388001转8061/8604/8022,技术支持QQ客服:985437617/187476813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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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有哪些事业单位招聘人员?


广州区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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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最近的招聘有2015年广州市番禺区残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3名租赁岗位合同工公告等,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7月22日下午5:30时。应聘者可通过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入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3:00时-5:00时。

(四)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市场(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德胜广场4楼招聘大厅)。

(五)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的鉴定证明。

2.职位表上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

3.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

4.相关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

5.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6.打印《番禺区残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六)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2:1,比例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考职位数。

(七)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番禺区残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报名和资格审核;每人仅限报考其中一个职位。

(九)经资格审核合格、同意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30日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 百度...


广州区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专业、范围、对象
(一)招聘职位: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详见《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专业:
1.各招聘职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毕业证书、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5.《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科”代码为4位数字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下所含的具体专业(代码为6位数字),均符合报考条件。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1.2021年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如未在资格审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理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次公招的其他条件期限计算截至2021年10月22日(以“年龄限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10月22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职位说明: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
4.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下午14:00至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
5.打印准考证: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紧缺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待报名系统审核—网上确认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粤康码”绿码、正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海珠区*门户网(
2.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考生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职位有要求岗位技能测试的,面试前采取实操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供用人单位掌握,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办理人才引进的社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加考试防疫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封闭区、封控区考生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面试举办时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的,将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另行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相关咨询*
资格条件咨询*:(020)84232010,技术咨询*:4008389296、监督*:(020)8908843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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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广州区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员1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员185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70名、幼儿园教师10名、直属事业单位人员5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须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毕业生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9.同时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中小学教师(2022届毕业生)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或雅思7分或托福87分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职位的人员不作要求。
(3)年龄限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中小学教师(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87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职位的人员不作要求。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正在全日制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中:2020年8月31日(含)之前毕业的应聘人员还须具有1年(含)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计算截止日期至招聘报名首日)。
(4)年龄限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幼儿园教师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正在全日制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具有1年(含)以上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计算截止日期至招聘报名首日)。
(2)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年龄限 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②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职称,其中: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限 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直属事业单位人员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2)年龄限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说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湖南师范大学考点、广州市天河区考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09:00 至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17:00。
3.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湖南师范大学考点的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对于未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再接受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须知
1.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1个考点,且限报其中1个职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 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 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 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自负其责。
5. 在编人员报考原则上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在编教职工中,除现属于公益二类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报直属事业单位职位外,其余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职位;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四、考试流程
(一)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流程:现场宣讲—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免笔试。
1.现场宣讲:对于未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接受现场报名。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1)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2021年11月27日上午9:00,学生就业工作处。
(2)湖南师范大学(主校区):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励德楼2楼江边活动中心。
2.现场资格审查:对于未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须携《资格审查目录表(广东省外考点用)》(见附件)及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初定时间和地点如下:
(1)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11月27日下午(14:00—17:00)及28日(8:30—11:30,14:00—17:00),君宜王朝大饭店(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7号)。
(2)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12月3日(10:00—11:30,14:00—17:00),4日上午(8:30—11:30),励德楼2楼江边活动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
3.经现场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4.面试时间初定为:(1)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11月30 日。(2)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12月5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5.应聘者于整体面试结束当天晚上21:00开始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上述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
(二)广州天河考点考试流程:网上确认考试—笔试—基本能力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免笔试;报考研训员职位的免基本能力测试。
1.网上确认考试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00时至2021年12月11日12: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2.笔试
(1)打印准考证:2021年12月16日17: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于2021年12月18日或19日,具体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利,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名单。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免笔试,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报考研训员职位的免基本能力测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3.基本能力测试
(1)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参加实操技能测试,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职位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2)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之一,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优选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的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即为优选成绩;并按优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当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4.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
(1)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拟同日进行。
(2)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出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时,可在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中,按优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完成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5.面试
面试采用试教、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上述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
五、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其中入职前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入职前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及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博士研究生除外),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在综合成绩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十、防疫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应在线下考试前自我健康观察,须通过微信搜索考点当地的健康码,从考前14天起,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考点地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考点当地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微信可搜索该小程序)、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其中广州天河区考点还须携带考前72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据了解,目前省外高校严控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其中湖南师范大学要求携带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申请进校。
(三)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黄码,参加线下考试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上均不能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3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健康码为“绿码”或“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八)根据广州市和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考生提供的联系*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其中,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职位仅限研究生学历层次的除外)。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是否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判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我区暂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六)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lt;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gt;》(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020-38622519、87584953,监督*:020-38622508(工作日:9:00-11: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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