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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幼儿园事业单位招聘 2018贵州黔东南黄平县县外公办教师遴选公告【22人】...

更新:2023年06月21日 13:35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黔东南幼儿园事业单位招聘 2018贵州黔东南黄平县县外公办教师遴选公告【22人】...,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黔东南幼儿园事业单位招聘 2018贵州黔东南黄平县县外公办教师遴选公告【22人】...

2018贵州黔东南黄平县县外公办教师遴选公告【22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18贵州黄平县县外公办教师遴选22人,报名时间:2018年6月30日截止,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2018年县外公办教师的遴选调入工作,根据《黄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黄党办发〔20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县外公办教育人才,建设一支学科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强的乡村教师队伍,深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程,全面提升全县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

二、遴选对象

拟于2018年调入我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县外公办教师。

三、遴选指标

拟从县外遴选22名公办教师,安排到黄平县人民*所在乡镇之外的乡镇中学、幼儿园和农村小学、教学点(含小幼一贯制学校)。学科不限,通过遴选后由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学校缺编情况统筹分配到相应学校。

四、基本条件

(一)政治表现和体质: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二)教龄及岗位属性:三年以上教龄,即2015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并在学校教学一线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由工作单位出具且加盖相应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公章的在编在职工作证明。

(三)工作表现: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学历和资格要求:调入高中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调入初中和小学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调入幼儿园必须具备幼师及以上学历、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单位意见:所在单位出具并获得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五、免试条件

(一)近三年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优质课或技能大赛或教学质量奖一等奖。

(二)近三年获县级及以上党委、*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或教学能手或管理能手等教育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称号。

(三)符合以上两条之一的,须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其相应文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书面提出免试申请(本人签字盖手印),通过审查后即可享受免试直接列为拟调对象。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登记:2018年6月30日前,向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提交调动申请书,并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到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室报名登记。

(二)资格审查:2018年7月6日14:00――17:30,报名登记人员按照遴选条件带齐有关资料,到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2018年7月7日7:00―12:0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二楼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室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于2018年7月9日至17日(七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四)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并经核查属实的,将直接取消相应人员调入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上交调动材料:2018年7月25日前,入列人员必须按照附件四自行完善好调动材料,未完善调动材料的,视为放弃调动机会,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录已完善调动材料的人员。

(六)考察:2018年7月31日前由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调入单位的人员对公示无异议、调动材料完善的拟调入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七)其它环节手续按干部人事调动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七、相关要求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参加面试的人员临时随机抽签确定授课课题,按照课题内容组织上好一堂微型课,课题内容为我县当前使用的中小学教材。微型课授课时间8-10分钟。面试评委由纪检监督组和考务组临时抽取,每组由1名监督员、1名联络统分员和7名评委组成,面试微型课实行100分制,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授课教师成绩。面试微型课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调入。

(二)淘汰或放弃的处理。面试之后,在公示、考察、体检、办理调动手续各个环节中,如不能按时参与或提供有关材料,或因不符合遴选条件而被淘汰的,或因其他原因自动放弃调动的,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录已完善调动材料的人员。

(三)工作纪律。此次面试及考核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考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咨询*:0855―2355756

监督*:0855―235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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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黄平县遴选县外公办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黄平县教师在编在岗工作证明(模板)

3.黄平县教师参加遴选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4.黄平县县外调入工作人员提供材料清单

5.黄平县调动人员登记表
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8年5月22日

2014年贵州黔东南锦屏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黔东南幼儿园事业单位招聘 2018贵州黔东南黄平县县外公办教师遴选公告【22人】...
2014年黔东南锦屏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125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同意,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锦屏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结合锦屏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四项目人员”),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4年4月2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4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部分招聘岗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具体放宽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4年4月2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报名前未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网( http://www.qdn.gov.cn/ )、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qdn.lss.gov.cn/ )、锦屏县人民*网( http://www.jpzf.gov.cn/ )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网( http://www.jpzf.gov.cn/ )。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qdn.lss.gov.cn/ )”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因本次锦屏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锦屏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时间相同,请报考人员选择乡镇专项招聘或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锦屏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锦屏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4月28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网( http://www.jpzf.gov.cn )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网( http://www.jpzf.gov.cn )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9:00至4月27日17:00。
1.资格初审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4月25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4年4月2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4月26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4年4月27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21日9:00至4月28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qdn.lss.gov.cn )”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6日
上午9:00至5月10日上午8: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qdn.lss.gov.cn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笔试考试科目
(1)应聘锦屏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84岗位除外)、锦屏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
(2)应聘锦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锦屏县中医医院(205、206岗位除外)、锦屏县人民医院(212岗位除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
(3)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含184、205、206、212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2.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锦屏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网( http://www.jpzf.gov.cn )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4年4月2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和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并取得期满服务证的“四项目人员”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关闭*、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网( http://www.jpzf.gov.cn )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锦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入闱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网( http://www.jpzf.gov.cn )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
占4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分数达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网( http://www.jpzf.gov.cn )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4年4月 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9.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学历)与最终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书的专业(学历)不相一致,毕业证书专业(学历)不符合所报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
10.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的;
11.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12.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5.经锦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网( http://www.jpzf.gov.cn )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锦屏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0855)7221501、7227517县人社局干部股
监督*: (0855)7221936 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 1、2014年黔东南锦屏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锦屏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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