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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网 交通运输局什么时候工试鸡西

更新:2023年06月22日 02:10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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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鸡西虎林市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6...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黑龙江鸡西虎林市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6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切实加大我市经济发展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鸡西市引进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政策》(鸡办发〔2019〕17号)和《虎林市机关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引进政策》(虎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我市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全日制统招“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及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行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拓宽选拔优秀人才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1.招聘单位。虎林市高级中学、虎林市实验高级中学、虎林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虎林市老干部服务中心、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招聘岗位及数量。虎林市高级中学招聘教师1人、虎林市实验高级中学招聘教师2人、虎林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招聘职员1人、虎林市老干部服务中心招聘职员1人、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职员1人,共计招聘6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工作。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学历要求:虎林市高级中学和虎林市实验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岗位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虎林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虎林市老干部服务中心、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统招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6.专业要求:虎林市高级中学教师岗位专业为历史相关专业,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虎林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师岗位专业分别为生物相关专业和中文相关专业,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虎林市国库支付中心、虎林市老干部服务中心、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岗位专业为中文相关专业。

7.服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在虎林市人民*网站( www.hljhulin.gov.cn )招聘公告附件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考试诚信书》,按要求填写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面与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及《考生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考试诚信书》、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周六、周日休息),报名地点为虎林市人社局四楼人才中心。

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4.注意事项: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因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考生需及时关注虎林市*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教师岗位直接面试,职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22号)文件精神,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写作。

(3)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分数要求。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实际人员需求,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公布笔试成绩。在虎林市人民*网站(虎林市人民*网网址: www.hljhulin.gov.cn )公示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虎林市人民*网站(网址: www.hljhulin.gov.cn )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职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为10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虎林市人民*网站(虎林市人民*网网址: www.hljhulin.gov.cn )公布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7个工作日。

职员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教师岗位按模拟授课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2.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间参加体检人员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3.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突出政治标准、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虎林市人民*网站(网址: www.hljhulin.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考核、复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存在异议或其它原因,不予聘用出现职位空缺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报考本岗位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人员享受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主管单位组建考核小组在试用期满前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最终确定为聘用人选的,如录用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职位,三年内不得参加虎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及咨询*

报名咨询*:0467-5888156

监督举报*:0467-5822535

特别提示:

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考生考试前接受“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码色及体温测量合格者,佩戴口罩,方可参加考试。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虎林市人民*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2021年度虎林市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计划表.xls

考生报名登记表.doc

考生报考诚信书.doc

2023年鸡西市鸡冠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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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经鸡冠区委、区*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计划
全区计划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40人,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15人,面向社会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25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3.2023年2月前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人员;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鸡冠区户籍;
7.能够操作计算机,掌握办公软件应用;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参加邪教组织的;
10.策划、组织、参与越级或集体*等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的《鸡冠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纸质版(附件1),报名表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内容打印、手写均可,粘贴照片处粘贴好一寸照片;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2);
(3)(XXX)个人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请考生填写好个人信息表电子版并自行准备U盘保存,报名时将带有保存个人信息电子版的U盘携带至报名现场;
(4)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学信网(《中国人民*士官退出现役证》等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
报名地点:鸡冠区人社局(鸡冠区兴国中路21号鸡冠区人民*前楼三楼317室)。

3.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
(1)为维护此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凡发现报考者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笔试加分。
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5分;具备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8分;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的笔试加5分、荣获二等功的笔试加8分。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申请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将政策加分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一同提供,报名时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报名日期截止后提供不予受理。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
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5)公布考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鸡冠区人民*网站()公布。
(三)岗位选择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分数由高到低顺序,考生依次现场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岗位选择环节的考生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人数与计划招聘总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一致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不含加分者)优先选岗,如出现两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均不含加分),两名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选岗,未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当参加选岗人员自动弃岗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顺延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招聘岗位由于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未录用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总成绩一致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分数高者优先。
2.考察工作由社区所属街道党工委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鸡冠区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
五、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
政策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0467-6261033。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特别提示:
1.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
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2.考生考试均佩戴医用口罩,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所有相关信息均在鸡冠区*网站()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
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鸡冠区人社局
鸡冠区民政局
鸡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鸡冠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XXX)个人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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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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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任:郝景春)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日常接待工作;负责事务管理、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2、综合科(科长:荆维庆)  组织、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
3、*科(科长:于淑兰)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办法草案;审核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处罚程序及行为的合法性;承办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管理;负责普法宣传工作。
4、规划财务科(科长:孙淑苓)  负责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系统内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综合工作,编制本单位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实施。
5、监督检查科(科长:李晓艳)  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规定,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对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调剂、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查处基金管理的违规问题;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任期和离任的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责的审核监督。
6、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主任:刘 君)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计划分配*干部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分企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规定;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和指导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李延军)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及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技工院校招生、推荐就业、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技工院校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提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和教学改革方案;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郭 雷)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省外、市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呈报、组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备案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监督、检查指导职称考试工作;综合管理农民职称工作。
9、劳动关系科(科长:刘忠臣)  贯彻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等相关政策并规范落实;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审核企业裁员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承办本市企业从市外调配人员事宜;贯彻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办法;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工作;参与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10、工资科(科长:徐文博)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工作;负责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信息数据库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计划管理和中省直驻鸡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计划管理。
11、福利与离退休科(科长:付天舒)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核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和因病进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信息数据库。
12、养老保险科(科长:刘德明)  负责养老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针对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拟订具体实施细则;负责企业单位及个体从业等参保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组织企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实施企业年金单位的条件审核及审批备案工作;拟订企业离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具体实施办法。
1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科(科长:丁 丰)
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的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对地方城市建设征用农村耕地过程中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承担农村养老保险的统计、汇总及信息资源网络化管理;负责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审批。
14、医疗保险科(科长:李晓光)  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政策、规划、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政策执行情况。
15、工伤保险科(科长:伞庆海)  拟订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工伤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及监督检查;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及复查鉴定工作;协调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6、职位管理科(科长:胡 海)  承担公务员管理的综合性政策研究,组织拟订公务员管理规范性文件;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管理办法;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呈报工作;承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并组织实施。
17、考录调配科(科长:张金元)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管理工作;承办行政机关科员(办事员)和市直事业单位一般干部以及特殊需要人员(含中省直单位)调配工作;负责市*部分机关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8、考核奖惩科(科长:杨 光)  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申诉控告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审核以市*以上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及人员,指导和协调市*直属各部门奖励表彰工作;代表市*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负责行政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19、培训科(科长:聂元华)  负责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和评估办法;检查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岗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
20、信息管理科(科长:王轶伦)  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承担社会保障信息化及网络建设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及网络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各经办机构信息网络的具体规划、建设和实施并负责业务权限的认定、分配、管理工作。
21、人事科(科长:韩桂英)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鸡西市外国专家局(局长:王淑华)  贯彻实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综合管理和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工作;协调引进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人才智力工作,承担港澳台合作交流事宜。
机关党委(副书记:王 辉)  按*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主任:吴春阳)  为市纪检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

交通运输局什么时候工试鸡西


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网 交通运输局什么时候工试鸡西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5月8日。根据查询鸡西市人民*官网显示,2022年鸡西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于2023年4月26日至5月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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